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仲裁約定
書⾯仲裁約定:
1. 仲裁約定契約
2. 仲裁協議
聲請⼈聲請仲裁
1.聲請⼈向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提送仲裁聲請書
2.聲請⼈繳交仲裁x⽤
3.協會出具繳費收據給聲請⼈
4.聲請⼈選定仲裁⼈
1.將聲請書狀送達相對⼈
2. 通知相對⼈提出答辯狀並選定仲裁⼈
5.仲裁員填具仲裁⼈同意書
⼀、永豐建經提供的契約書已約定仲裁
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收案
、
⼆ 提供範本聲請
、
三 書信寄送⾄不動產仲裁協會
相對⼈選定仲裁⼈
1.相對選定好仲裁⼈
2.相對⼈選定之仲裁⼈填具同意書
3.相對⼈經聲請催告⼗四⽇後仍不選定仲裁⼈
,聲請⼈得向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或法院聲請代相對⼈選定
四、收到聲請電話通知繳款
仲裁庭組成
仲裁詢問程序
1. 由雙⽅仲裁⼈推選主任仲裁⼈
2. 主任仲裁⼈填具同意書
3. 仲裁⼈於選定後三⼗⽇内未共推主任仲裁⼈者,當事⼈得依法向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或法院聲請選定
1. 仲裁及決定仲裁地點、程序規則、及詢問⽇期
2. 當事⼈及代理均得出席xx
仲裁判斷前和解或調解
(與仲裁判斷有同⼀效⼒)
仲裁判斷前和解或調解
(與仲裁判斷有同⼀效⼒)
附記:詢問、⾔詞辯論、證據調查、送請鑑定等程序均實施錄⾳及筆錄
聲請法院裁定
聲請法院強制執⾏
在簽訂契約時,務請加列:「若有爭議,同意交付『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仲裁」,以確保雙⽅當事⼈之權益。本會:110 台北巿xxxxxxx000x0xx0 Tel:00-0000-0000 (張先⽣ 分機105) Fax: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