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公司只与声誉良好,合法开展业务活动的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公司各部门、业务线和分支机构应当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KYC)”的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 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对客户身份信息资料的采集和核实工作,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客户真实资金来源和 资金用途,了解并识别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