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安协同鑫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为重庆协信中心项目的项目公司。根据重庆安协同鑫与重庆瑞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重庆解放碑协信中心B座写字楼之买卖合 同》,重庆协信中心项目已于2015年11月完成物业交付(以 下简称“该项目”)。因重庆安协同鑫投资期间出现资金缺口,我公司决定向重庆安协同鑫追加投资2000万元,其中股东增资500万元,股东借款1500万元。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庆安协同鑫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与重庆安协同鑫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安协同鑫”)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我公司拟向重庆安协同鑫追加投资2000万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重庆安协同鑫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为重庆协信中心项目的项目公司。根据重庆安协同鑫与重庆瑞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重庆解放碑协信中心B座写字楼之买卖合 同》,重庆协信中心项目已于2015年11月完成物业交付(以 下简称“该项目”)。因重庆安协同鑫投资期间出现资金缺口,我公司决定向重庆安协同鑫追加投资2000万元,其中股东增资500万元,股东借款1500万元。
该项目总投资规模为11.65亿元。重庆安协同鑫从我公司借款共计4.6亿元,融资规模比例未超出该项目投资总额
的40%,符合监管规定的比例要求。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重庆安协同鑫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我公司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为重庆安协同鑫,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5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依据市场同期利率上浮。
(二)定价依据
该借款年利率为8%,参考行业利率水平、银行五年期以上基准利率贷款上浮区间6.55%-11%而确定,为市场公允定价,本次关联定价与市价不存在重大偏差或风险。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股东借款本金1500万元,年利率8%,按季付息。股东增资500万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借款利息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次月的30日。在清
偿全部借款本金时,应同时结清全部剩余利息。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补充协议项下借款期限为8年,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x次股东增资于2017年5月27日经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x决议通过董事会现场会议审议表决全票通过。 六、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截至2017年5月,本年度累计关联交易金额共计
42,603,080.48元。
七、有助于说明交易情况的其他信息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