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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和标签 样本条款

说明书和标签. 1、 避孕套的说明书和标签应当与注册或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2、 避孕套的说明书和标签的文字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 6 号)中第九条的要求。 3、 同一避孕套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避孕套,类型(光面、非光面、颜色、气味等等)和包装规格均相同的,其标签的内容、格式及颜色必须一致;类型或者包装规格不同的,其标签应当明显区别或者类型项明显标注。 4、 避孕套的说明书应印制在消费包装盒上,或在消费盒内附有说明书。 5、 避孕套的包装标识 (1) 单个密封包装袋(铝箔复合膜表层)应标注的内容
说明书和标签. 1、 避孕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在说明书和标签中标注的药品名称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的命名原则,并与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相应内容一致。 2、 避孕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文字表述应科学、规范、准确,并使用容易理解的文字表述。文字应清晰可辨,不得有印字脱落现象,不得以粘贴、剪切、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3、 避孕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应当使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的规范化汉字,增加其他文字对照的,应以汉字表述为准。通用名和商品名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中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要求。 4、 避孕药品的标签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其内容不得超出说明书的范围,不得印有暗示疗效、误导使用和不适当宣传产品的文字和标识。避孕药品的内标签、外标签、用于运输/储藏的包装的标签以及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中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要求。 5、 避孕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清晰可辨,并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其具体标注格式为“有效期至XXXX年XX月”或者“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也可以用数字和其他符号表示为“有效期至XXXX.XX”或者“有效期至 XXXX/XX/XX”等。有效期若标注到日,应当为起算日期对应年月日的前一天,若标注到月,应当为起算月份对应年月的前一月。 6、 避孕药品的生产批号应清晰可辨,并以六位数字表示,前两位数字表示年份,中间两位数字表示月份,最后两位数字表示日期或生产流水号。若生产企业对避孕药品生产批号的编制有其他信息的需求,应在六位数字后空两个字符进行添加。 7、 同一避孕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避孕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均相同的,其标签的内容格式及颜色须一致;规格或者包装规格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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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订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意见,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重组报告书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 其他说明 供应商对投标报价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将说明材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 其他情况说明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协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 综合说明 3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的询问、质疑及投诉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的相关规定。 36.2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或质疑,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36.3 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6.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使用说明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19 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以下简称《标准后审招标文件》)由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编制。适用于江苏省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工程总承包电子招标项目。 采用非电子方式进行招标的,可参照《标准后审招标文件》作相应 修改后使用。

  • 项目说明 1.1 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 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标人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 1.3 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检测报告等详细资料。

  • 报价说明 本项目价格包括设备费及相关服务费。

  • 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 参数说明 字段 名称 格式 参数说明 1 $PCAS10 字符串 消息 ID,语句头

  • 填表说明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