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设计人授权后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
3.2.2 设计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 3.2.1 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设计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
3.2.3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发包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 3.2.1 项约定的职责。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执业资格及等级: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
项目负责人. 22.1 成交后必须由竞标书中项目负责人亲自在现场组织施工,并完成成交工程的全部施工管理任务,因工程标段多或工程量较大,一位项目负责人难以胜任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可以增加一名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负责人加强现场管理。项目副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的具有资质(资格)的人员,其资质(资格)证书与成交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一并进行押证管理,押证期间,均不得参与其它项目的竞标或投标活动。
22.2 成交人在成交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成交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企业应选派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人员作为继任项目负责人,同时一并押证。变更时施工单位应认真填报《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申请表》报招竞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附有关证明文件,经备案同意后方可有效,同时上网公示。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成交项目负责人不得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工程的期限在网上予以公布。
22.3 禁止项目负责人挂靠单位成交后将工程转包或由他人在现场组织施工。发包人将在合同中对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的有关要求作出具体约定,项目负责人如有违反,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成交人的一切责任和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今后禁止该单位参加发包人的一切发包活动。
22.4 成交后项目负责人资质(执业)证书实行押证(或系统锁定)管理,押证(锁定)期间不得参与其它工程项目竞标,除发生下列情形之外,不得更换:
1、 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2、 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暂停或者吊销担任项目负责人资格;
3、 不能胜任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发包人要求更换;
4、 变更工作单位;
5、 罹患严重疾病需要治疗或者修养,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者超过合同工期二分之一以上。
项目负责人. 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项目负责人. 4.5.1 勘测设计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勘测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 14 天前将拟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发包人。项目负责人 2 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4.5.2 项目负责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
4.5.3 勘测设计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勘测设计人单位章,并由勘测设计人的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4.5.4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项目负责人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发包人。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项目负责人. 2 3 4 5 6 7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