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公告日期,母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於本公告日期持有本公司約58.96%的已發行股本。由於北京京瑞為北京機場旅業的全資子公司,而北京機場旅業為母公司的全資 子公司,故北京京瑞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公告
持續關連交易
董事會宣佈,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本公司與北京京瑞訂立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據此,北京京瑞同意按本公司要求經營本公司服務大廈辦公樓、消防救援管理中心或其他員工食堂,並按照本公司規定的服務標準為本公司提供每天早、午、晚餐的供餐服務、應急保障餐、宴會服務保障和送餐服務保障,自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止為期三年。
上市規則的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母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於本公告日期持有本公司約58.96%的已發行股本。由於北京京瑞為北京機場旅業的全資子公司,而北京機場旅業為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故北京京瑞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高於0.1%但低於5%,故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須遵守上
市規則第14A章有關申報、年度審核及公告的規定,惟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背景
董事會宣佈,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本公司與北京京瑞訂立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據此,北京京瑞同意按本公司要求經營本公司服務大廈辦公樓、消防救援管理中心或其他員工食堂,並按照本公司規定的服務標準為本公司提供每天早、午、晚餐的供餐服務、應急保障餐、宴會服務保障和送餐服務保障,自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止為期三年。
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的主要條款
下文載列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的主要條款:
日期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協議方
(1) 本公司;及
(2) 北京京瑞。
年期
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的期限為自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止為期三年。
服務
根據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北京京瑞同意按本公司要求經營本公司服務大廈辦公樓、消防救援管理中心或其他員工食堂,並按照本公司規定的服務標準為本公司提
供每天早、午、晚餐的供餐服務、應急保障餐、宴會服務保障和送餐服務保障。
協議方的重要權利及義務
x公司的重要權利及義務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1. 本公司須與北京京瑞相互配合辦理本場所衛生許可證;
2. 本公司須確保向北京京瑞提供的經營場所、食品加工場所、設施及設備符合中國法律及法規項下適用於餐飲業的安全標準要求及相關要求,並經過中國消防服務、安監、衛生及環境影響等相關部門的驗收、測評或許可,且本公司須就本公司所提供的房屋、設備及設施存在缺陷造成的任何虧損及損失向北京京瑞作出賠償;
3. 本公司應有權對員工食堂及操作間的清潔衛生、食品及服務質量以及北京京瑞所提供的房屋、設施、桌椅及其他固定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4. 本公司應有權監督北京京瑞的食材採購狀況,並應確保所有食材新鮮及足量,且具備工商部門及衛生主管部門要求的各種票證及證明;
5. 本公司應有權對北京京瑞的成本控制政策進行監督,並對北京京瑞因其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浪費施加懲罰;及
6. 本公司應有權監督北京京瑞在生產餐食過程中的衛生狀況,有關過程應滿足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的各項要求及標準,倘北京京瑞嚴重違反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的要求,本公司有權酌情施加懲罰。
北京京瑞的重要權利及義務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1. 北京京瑞應嚴格按照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項下的規定進行員工食堂的日常經營工作,並應確保餐食質量及定時供餐;
2. 北京京瑞應嚴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項工作規定,並應按有關規定自覺接受衛生管理部門對承包區域內所進行工作的檢查及監督;
3. 嚴禁北京京瑞在本公司項目區域內(包括宿舍)進行與本公司運營無關的業務活動或使用項目區域作其他用途;及
4. 北京京瑞應滿足本公司有關本公司其他食堂服務的需求,相關事宜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協商。
對價及支付
根據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本公司應付北京京瑞的總服務費包括(i)固定管理費,其乃基於北京京瑞就提供餐廳服務人員及管理人員產生的人工成本、管理費及相關稅項計算得出;(ii)應急保障餐費用;(iii)特品菜費用;(iv)特價菜補貼;及(v)疫情防控用餐費用。固定管理費的金額為每年人民幣3,419,998.92元,而其他費用(包括應急保障餐費用)應按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所詳述之標準單價及本公司實際要求之服務量計算得出。
