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本公司之附屬公司首都會展及北辰智奧(均作為受託管理方)與辰星(作為業主方)分別訂立首都會展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及北辰智奧委託經營管理合同 ,據此辰星就北京市順義區新國展二期項目分別委託(i)首都會展運營及管理酒店、會議中心及附屬的商業、停車場及配套設施及(ii)北辰智奧運營及管理展覽館及附屬的商 業、停車場及配套設施。 於本公告日期,辰星為本公司控股股東北辰集團的30%受控公司,故辰星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及彼等各自項下擬進行之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