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14.16 亿元(含 14.16 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如有)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如有) 无 信用评级机构(如有)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 00 x建设大厦)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 |
本期发行金额 | 不超过 14.16 亿元(含 14.16 亿元) |
增信情况 | 无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如有) | AA+ |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如有) | 无 |
信用评级机构(如有)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xxxxxxxxx 000 x 00 x)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xxxxxx 000 x)
签署日期:2024 年 3 月 日
1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地方政府作为发行人的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本期债券发行由发行人作为独立法人负责偿还,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涉及虚假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已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328 号),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 一)发行人 2022 年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2,420,288.73 万元,净资产为
3,454,643.47 万元,营业收入为 1,189,124.33 万元,净利润为-24,831.24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5,196.13 万元、235,130.84 万元和-118,432.07 万元; 2023 年 9 月末总资产为 13,391,075.39 万元,净资产为 3,454,386.37 万元,2023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737,471.68 万元,净利润为-13,348.39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44,993.33 万元、-111,402.30 万元和-64,415.70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4.2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6.77%。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3,835.94 万元(2020-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利息的 1 倍。
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3】5618 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资信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资信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
(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
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其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予以公告。发行人亦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三)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及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 分别为 1,019,310.98 万元 、 1,326,141.14 万元 、 1,893,684.40 万元 和
1,929,614.52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0.07%、11.52%、15.25%和 14.41%,占比较高且大部分为政府性应收款项。虽然绵阳市政府文件将协调市政府相关单位及相关市属国有企业逐步偿还应付发行人的相关债务,但是政府性应收款对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占用较大。如果未来这些款项不能按时结算,可能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资金xx产生一定影响。
(四)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发行人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30,636.35 万元、35,958.58 万元、-135,196.13 万元和 244,993.33 万元。2022 年发行人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因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由于发行人前期承接了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土地整理项目,上述项目回款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导致公司面临一定经营性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五)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 3,375.22 万元、-11,986.78 万元、-137,116.76 万元和-51,820.96 万元。报告
期内发行人营业利润波动较大,未来发行人如无法有效控制成本,将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73,961.42 万元、50,634.52 万元、132,799.34 万元和 47,444.39 万元,其他收益分别为 47,368.59 万元、35,979.02 万元、37,048.56 万元和 46,211.48 万元,二者之和占公司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159.59%、242.33%、-940.35%和-
1591.80%。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益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报告期内规模波动较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未来发行人政府补助减少,可能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带来较大影响。
(七)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及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 1,389,810.19 万元、841,592.66 万元、863,080.95 万元和 962,368.70 万
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3.73%、7.31%、6.95%和 7.19%,占公司资产总额比例较大,资产流动性较弱,如若在建工程无法按时顺利完工,可能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此外,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包括公司承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而上述部分项目并未签订政府回购协议,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收入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八)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等三项费用之和分别为 213,379.42 万元、245,899.87 万元、 311,358.50 万元和 226,973.1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67%、25.17%、
26.18%和 30.78%。总体上看,期间费用支出较高,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九)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及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 436,333.84 万元、666,351.08 万元、761,883.90 万元和 911,858.52 万元,占
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4.31%、5.79%、6.13%和 6.81%,发行人存货中有大量公租房、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土地开发成本及部分商品房项目,上述存货尚未出现减值迹象,故发行人存货基本未计提跌价准备。如果未来土地出让价格及市场房地产价格出现不利波动,发行人面临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十)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合计 522,010.39 万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为 15.11%,主要被担保公司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富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兴蜀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发行人制定了专门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以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但如果未来被担保企业出现经营及财务风险并发生违约,发行人将面临被追索甚至诉讼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声誉、正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 1,341,816.98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0.02%,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38.84%。发行人受限资产总额相对较大,一旦公司未来不能到期偿还抵质押借款,相关资产将面临被处置风险。
