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出租部分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揭阳市普宁华侨管理区佳隆食品厂出租给广东xx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33,601.50 元整,租金每 3 年上浮
10%,租赁期限 15 年,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开始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上刊登的《关于出租部分资产的公告》。
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决定签订《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提前终止上述资产的租赁。
公司拟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事项已经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广东xx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承租方:广东xx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 0 x 000
经营范围: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服务;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室内装饰、装修;室内装饰设计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三、合同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提前解除双方已签订的
《房屋租赁合同》。
2、甲乙双方于本协议生效后,办理租赁资产的交接手续。双方授权代表在交接清单签字,租赁资产自交接清单签字之日发生转移。租赁资产交接后,发生毁损、故障等均与乙方无关。
3、乙方承担资产实际退还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维修费等一切费用。《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扣除乙方欠缴费用后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4、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租赁房屋内原有的基础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撤出租赁房屋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5、原租赁合同解除后,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原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同意就原租赁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6、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物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权力机构批准及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
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基于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处理该事项,并及时关注和跟进承租方的履约情况。本次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将使公司租赁收入减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其他方面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对该资产后续开发利用进行重新论证,优化资源配置,形成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使用方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