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 权 方(甲 方):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经 销 商(乙 方):xxx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经销商合作协议
授 权 方(甲 方):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经 销 商(乙 方):xxx
签署日期:2023 年 月 日
经销商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
授权方(甲方):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达智能”或“安达”)法定代表人:xx 地址:xxxxxxxxxxxxxx 00 x
联络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经销商(乙方): | ||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
联络人: |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为更好地促进双方合作共赢,保障和履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共识,由双方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 、 总则 :
1.协议有效期: 2023 年 1 月 1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乙方签约销售安达智能产品2023 年总销售任务额: 万元,
甲方授予乙方 (战略合作伙伴/一级经销商/授权经销商)。经销商等级划分以及支持方案具体见第二条第二款。
3.乙方应独立自主经营,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活动。甲方不对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负责;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甲方保留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5.适用区域:中国大陆地区(除港澳台)
二 、 政策说明 :
1、经销商分级管理
经销商按照合作与签约情况设置了三个计划等级,即战略、一级、授权,依据年销售收入的变化做等级的晋升管理,不同等级经销商支持方案如下:
2、经销商支持方案:
商机 | 细分项目 | 经销商 | ||
授权经销商 (签约年度总销售任务额≥ 100 万元) | 一级经销商 (签约年度总销售任务额 ≥200 万) | 战略合作伙伴 (签约年度总销售任务额≥ 500 万元) | ||
项目报备与项目支持 | √ | √ | √ | |
商机线索优先分配 | × | × | √ | |
市场活动优先参与权 | × | √ | √ | |
产品赋能 | 产品培训赋能 | √ | √ | √ |
客服人员驻厂培训 | √ | √ | √ | |
市场支持 | 营销物料支持 | √ | √ | √ |
市场活动推广 | × | √ | √ | |
激励 | 世界 500 强新客户突破奖 励 | 10000 元 | 10000 元 | 10000 元 |
行业 Top10 新客户开拓奖 | 5000 元 | 5000 元 | 5000 元 | |
奖励 | 年度业绩排名奖励 | × | √ | √ |
全额荣誉之旅奖励 | 国内游 | 海外游 | 海外游 | |
董事长晚宴 | × | × | √ | |
说明 | 1. 帮助安达建立 500 强客户的VENDOR CODE 或 500 强客户第一次直接产生的订单; 2. 行业 top10 需要同一客户产生的第一次直接订单; 3. 激励奖金直接用于抵扣货款;奖励方案在经销商完成年度总销售任务额后兑现。 4. 为了支持签约经销商更好的落地项目达成,2023 年内应用研发资源投入 免费提供。 |
3、返利计算政策
3.1 返利规则
1) 特价订单不计返利,但可计入销量。
2) 必须符合安达智能财务制度的前提下,方可享受返利政策。
3) 同一法人、股东名义下的关联公司或虽未显名但实际为同一法人、股东的公司不可重复享受返利奖励。
3.2 返利计算
4) 经销商按年度结算返利,返利计算公式为:年度返利=年销售额×任务达成系数×返利点数。
年度返利指的是甲方根据上述公式计算 2023 年度应返还金额。
年销售额指的是按照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截止时间核算,乙方已销售安达智能产品并已实际回款到账至安达智能银行账户金额的总额,具体以安达智能
统计数据为准。年销售额不包含乙方要求退货退款金额、乙方违约应扣减的金额以及乙方未按约定付款或者逾期付款的金额,此部分金额不计算返利。
甲乙双方于次年 1 月份通过对账确认上年度销售额和返利金额,对账结果 以及返利抵扣形式以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文件为准。返利可以用于冲抵货款使用,或可通过银行对公转账方式发放(银行转账方式按照返利总金额 80%兑现)。
5) 达成系数如下表:
经销商 2023 年总销售任务 额实际达成情况(年销售额/年度总销售任务额) | ≥100% | ≥80% | ≥60% |
达成系数 | 1 | 0.8 | 0.5 |
年度总销售任务额达成率低于 60%,不计提年度返利。
6)返利点数说明(按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确定的经销商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返利点数):
经销商等级 | 返利点数 |
战略 | 10% |
一级 | 5% |
授权 | 3% |
(范例:经销商签订的 2023 年总销售任务额为 500 万元,对应等级为战略等级,若年度实际销售额为 600 万元,则返利计算方式为:600 万*1*10%=60 万元;若年度实际销售额为 350 万元,则返利计算方式为:350 万*0.5*10%=17.5万元;若年度实际销售额为不足 300 万元,则不计算返利。)
三 、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 )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本协议签定后,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经销授权书,如发现下述情况,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资格并收回经销授权书,不予计算返利金额,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1.1 乙方违法违规经营,对甲方造成品牌形象及经济损害的。
1.2 乙方私自组织货源,经销假冒安达智能所有品牌产品的。
1.3 乙方超越授权经销区域(见附件 1)、跨地区经营或擅自转让经销权
的。
1.4 乙方泄露甲方各种商业机密经对甲方造成损害的。
1.5 乙方由于经营能力和信誉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承担经销责任的。
1.6 乙方与甲方公司员工或其他经销商故意串通,或通过商业贿赂等任何方式压低甲方产品售价而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或者乙方通过虚构交易合同方式增加销售额的。
1.7 乙方发生跨越授权区域窜货、低价倾销、虚假项目、网络销售平台乱价行为。
