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 指 本公司內資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幣交易 「安居工廠」 指 我們將建設的位於中國四川省遂寧市安居區的碳酸鋰生產工廠。有關更多詳情,請參閱「業務 — 鋰化合物和衍生物的生產及銷售 — 生產擴張計劃」 「組織章程細則」或「細則」 指 本公司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採納及自上市起生效的組織章程細則,其概要載於本招股章程附錄七 「聯繫人」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審計與風險委員會」 指 董事會審計與風險委員會 「BDA報告」 指 由Behre...
於本招股章程,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應具有下文所載列的涵義。
「A股」 | 指 | x公司內資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幣交易 |
「安居工廠」 | 指 | 我們將建設的位於中國四川省遂寧市安居區的碳酸鋰生產工廠。有關更多詳情,請參閱「業務 — 鋰化合物和衍生物的生產及銷售 — 生產擴張計劃」 |
「組織章程細則」或「細則」 | 指 | x公司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採納及自上市起生效的組織章程細則,其概要載於本招股章程附錄七 |
「聯繫人」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
「審計與風險委員會」 | 指 | 董事會審計與風險委員會 |
「BDA報告」 | 指 | 由Behre Dolbear Australia Pty Limited編製的合資格人士報告,生效日期為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相關詳情載於「附錄四 — 合資格人士報告」 |
「董事會」 | 指 | 董事會 |
「營業日」 | 指 | 香港銀行通常向公眾開放辦理一般銀行業務的日子(並非星期六、星期日或香港公眾假期) |
「複合年增長率」 | 指 | 複合年增長率 |
「中央結算系統」 | 指 | 香港結算設立及運作的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 |
「中央結算系統結算參與者」 | 指 | 獲准以直接結算參與者或全面結算參與者身份參與中央結算系統的人士 |
「中央結算系統託管商 | 指 | 獲准以託管商參與者身份參與中央結算系統的人士 |
參與者」
「中央結算系統投資者戶口持有人」
指 獲准以投資者戶口持有人身份參與中央結算系統的人士,可為個人、聯名個人或公司
「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 指 中央結算系統結算參與者、中央結算系統託管商參與
者或中央結算系統投資者戶口持有人
「成都天齊」 | 指 | 成都天齊鋰業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
「智利SLI」 | 指 | Inversiones SLI Chile Limitada,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四日在智利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本公司透過文菲爾德持有26.01%的股權 |
「中國」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招股章程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門及台灣 |
「智利SALA」 | 指 | Salares de Atacama Sociedad Contractual Minera,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智利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智利SLI及San Xxxxxxx SpA各自持有50%股權,彼等將其作為合營公司入賬。由於本公司間接持有xx森26.01%股權,本公司亦於智利SALA持有13%股權 |
「重慶天齊」 | 指 | 重慶天齊鋰業有限責任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子公司,其中本公司透過成都天齊持有86.38%的股權 |
「本公司」或「我們」 | 指 | 天齊鋰業股份有限公司,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在中國註冊成立的公司,其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改制成為股份制公司,其A股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002466,倘文義所需,包括其前身、子公司及分支機構 |
「公司法」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七日經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通過,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經不時修訂、補充及以其他方式修改 |
「關連人士」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
「中國證監會」 | 指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
「董事」 | 指 | x公司董事 |
「下調發售價」 | 指 | 可令最終發售價最多設定為較指示性發售價範圍下限低10%的調整 |
「首六個月期間」 | 指 | 於本招股章程日期起至H股在聯交所開始買賣之日起六個月當日止的期間 |
「財務匯報局」 | 指 | 財務匯報局 |
「GAM」 | 指 | Global Advanced Metals Greenbushes Pty Ltd |
「GAM協議」 | 指 | xxx與GAM於二零零九年訂立的保留礦權協議 |
「GDP」 | 指 | 國內生產總值 |
「全球發售」 | 指 | 香港公開發售及國際發售 |
「綠色申請表格」 | 指 | 將由白表eIPO服務供應商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填寫的申請表格 |
「xx布什礦場」 | 指 | 位於澳洲西澳洲xx布什並由xx森營運的鋰礦。有關更多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業務 — 鋰精礦開採、生產及銷售 — 我們的鋰資產」一節 |
「本集團」 | 指 | x公司及其子公司 |
「H股」 | 指 | 我們普通股本內境外上市的外資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將以港元認購及交易,並在聯交所上市 |
「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 | 指 |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
「港元」或「港仙」 | 指 | 分別為港元及港仙,香港現時的法定貨幣 |
「香港結算」 | 指 |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為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
