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2 经费. 1、 BC002Ⅲ期(合并患者 PK)临床试验费用为人民币 5,947 万元。
2、 付款时间:
(1) 甲方收到乙方发送的Ⅲ期临床试验(合并患者 PK)启动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Ⅲ期(合并患者 PK)临床试验费用 40%,人民币 2,378.8万元。
(2) 甲方收到乙方发送的Ⅲ期临床试验(合并患者 PK)首研伦理委员会批件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Ⅲ期(合并患者 PK)临床试验费用的 25% , 人民币 1,486.75 万元。
(3) Ⅲ期临床试验(合并患者 PK)首例入组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Ⅲ期(合并患者 PK)临床试验费用的 10%,人民币 594.7 万元。
(4) Ⅲ期(合并患者 PK)临床试验入组合同约定 50%病例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Ⅲ期(合并患者 PK)临床试验费用的 10%,人民币 594.7 万元。
(5) Ⅲ期(合并患者 PK)临床试验入组合同约定 100%病例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Ⅲ期(合并患者 PK)临床试验费用的 10%,人民币 594.7万元。
(6) 乙方将Ⅲ期(合并患者 PK)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盖章件交给甲方后 10个工作日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Ⅲ期(合并患者 PK)临床试验费用的 5%,人民币 297.3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