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理解及需求、重点难点分析较差,不符合项目实际,得 1 分. 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项目整体实施方案 15 分 供应商需熟悉志愿者队伍运营管理,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具体情况,以及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制定服务计划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项目前期调研、项目目标、项目阶段进展、服务内容、服务创新性(引入澳门的志愿服务理念和经验)、服务指标、进程安排、项目团队、项目预算、风险预设及应对等内容。服务计划是否详细具体,是否符合采购单位的整体需求,具体执行措施是否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持续性等,由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情况进行比较。
1. 前期调研充分了解实际情况,服务方案科学合理,服务指标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进度安排科学合理,项目团队人员充足、结构合理,服务方案考虑全面,得分 15 分。
2. 前期调研结果符合实际情况,服务方案合理,服务指 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进度安排合理,项目团队人员满足项目要求,服务方案考虑充分,得分 8 分。
3. 前期调研结果与实际情况有差别,服务方案基本可行,服务指标基本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度基本可行,项目团队人员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分 4 分。
4. 前期调研结果不符合实际情况,服务方案不可行,服务指标差于磋商文件要求,进度安排不合理,得分 1分。 不提供不得分。 项目人员 12 分 项目执行团队需配置不低于 4 名项目人员,其中:
1. 项目督导 1 名(共 4 分):
(1) 项目督导具有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且有 7 年以上社会工作相关管理和实务经验 得 1 分;
(2) 项目督导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资格证的,得 1 分;
(3) 项目督导获得过市级或以上社会工作相关专业荣誉的,得 1 分,获得过市级以下社会工作相关专业荣誉 的,得 0.5 分;
(4) 项目督导具备课题研究等学术或实践能力,有相应的研究成果,得 1 分。
2. 项目负责人 1 名(共 4 分):
(1) 项目负责人具有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得 1 分;
(2) 项目负责人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资格证的,得 1 分;
(3) 项目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社会工作相关管理和实 务经验,得 1 分;
(4) 项目负责人具备课题研究等学术或实践能力,有相应的研究成果,得 1 分。
3. 专职工作人员 2 名(共 4 分):
(1) 专职工作人员具有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且有 1 年以上社工实务经验的,每人得 1 分,满分 2 分;
(2) 专职工作人员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资格证的,每人得 1 分,满分 2 分。 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供应商为其拟投入本项目工作 人员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为准)、项目人员学历证明复印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学术成果需提供成果名称及发表刊物的证明复印件;社工实务经验需提供合同期一年(含)以上劳动任职合 同复印件,无则相关项不予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