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 、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股票型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股票型 ETF”)、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