1.8 其它违反本协议约定,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
2. 乙方出现以下情况, 甲方有权保留取消或减少乙方销售折扣(返利点数)的权利。
2.1 销售期内未完成销售任务。
2.2 乙方未完成经甲乙双方协议的其他事宜。
3. 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所在区域招标项目提供支持工作,相应的销售额计
入乙方销售指标内。如报价低于正常价格,需经甲方同意并单独结算利润,但销售额不计折扣。
4. 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甲方同意对完成指标的业绩按相应的比例设定奖金作为奖励给乙方,奖励在次年 1 月份核算后兑付。若乙方在协议期间被取消经销资格及其它违约情况,则不享受年度奖励。
5. 甲方协助乙方进行产品的市场宣传及行业推广工作,并定期向乙方发布有关活动的进展情况。
6.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销售及技术培训,引导乙方正确、高效地销售甲方产品。
7.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甲方其他经销商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各方获得应有的利益。
8. 甲方鼓励乙方积极组织或参与甲方产品推广活动,并根据具体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的支持。
9. 甲方有权单方根据市场竞争的各方面动态调整产品的结构、价格及销售政策,并提前通知乙方。
10. 乙方有责任完成年度约定销售任务,甲方根据乙方年度完成任务比例给予乙方折让。
11. 甲方有权按照安达智能渠道管理政策对窜货或低价倾销行为进行政策处罚。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积极主动向用户推荐甲方产品,维护甲方公司及产品的信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甲方公司及产品的信誉,一经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甲
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 乙方须配合甲方的市场宣传、行业推广及促销等活动,开拓市场。
3. 乙方须遵从甲方对市场的统一管理,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授权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并享受授权级别的进货折扣。乙方在甲方的授权区域外不享受授权级别进货折扣。若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在授权区域外从事甲方产品的销售活动,引起甲方市场混乱,甲方有权不予发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取消乙方经销资格的权利。
4. 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甲方,并制订市场推进计划。
5.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将本协议所赋予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予第三方。
6. 乙方应按照甲方评定的信用及账期支付货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和拒付甲方货款。
7. 在乙方有折让余额存在的情况下,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折让兑现申请,甲方确认后给予折让结算,并在发票上体现,折让金额优先冲抵甲方对乙方的应收账款。
8.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发生货品、货款、个人借款的往来,甲方不对上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9. 乙方有权举报本区内发现的非正常货源销售行为,甲方将根据举报信息进行查证处理并给予乙方适当补偿。
10.乙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的甲方产品,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经销权,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1.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均不得解释为,甲方明示或默许向乙方授予其产品知识产权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许可。乙方必须充分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权益),
乙方不得将甲方的知识产权自行申报任何许可、授权、认证(如将甲方商标申请商号、对甲方专利反向编程或升级改进申报专利等)。若有违反,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因违反此条约定所获得的权益应归属于甲方。
12.乙方同意自愿加入甲方的经销商管理体系,遵守甲方的价格体系、窜货管理办法、经销商管理制度等管理规程以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对该等规程的不时修订,甲方可通过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向乙方公布该等管理规程。
13.乙方有义务维护安达产品价格体系,抵制授权区域的窜货销售行为,并接受安达对已认定的窜货或低价倾销行为的政策处罚。
14.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半年度及年度审计工作,将需要的审计询证函等审计资料按要求提供给甲方。
15.乙方不得将甲方产品销售至受制裁的国家或地区、恐怖组织或其他可能导致甲方被政府制裁或公司声誉受损的国家、地区、组织及个人,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经销权,且甲方有权根据因此受到的损失追究乙方十倍赔偿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6.若乙方违反以上条款的约定,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有权不予计算乙方返利金额,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四 、产品配置及报价
1. 乙方应向用户提供安达智能原装产品及配件。乙方使用非甲方的配件
向用户供货,甲方有权向用户声明甲方保修承诺中的免除保修条例。
2. 甲方可根据市场及竞争需要进行调整报价,并及时向乙方发布。
3. 甲方向乙方报价为经销商价,乙方应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4. 产品的退换货:甲方产品除产品质量问题,不允许退货。所有换货产品,乙方须事前向甲方申报,待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发回换货产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该批产品。
5. 乙方面向终端客户的市场报价应依照安达营销中心市场指导价来执行,甲方销售监管经销商的最终成交价,严防高价、低价扰乱市场行情;甲方渠道销售部统筹管理经销商价格体系。
