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处理. 除了遵循监管风险加权方法的私募股权和风险资本投资以及依照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第637号通告进行的资本扣除额以外,本集团采用内部评级法简单风险加权方法计算其银行账户中法定资本的股权风险敞口。 巴塞尔新协议第三支柱信息披露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 下表总结了本集团银行账户中股权风险敞口,包括金融机构一级资本工具中的投资: 2008年百万元 公允价值 资产负债 表中披露的❹额 风险加权的敞口 风险加权(%) 一级或 二级资本中 的扣除 简单风险加权方法 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认可交易所挂牌的股票 371 424 478 150 23 未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认可交易所挂牌的股票 2,177 1,795 1,939 200 56 小计 2,548 2,219 2,417 – 79 监管风险加权方法 私募股权与风险资金 00 00 00 000 # 合计 2,620 2,291 2,489 – 79 # 少于50万元
(a) 2008年 (百万元) (%) 经银行法令第32节批准的主要股份公司 524 194 在新加坡成立,经相关机构批准、许可、 注册或其它形式管理的金融机构的资本总额 ≤ 2%合格总资本 37 150 其它股本风险 1,856 189 合计 2,417 190
(a) 所披露的百分比是之前应用的适用换算系数 出售和清算股权风险敞口所实现的收益:
资本处理. 本集团采用内部评级法简单风险加权法,计算银行帐户内最低资本规定的股本风险,但不包括私募股权/创业资本 。这两者必须遵照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第637号通告对监管风险加权和资本扣除的规定。 下表概述本集团银行帐户中的股本风险,包括对金融机构一级资本工具的投资: 有关本集团投资于证券和联营公司的细节,请分别参阅财务报表附注21和25。 以下是简单风险加权法计算的股本风险,在股本分组后的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