「香港結算代理人」 | 指 | 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香港結算的全資子公司 |
「香港」 | 指 |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香港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 | 指 | 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經不時修訂、補充及以其他方式修改) |
「香港公司條例」 | 指 | 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
「香港發售股份」 | 指 | 我們根據香港公開發售提呈認購的H股 |
「香港公開發售」 | 指 | x公司根據本招股章程及綠色申請表格所載的條款及條件提呈以供香港公眾人士按發售價現金認購的最初 16,412,400股H股(可進行本招股章程「全球發售的架構」一節所述的調整) |
「香港包銷商」 | 指 | x招股章程「包銷 — 香港包銷商」一節所載的香港公開 |
發售包銷商 | ||
「香港包銷協議」 | 指 | 由(其中包括)聯席保薦人、聯席代表、聯席全球協調 |
人、聯席賬簿管理人、香港包銷商與本公司於二零二二 | ||
年六月二十八日就香港公開發售訂立的包銷協議,進 | ||
一步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包銷 — 包銷安排及費用」一 | ||
節 |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指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 指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包括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的 |
所有適用個別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及詮 | ||
釋 | ||
「IGO」 | 指 | IGO Limited,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五日在澳大利亞註冊 |
成立並於澳洲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限公司(股票代碼: IGO),其透過其全資子公司IGO Lithium持有TLEA 49%的股權
「IGO Lithium」 指 IGO Lithium Holdings Pty Ltd,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
日在澳大利亞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為IGO的全資子公司並持有TLEA 49%的股權 | ||
「獨立第三方」 | 指 |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並非本公司關連人士的任何人士及其各自的最終實益擁有人 |
「國際發售」 | 指 | 國際包銷商向專業及機構投資者按發售價以現金有條件配售國際發售股份以及(i)根據《美國證券法》第144A條及《美國投資公司法》第3(c)(7)條於豁免登記規定或毋須遵守登記規定的交易中向同屬合資格機構買家及合 |
資格買家的身處美國境內的人士或向美國人士或為其利益而提呈發售或出售; 或(ii)在美國境外根據S規例及該等提呈發售及銷售發生的司法權區適用的法律於離岸交易中向非美國人士或不享有美國人士利益的投資者提呈發售或出售(進一步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全球發售的架構」一節) | ||
「國際發售股份」 | 指 | x公司根據國際發售初步提呈以供認購的147,709,800股 H股(可根據本招股章程「全球發售的架構」一節所述予以重新分配),連同(如相關)本公司因超額配股權獲行使而可能發行的任何額外H股 |
「國際包銷商」 | 指 | 預計將簽訂國際包銷協議以包銷國際發售的國際包銷商團體 |
「國際包銷協議」 | 指 | 預期由(其中包括)聯席代表(代表國際包銷商)與我們就國際發售訂立的包銷協議,進一步詳情載於「包銷 —包銷安排及費用 — 國際發售」一節 |
「ITS」 | 指 | Inversiones TLC SpA, 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在智利註冊成立的股份公司, 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
「聯席賬簿管理人」 | 指 | 摩根士丹利亞洲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招銀國際融資有限公司、法國巴黎證券(亞洲)有限公司及瑞士信貸(香港)有限公司、Banco BTG Pactual S.A. — Cayman Branch(僅就國際發售而言)、xxxxxxxx(xx)有限公司、富途證券國際(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
「聯席全球協調人」 | 指 | 摩根士丹利亞洲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招銀國際融資有限公司、法國巴黎證券(亞洲)有限公司及瑞士信貸(香港)有限公司 |
「聯席牽頭經辦人」 | 指 | 摩根士丹利亞洲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招銀國際融資有限公司、法國巴黎證券(亞洲)有 限公司及瑞士信貸(香港)有限公司、Banco BTG Pactual |
S.A. — Cayman Branch(僅就國際發售而言)、中國銀河 | ||
國際證券(xx)xxxx、xxxxxx(xx)有限 | ||
公司及華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
「聯席代表」 | 指 | 摩根士丹利亞洲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 |
限公司及招銀國際融資有限公司 | ||
「聯席保薦人」 | 指 | 摩根士丹利亞洲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及招銀國際融資有限公司 |
「奎納納工廠」 | 指 | 位於西澳洲奎納納的氫氧化鋰生產工廠。有關更多詳 |
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業務 — 鋰化合物和衍生物的 | ||
生產及銷售 — 生產擴張計劃」一節 | ||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 指 |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即本招股章程刊發前確定當 |
中若干資料的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 ||
「上市」 | 指 | H股於聯交所上市 |
「上市委員會」 | 指 | 聯交所上市委員會 |
「上市日期」 | 指 | H股上市及獲准在聯交所買賣的日期,預期為二零二二 |
年七月十三日(星期三)或前後 | ||
「上市規則」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 |
「主板」 | 指 | 聯交所主板 |
