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样本条款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6.66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6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24.45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5.15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6.50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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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 项目要求 3.1 租赁形式及期限 3.1.1 租赁形式 招商人将与中标人签订《租赁同》,招商人将店铺场地和设施出租给中标人进行经营管理,中标人按同约定方式向招商人或招商人授权的签约主体支付租金及《租赁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1)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4)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 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 响应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 附件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注:按要求提供。

  • 資料2 予 算 決 算 及 び 会 計 令 【 抜 粋 】

  • 新規発行による手取金の使途 (1) 新規発行による手取金の額】 <欄内の数値の訂正>

  • 赎回、转换资金划付规定 划付赎回款、转换转出款时,如基金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划付;因基金资金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划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

  • 成交通知 3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