此外,服務費的實際金額可根據獎懲機制作出調整。本公司將按季對北京京瑞進行履約考核,並根據北京京瑞就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項下擬進行交易的實際表現釐定獎勵及╱或懲罰金額。
就付款安排而言,本公司須按季向北京京瑞支付服務費。有關季度付款的服務費須包括 (i)固定管理費用人民幣854,999.73元;及(ii)須依據本公司項目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計算及經考慮將對北京京瑞施加的獎勵及╱或懲罰(如有)金額後作出調整的其他費用。
歷史數據
xx,xxxxxxxxxxxx,xx,xx京瑞已進行類似交易,即按本公司要求經營本公司服務大廈辦公樓及消防救援管理中心的員工食堂或其他員工食堂,並提供每
天早、午、晚餐的供餐服務、應急保障餐、宴會服務保障和送餐服務保障。本公司就該
(等)協議支付予北京京瑞的服務費的歷史交易金額載列如下: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止期間
x公司支付予
(人民幣元) (人民幣元) (人民幣元)
(未經審計) (未經審計) (未經審計)
北京京瑞的服務費 3,999,400 3,909,100 3,908,879
由於有關經營員工食堂的上述先前協議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低於上市規則第14A.76條項下的最低豁免水平,故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獲全面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有關申報、公告、年度審核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年度上限
x公司預期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項下擬進行交易的年度上限如下:
自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間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自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 十一月三十日止期間
(人民幣元) (人民幣元) (人民幣元) (人民幣元)
年度上限 600,000 6,500,000 6,500,000 6,500,000
上述年度上限乃根據下列因素釐定:
(i) 本公司過往三年就類似交易支付予北京京瑞的服務費的歷史數據;
(ii) 未來三年相關員工食堂業務量及相關服務人員數量的可能變化;及
(iii) 因人工成本預期增加帶來的相關費用的可能增長。
定價政策
x公司根據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應付北京京瑞的服務費由兩類費用組成:(i)固定管理費;及(ii)按標準單價及實際所需據實結算所產生的費用。
在釐定固定管理費方面,合同方同意以人工成本及費用作為基準,該等人工成本及費用相當於餐廳服務人員成本、管理人員成本、管理費及相關稅項的總額。
就固定管理費以及(i)應急保障餐費用;(ii)特品菜費用;(iii)特價菜補貼;及(iv)疫情防控用餐費用的單價而言,本公司的行政事務部已指派員工從獨立第三方獲取報價(包括至少兩家位於北京首都機場範圍內的相對方)及將人工成本、管理費及單價水平與獨立第三方根據其他食堂服務管理合同提供的相應金額進行比對,並已對比參照的結果上報該部門負責人,從而確保本公司應付的人工成本、管理費及單價水平不超逾同期其他獨立第三方提供的報價。
內部控制定價
x公司已實施管理系統監察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項下交易的定價標準,以確保該等條款屬一般商業條款如下:
1. 於訂立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之前,本公司行政事務部負責核對服務費(最初根據就類似交易訂立的先前協議項下支付予北京京瑞的過往服務費金額釐定,其後與北京京瑞就類似服務向其他獨立第三方收取的費用進行交叉核對)以及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的磋商、簽訂與執行。其後,本公司行政事務部亦負責就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進行後續監察和評價考核。本公司財務部及董事會秘書室負責收集關連交易的資料,並監察關連交易的實施情況,以就交易條款及定價條款的公平性進行評估。
2. 於實施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下擬進行的交易前,本公司行政事務部內負責處理上述事宜的主要職員須向行政事務部、財務部、法務部及董事會秘書室提交申請。該申請唯有先經上述本公司相關部門總經理進行初步審閱,再依照相關內部控制政策,於本公司召開的總經理辦公會議上進行最終審閱後方會獲得批准。
3. 獨立非執行董事已根據上市規則審閱及將會持續審閱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下的交易,以確保有關交易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及按其合約條款進行。
4. 本公司核數師將會根據上市規則對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下的交易就其項下擬定的定價政策及年度上限進行年度審閱。
審閱年度上限的內部控制
x公司已執行下列內部控制措施,以確保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不會超過年度上限:
1. 本公司財務部每月向董事會秘書室提供有關實際交易金額的資料。
2. 董事會秘書室負責監察該等交易,以確保交易總額不會超過年度上限。
3. 倘估計有關交易金額超過相關年度上限,則本公司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將獲告知,以便重新估計未來的交易規模,並作出安排以發佈公告及╱或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獲得董事會及獨立股東的相關批准。
訂立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的理由及益處
x公司與北京京瑞長期合作,自二零一七年以來,北京京瑞一直承擔本公司服務大廈員工食堂的服務保障工作。北京京瑞具有豐富的食堂運營管理經驗,在合同期內履職盡責,較好地承擔合同約定的責任義務。北京京瑞各項管理體系完善,符合本公司關於運
營、服務、安全和疫情防控等的各項管理要求。同時,北京京瑞還可以充分整合發揮北京機場旅業多年的星級酒店管理經驗,可以為員工提供更加專業和優質的餐食服務保障。