「必備條款」 | 指 | 《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載於一九九四年九 |
月二十九日由前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及其他中國政府部 | ||
門頒佈的在中國註冊成立並將於海外上市的公司之公 | ||
司章程,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 ||
「商務部」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
「全國人大」或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Nutrien」 | 指 | Nutrien Ltd.,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在加拿大註冊成立的公司,於多倫多證券交易所(股票代號:XXX.XX)及紐約證券交易所(股票代號:NTR)上市,一家獨立第三方 |
「發售價」 | 指 | 提呈香港發售股份以供認購的每股發售股份以港元計值的最終價格(不包括1%經紀佣金、0.00015%財匯局交易徵費、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將按本招股章程「全球發售的架構 — 全球發售的定價」一節進一步所述方式釐定,視乎發售價下調情況而定 |
「發售股份」 | 指 | 香港發售股份及國際發售股份,及(如相關)連同根據行使超額配股權將予發行的任何額外的H股 |
「超額配股權」 | 指 | 我們預期將授予國際包銷商的購股權,可由聯席代表代表國際包銷商根據國際包銷協議行使,據此,本公司可能須按發售價配發及發行最多合共24,618,200股額外的H股,以補足國際發售中的超額分配(如有),進一步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全球發售的架構」一節 |
「中國人民銀行」 | 指 | 中國人民銀行 |
「人民代表大會」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法機關,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所有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包括省、市及其他地區或地方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文義需要或其中任何一個) |
「中國公認會計原則」 | 指 | 中國公認會計原則 |
「中國政府」或「國家」 | 指 | 中國政府,包括所有政府分支機構(包括省、市及其他地區或地方政府實體) |
「定價協議」 | 指 | 聯席代表(代表包銷商)與我們於定價日訂立以記錄及釐定發售價的協議 |
「定價日」 | 指 | 釐定發售價的日期,預期為二零二二年七月六日(星期三)(香港時間)或前後,或聯席代表(代表包銷商)與我 |
們可能協定的較後時間,而無論如何不遲於二零二二年七月七日(星期四) | ||
「發起人」 | 指 | x公司發起人,即天齊集團公司及xx女士 |
「招股章程」 | 指 | 就香港公開發售刊發的本招股章程 |
「合資格機構買家」 | 指 | 《美國證券法》第144A條所指的合資格機構買家 |
「合資格買家」 | 指 | 《美國投資公司法》第2(a)(51)條和第2a51-1條規則所指的合資格買家 |
「S規例」 | 指 | 美國證券法S規例 |
「人民幣」 | 指 | 中國法定貨幣 |
「RT Lithium」 | 指 | RT Lithium Limited,一家獨立第三方,不包括其持有的文菲爾德49%的股權 |
「第144A條」 | 指 | 美國證券法第144A條 |
「潤豐礦業」 | 指 | 雅江縣潤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並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天齊集團公司持有53.15%的股權,其餘權益由xxxxx之弟xxx持有24.79%,天齊機械持有6.20%,xxxx有1.52%,xxxx有1.52%,其餘 12.82%由獨立第三方持有 |
「國家外匯管理局」 | 指 |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 指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
「美國證券法」 | 指 | 一九三三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及據此頒佈的規則及規例 |
「證券及期貨條例」 | 指 | 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
「證監會」 | 指 |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
「股東」 | 指 | 我們股份的持有人 |
「股份」 | 指 | x公司股本中的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包括我們的A股及H股 |
「射洪鋰業」 | 指 | 四川省射洪鋰業有限責任公司, 本公司的前身, 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在中國註冊成立的國有企業,該公司已註銷 |
「射洪工廠」 | 指 | 位於中國四川省射洪並由射xxx營運的鋰化合物及衍生物生產工廠。有關更多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 「業務 — 鋰化合物和衍生物的生產及銷售 — 現有生產工廠」一節 |
「射xxx」 | 指 | 天齊鋰業(射洪)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
「盛合鋰業」 | 指 | 四川天齊盛合鋰業有限公司,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9%股權,而餘下的51%股權由射xxx持有 |
「日喀則紮布耶」 | 指 | 西藏日喀則紮布耶鋰業高科技有限公司,於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本公司持有20%股權,其餘80%股權由西藏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0.72%,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8%,西藏xx投資有限公司持有3.94%,以及西藏礦業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持有1.21%,彼等全為獨立第三方 |
「單一最大股東集團」 | 指 | 天齊集團公司、xxxxx、xxxxx及xx女士。見本招股章程「與單一最大股東集團的關係」一節 |
「特別規定」 | 指 | 國務院於一九九四年八月四日頒佈並經不時修訂的《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 |
「SQM」 | 指 | Sociedad Quimica y Minera de Chile S.A.,於一九六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在智利註冊成立的上市公司,在聖地亞 |
哥證券交易所、聖地亞哥電子證券交易所及紐約證券 交易所上市,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持有其 | ||
約22.78%的股權 | ||
