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学习 样本条款

课程学习. 支持学习时长控制。 1、 须支持为指定学校分配学习时长; 2、 须支持随时修改时长分配,包括可删除和编辑学习时长。
课程学习. 1. 经济金融课程(学校):鉴于培养对象在原专业已学习计算机相关基础课程,因此联合培养期间重点给学生补充经济金融基础课程(经济学原理、金融学原理、会计学原理、财务管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金融风险管理),主要由学校老师授课,学习地点统一安排在华师石牌校区。学习时长为期2-3个月,由学校进行考核。
课程学习. 研究生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选课。课程学习一般在入学后前两个学期完成 研究生须按时参加所选课程学习,遵守课堂纪律,按要求完成课程作业、考试或考查等教学环节。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具体比例由课程授课教师确定,并在课程教学大纲中明确。 研究生课程考核不合格,可申请补考或重修。补考或重修安排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合格,需重新选修该课程或选择其他替代课程。 鼓励研究生跨学科、跨专业选修交叉课程,拓宽知识视野。选修其他学院课程需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批准,所选课程学分可计入个人培养计划总学分。对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鼓励选修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自动化等相关学科课程,提升综合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