五 、质量要求 :
甲方保证乙方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应产品说明书所注明的质量标准。
六 、订货、付款
订货: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以及载有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的订单或合同。
付款:乙方可采用银行转账、支票、电汇、信汇、汇票等方式,有效付款时间以款到甲方账号为准。乙方未按照甲方给予的账期付款的,甲方有权按每日万分之三收取利息。乙方须要将应收账款控制在甲方给定的信用额度与信用账期内,信用额度与信用账期以甲方财务部通知为准,对超期或超额的应收账款甲方有权按每日万分之三收取利息,乙方逾期付款达 30 日的,甲方有权按每日千分之三收取利息,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且乙方法定代表人已明确知悉并同意以其自然人身份对乙方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七、售后服务
1.目的
明确安达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售后服务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服务政策适用于安达生产销售的产品。 3.服务对象
安达中国大陆地区所有销售使用产品经销商及用户。 4.安达售后服务承诺
4.1 服务及时响应:
安达承诺 24 小时内及时响应客户的服务需求,72 小时内给出客户反馈问题的解决方案。
八、保密和知识产权条款
1、甲乙双方向对方提供的信息,属于双方的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将其
泄漏给第三方,如一方违规,另一方有权终止此协议,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甲方授予乙方任何有关甲方所有的知识产 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或版权等,也不意味着甲方授予乙方有关对方保密信息的其他任何权利,因对本协议所指商业机密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归属甲方所有。
2、甲方的产品、产品开发设计文档、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产品包装的所有知识产权(简称“甲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专利申请、未申请专利的技术创新、已注册和未注册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其中未申请专利的技术创新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程序及流程图、逻辑图、电路图、PCB 板及其设计文档、集成电路及其设计文档、生产工艺、制造方法等。
3、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将甲方的知识产权、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已注册和未注册商标、版权等的全称、简称或缩写,或含有甲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已注册和未注册商标、版权等的全称、简称或缩写的文字注册域名,在世界范围内申请或注册任何知识产权。
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自行或授权第三方从事下述工作:(1)将甲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已注册和未注册商标、版权等的全称、简称或缩写,或含有甲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已注册和未注册商标、版权等的全称、简称或缩写的文字注册域名;(2)使用甲方拥有版权的图片、文字、视频等内容。
5、若乙方为满足最终用户的特定需求,而意图独立对产品进行改进、改造或开发,或者将产品与其它技术结合开发新功能等,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
6、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的,甲方可以无条件解除本协议,取消乙方经销权,不予计算返利金额,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九、法律效力
1.甲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现乙方的行为严重违反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甲方可以附上相关证据于一周内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通知送达乙方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通知、文件应采取书面形式,以专人亲自向收件方送递,或以传真、邮件、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对方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收款账户等主体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后未及时通知而导致的损失,由变更方承担赔偿责任。上述通知、文件应在下述情况下视为正式送达:以专人送交,以抵达对方有权代表签收为准;或以电子邮件发出,电子邮箱系统反馈邮件已发出时视为送达;或以邮递发出,邮件寄出后第 3 个自然日视为送达。
2.甲乙双方在协议终止前一个月内双方另行协商经销权的续约相关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同时双方如不再续约需提前半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
4. 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存在异议且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均应遵守。仲裁x、律师x及其他合理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5. 本协议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
6.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开始生效 。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以下为双方签字盖章页,无合同正文内容)
甲方(盖章):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附件一:授权经销区域
一、甲方授权乙方经销区域为: 区域,该区域包含 1.
2. 3. 地区;
二、授权经销区域内,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已合作的客户属于甲方专有客户,不属于授权范围;
三、乙方不得与甲方已合作的专有客户再合作或者签订合同、发生交易,否则视为严重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