鑒於上述原因,本公司認為,由北京京瑞提供食堂管理服務將更有利於確保員工的用餐安全,以及保障北京首都機場的日常運營和服務品質的持續穩定。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乃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且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一般資料
x公司主要負責運營北京首都機場。
母公司主要從事為中外航空企業提供地面保障服務,對下屬企業提供經營管理服務;櫃檯場地出租;停車場管理;房屋出租;物業管理;廣告代理服務等業務。母公司的最終實益擁有人為中國民用航空局(其為由中國交通運輸部管理的國家部門)。
北京京瑞為母公司的間接全資子公司(通過北京機場旅業),其主要從事酒店管理、餐飲管理、食品零售及物業管理。
北京機場旅業主要從事旅遊資源開發、酒店管理、旅遊信息服務以及貨物及技術進出口。
董事會的批准
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包括年度上限)已獲董事會批准。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與北京京瑞之間的董事及高級管理層並無重疊。此外,儘管執行董事及非執行董事同時擔任母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層或擔任其他高級職位,概無董事在本公司與北京京瑞所訂立的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中擁有
任何重大個人權益。因此,概無董事在董事會會議上就批准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包括年度上限)放棄表決權。
上市規則的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母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於本公告日期持有本公司約58.96%的已發行股本。由於北京京瑞為北京機場旅業的全資子公司,而北京機場旅業為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故北京京瑞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高於0.1%但低於5%,故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有關申報、公告及年度審核的規定,惟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釋義
於本公告中,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含義:
「聯繫人」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北京機場旅業」 | 指 | 北京首都機場旅業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
「北京首都機場」 | 指 |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 |
「北京京瑞」 | 指 | 北京京瑞飯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一家在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北京機場旅業的全資子公司 |
「董事會」 | 指 | 董事會 |
「本公司」 | 指 |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中外合資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在聯交所上市 |
「關連人士」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控股股東」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董事」 | 指 | x公司董事 |
「H股」 | 指 | x公司註冊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資股 |
「獨立股東」 | 指 | 除母公司、其聯繫人及於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中擁有重大權益的任何其他股東(視情況而定)以外的股東 |
「上市規則」 | 指 |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
「母公司」 | 指 | 首都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前稱首都機場集團公司),一家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 |
「合同方」 | 指 | x公司及北京京瑞 |
「中國」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人民幣」 | 指 |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
「服務大廈員工 食堂服務管理合同」 | 指 | x公司與北京京瑞訂立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的協議,據此,北京京瑞同意按照本公司規定的服務標準,經營本公司服務大廈辦公樓、消防救援管理中心或本公司要求的其他員工食堂,為本公司提供三餐供餐、應急餐保障、宴會保障和送餐等服務保障 |
「股份」 | 指 | x公司註冊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之股份 |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指 百分比
中國,北京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董事為:
執行董事: xxxxx、xxxxx及xxx先生
非執行董事: xxx先生、xxx先生及xx先生
承董事會命xxx 董事會秘書
獨立非執行董事: xxx先生、xxxxx、xxxxx及王化成先生
如需查閱載明有關事宜詳情的公告,可瀏覽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網站
xxxx://xxx.xxxxxxxx.xx上的「最新上市公司公告」和本公司網站xxxx://x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