「SQM債務」 | 指 | 根據兩份銀團融資協議產生的銀行借款,其中定期貸款融資總額為35 億美元,用於支付與SQM交易相關的購買價、收購成本及費用,詳情載於本招股章程「財務資料 — 債務 — 有關SQM交易的債務」一節 |
「SQM交易」 | 指 | 根據SQM購股協議所載條款及條件收購SQM約23.77%的額外股權 |
「SQM購股協議」 | 指 | x公司與Nutrien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訂立的購股協議,據此Nutrien同意出售而本公司同意購買SQM的 62,556,568股A系列股份,總對價約為40.7億美元 |
「穩定價格經辦人」 | 指 | 摩根士丹利亞洲有限公司 |
「國務院」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聯交所」或「香港聯交所」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指 | 具有香港公司條例第15節賦予該詞的涵義 |
「主要股東」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
「監事」 | 指 | 我們的一名(或所有)監事 |
「深交所」或 「深圳證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證券交易所 |
「xx森」 | 指 | xx森鋰業私人有限公司,前稱xx森鋰業有限公司,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在澳洲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透過文菲爾德間接持有其26.01%的股權 |
「xx森鋰業澳大利亞」 | 指 | xx森鋰業澳大利亞私人有限公司,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一日在澳洲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透過文菲爾德間接持有其26.01%的股權 |
「xx森鋰業(加拿大)」 | 指 | xx森鋰 業(加 拿大)有 限公司, 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在加拿大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透過文菲爾德間接持有其26.01%的股權 |
「xx森鋰業(MCP)」 | 指 | xx森鋰業(MCP)私人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在澳洲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透過文菲爾德間接持有其26.01%的股權 |
「xx森礦業」 | 指 | xx森礦業私人有限公司,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在澳洲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透過文菲爾德間接持有其26.01%的股權 |
「xx森服務」 | 指 | xx森服務私人有限公司,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在澳洲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透過文菲爾德間接持有其26.01%的股權 |
「天齊澳大利亞投資1」 | 指 | 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Investments 1 Pty Ltd, 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在澳洲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透過天齊澳大利亞投資2持有其90.23%的股權,而餘下的9.77%股權透過TLH持有 |
「天齊澳大利亞投資2」 | 指 | 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Investments 2 Pty Ltd, 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在澳洲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
「Tianqi Bond」 | 指 | Tianqi Bond Co., Ltd.,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在英屬維京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
「天齊芬可」 | 指 | 天齊芬可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
「天齊集團公司」 | 指 | 成都天齊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六日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的單一最大股東集團之成員,持有416,316,432股A股,佔本公司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已發行股本總額的28.18% |
「天齊集團香港」 | 指 | 天齊集團香港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由天齊集團公司控股且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 |
「香港天齊」 | 指 | 天齊香港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已註銷的全資子公司 |
「天齊鋰業香港」 | 指 | 天齊鋰業香港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一日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
「天齊鋰業國際」 | 指 | 天齊鋰業國際有限公司,前稱銀河鋰業國際有限公司, |
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責 | ||
任公司,為本公司已註銷的全資子公司 | ||
「天齊鋰業(江蘇)」 | 指 | 天齊鋰業(江蘇)有限公司,前稱銀河鋰業(江蘇)有限 |
公司,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十日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 | ||
責任公司,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 ||
「天齊礦業」 | 指 | 四川天齊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 |
責任公司,以前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自二零一六 | ||
年六月起為天齊集團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該公司已註 | ||
銷 | ||
「天齊資源」 | 指 | 天齊鋰業資源循環技術研發(江蘇)有限公司,於二零 |
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 ||
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 ||
