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公告日期,母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於本公告日期持有本公司約58.96%的已發行股本。由於北京京瑞為北京機場旅業的全資子公司,而北京機場旅業為母公司的全資 子公司,故北京京瑞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 • November 30th, 2022
Contract Type FiledNovember 30th, 2022
於本公告日期,母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於本公告日期持有本公司約58.96%的已發行股本。由於北京京瑞為北京機場旅業的全資子公司,而北京機場旅業為母公司的全資 子公司,故北京京瑞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服務大廈員工食堂服務管理合同 • November 30th,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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