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编号: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
(参考文本)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 动 者):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注 意 事 项
1.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单位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2.用人单位应当与招用的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就劳动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
3.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4.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5.劳动合同应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确需涂改的,双方应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
6.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劳动者应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交劳动者的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址 邮编□□□□□□
实际经营地址 邮编□□□□□□
单位劳动保障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在本单位工作起始时间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 )
个人劳动保障代码□□□□□□□□
户籍所在地 邮编□□□□□□
实际居住地址 邮编□□□□□□
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等级
就业登记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从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从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务完成。
(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法协商变动乙方的工作地点。
三、工作内容
第三条 乙方工作岗位是 ,岗位职责为 , ,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并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乙方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工作时间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同意执行以下第 (1/2/3)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依法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甲方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
具体工作时间为 。
2.依法实行以 (年/季/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超过部分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资。
3.依法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要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六条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
五、劳动报酬
第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工资:
1.乙方的工资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2.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月工资 元,其中,试用期月工资 元。
3.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是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计发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4.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月基本工资 元,绩效工资计发办法为 。
5.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条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双方约定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月标准为 元。
第九条 甲方应对乙方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乙方从甲方获得的工资依法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依法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应由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依法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应由乙方缴存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乙方按规定享受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有关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七、职业培训和劳动保护
第十四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乙方应主动学习,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十五条 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环境、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等,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依法告知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提供职业病防护措施,按规定在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七条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作业。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自觉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十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续订或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甲方单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依法解除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按约定配合甲方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八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第三十条 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
十一、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协商、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中记载的乙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为劳动合同期内通知相关事项和送达书面文书的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化,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第三十四条 双方确认均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内容,清楚各自的权利义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 。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劳动合同变更情况记录:
变更原因 |
变更内容 |
甲方(盖章) |
乙方(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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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说明:(一)本合同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甲方企业营业执照标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