「天齊矽業」 | 指 | 甘孜州天齊矽業有限公司,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 |
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天齊集團公司已 | ||
註銷的全資子公司 | ||
「天齊遂寧」 | 指 | 遂寧天齊鋰業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三日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
「天齊鑫隆」 | 指 | 天齊鑫隆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
「天齊創鋰」 | 指 | 天齊創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於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 |
日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 | ||
司 |
「TGVE」 | 指 | Tianqi Grand Vision Energy Limited,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在香港註冊成立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
「TLA」 | 指 | 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在澳洲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之前為TLH的全資子公司,現為TLEA的全資子公司 |
「TLEA」 | 指 | Tianqi Lithium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前稱天齊英國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在英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由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權,而餘下的49%股權由IGO Lithium持有 |
「TLH」 | 指 | Tianqi Lithium Holdings Pty Ltd,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在澳洲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
「TLK」 | 指 | 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前稱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 (TLA),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在澳洲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為TLEA的全資子公司 |
「銅梁工廠」 | 指 | 位於中國重慶市銅梁縣的金屬鋰生產工廠,由重慶天齊營運。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業務 — 鋰化合物和衍生物的生產及銷售 — 現有生產工廠」一節以了解更多詳情 |
「天齊機械」 | 指 | 成都天齊機械五礦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於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二日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由天齊集團公司控股且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 |
「往績記錄期間」 | 指 | 截至二零一九年、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 |
「TSF1」 | 指 | 最初的尾礦儲存設施,位於xx布什礦場 |
「包銷商」 | 指 | 國際包銷商及香港包銷商 |
「包銷協議」 | 指 | 國際包銷協議及香港包銷協議 |
「美國」 | 指 | 美利堅合眾國、其領土、屬地及歸其管轄的所有地區 |
「美元」 | 指 | 美元,美國現時的法定貨幣 |
「《美國投資公司法》」 | 指 | 一九四零年《美國投資公司法》(經修訂)及據此頒佈的規則及規例 |
「美國人士」 | 指 | 美國證券法項下S規例所界定的美國人士 |
「增值稅」 | 指 | 增值稅 |
「白表eIPO」 | 指 | 透過 xxxXXXxxxxxxx.xxxx.xxx.xx 遞交網上申 請,以申請人本身名義申請將發行的香港發售股份 |
「白表eIPO服務供應商」 | 指 |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
「文菲爾德」 | 指 | 文菲爾德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在澳洲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由本公司透過TLEA持有其26.01%的股權 |
「文菲爾德芬可」 | 指 | 文xxxx可私人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八日在澳洲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由本公司透過文菲爾德持有其26.01%的股權 |
「撤回機制」 | 指 | 要求本公司(其中包括)(a)因本招股章程資料(例如發售價)的重大變動而刊發補充招股章程; 及(b)延長發售期及容許潛在投資者(倘其有意)使用選擇參與方式確認其申請,如要求投資者正面確認彼等在即使出現變動的情況下申請認購H股的機制 |
「xxxx茲報告」 指 由Wood Mackenzie (Asia Pacific) Pty. Ltd.編製的獨立行
業報告
「雅江措拉礦場」 | 指 | 位於中國四川省雅江縣的鋰礦場,由射洪鋰業全資擁有。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業務 — 鋰精礦開採、生產及銷售 — 我們的鋰資產」一節以了解更多詳情 |
「張家港工廠」 | 指 | 位於中國江蘇省張家港市的碳酸鋰生產工廠,由天齊鋰業(江蘇)營運。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業務 — 鋰化合物和衍生物的生產及銷售 — 現有生產工廠」一節以了解更多詳情 |
在本招股章程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聯繫人」、「緊密聯繫人」、「關連人士」、
「關連交易」、「子公司」及「主要股東」等詞彙具有香港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本招股章程所載的若干金額及百分比數字已作四捨五入。因此,若干圖表內所示的總數未必為其之前數字的算術總和。任何表格或圖表中若出現總計數與所列金額總和不符,均為四捨五入所致。
為方便閱覽,在中國成立的公司或實體、法律或法規的名稱以中文及英文載入本招股章程,中文名稱與英文名稱如有任何不符,概以中文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