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低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湘财久盈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低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理财成本,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湘财久盈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5 月 30 日起调低湘财久盈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将销售服务费率由0.40%/年降低至0.15%/年,并相应修订《湘财久盈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湘财久盈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修订。
原表述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5】%,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二、重要提示
1、根据上述销售服务费率的调整,本公司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订,同时更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 2024 年 5 月 30 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2、上述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敬请投资者提前做好交易安排。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 xxx.xxx)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5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