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款项 样本条款

首期款项. 自标的股份全部登记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首期款项支付条件成立”)起五(5)个工作日内,乙方通过共管账户向甲方 1,甲方 2,甲方 3,甲方 4 支付其各自股份转让价款的百分之五十(50%),即向甲方 1 支付 153,098,825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叁佰零玖万捌仟捌佰贰拾伍元整),向甲方 2 支付 6,050,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佰零伍万元整),向甲方 3 支付 6,050,000 元(大写:人民 币陆佰零伍万元整),向甲方 4 支付 3,025,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佰零贰万伍仟元整),甲方 1 在上述款项支付中提供配合。甲方 2,甲方 3,甲方 4 应当在收到首期款项后及时对有关本次股权转让全部价款的个人所得税予以申报纳税,并取得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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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轮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 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内容为准。

  • 交货期 是指合同签定当日至所有货物安装完毕可以交付用户验收需要的日历天数。

  •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1006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958 只, QDII 基金 48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要求 1. 交货期: 货到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暫停執行期間累計逾 6 個月者,廠商得通知機關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得向機關請求賠償因契約終止或解除而生之損害 因可歸責於機關之情形無法開始履約者,亦同。

  •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 一般定义 一、 在本协定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 (一) “中国”一语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于地理概念时,是指实施有关中国税收法律的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包括领海,以及根据国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勘探和开发海底和底土资源以及海底以上水域资源的主权权利的领海以外的区域;

  • 资格条件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保险金额和免赔额 保险人最高赔付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本附加险项下的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