(十二)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 7,171,128.30 万元,占总负债比例为 72.17%,其中应付债券余额为 2,059,052.36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为 20.72%,占比较高,未来一旦筹资活动资金流入减少或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降,发行人可能存在不能按时偿付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十三)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及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4.93%、70.91%、72.19%和 74.20%,呈波动趋势。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主要原因系发行人主营业务中土地开发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板块资金需求大、回款周期长,使得发行人银行融资、债券融资等负债金额较大。如果未来发行人债务规模继续增加,那么进一步提高的资产负债率可能会对发行人的持续融资能力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发行人作为绵阳市规模最大的国有投资集团,拥有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酒店经营、教育投资、商品销售等多项业务板块,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相对较高。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63%、31.18%和 33.43%,公司偿债能力对基础设施类业务收入依赖较高,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此外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部分未签订回购协议,其未来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具有不利影响。
(十五)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发行人土地整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170,367.43 万元、64,978.38 万元和 81,513.82 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19.70%、6.65%和 6.85%,占比较高。近三年,发行人土地整理业务毛利率为
43.31%、0.00%和-10.36%,毛利率水平波动较大。未来发行人如不能有效控制土地整理业务成本,可能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带来较大影响。
(十六)2021 年 5 月 8 日,绵阳市国资委下发《绵阳市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通知》(绵国资产[2021]27
号),拟将其持有的绵阳科发集团 62.496%(最终以划转省财政厅充实社保基金后的股权调整比例为准)的国有股权全部无偿划转至发行人。截至目前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未实质推进,未做工商登记变更。未来本次股权划转能否完成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本次股权划转工作尚未实质推进,因此拟进行的本次股权划转暂不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暂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十七)2019 年 11 月 26 日,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绵阳交发”)发布《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按照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重组国有资产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绵委办〔2019〕138 号)要求,将绵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的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绵阳市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绵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控股,故绵阳交发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依旧为绵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随着发行人的重组完成,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和主要控股公司也将围绕公司整体的战略定位,实行整合升级发展。发行人与各子公司需在管理制度、企业文化、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融合,能否在整合过程中顺利产生协同效应都存在不确定性。若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实现及时调整与完善,将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2018 年,公司与绵阳富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成立
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科光电”),系绵阳惠科第 8.6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的项目公司。2020 年 12 月,根据绵国资产〔2020〕57 号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绵阳市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调整惠科第 8.6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项目投资有关事项的批复》,公司将持有的惠科光电 17.78%的股权转让给惠科股份。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 320,000.00 万元,转让金额合计 320,000.00 万元,占 2019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12.61%,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收到转让价款 276,794.44 万元。
2021 年 12 月 29 日,根据《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转让资产的公告》,发行人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2.8%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 230,400 万元,挂牌转让底价为 272,291.57 万元,占 2020 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10.73%。
2022 年 2 月 7 日,根据《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转让资
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发行人已收到转让价款 272,291.57 万元。本次资产转让方与受让方已完成交易标的股东变更登记事宜。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对惠科光电的股权投资形成的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
资余额分别为 273,000.00 万元和 406,310.31 万元,发行人持有惠科光电股权
34.03%,但由于其对惠科光电未实际控制,未将惠科光电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十八)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其中一名为职
工董事;监事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
之一。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由 7 名成员组成,大于章程规定人数,发行人预计随后将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人数的约定;目前监事会成员暂缺,未达到章程规定的人数,发行人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但若发行人上述有关人员长期不到位,存在内部治理结构尚不完善的风险,将有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未设置增信担保的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和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二)本期债券含权条款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有权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或者下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调整幅
度以发行人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公告中约定的调整幅度为准。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公告起的 3 个交易日内进行回售申报,若债券持有人未做回售申报,则视为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三)本期债券仅限于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范围内交易,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挂牌转让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五)投资适当性: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挂牌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六)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与协商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
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七)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不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八)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九)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及其关联方可以通过自主决策、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认购本期债券。
目录
目 录 12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120
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200
第七节 增信机制 210
第八节 税项 211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213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216
第十一节 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219
第十二节 持有人会议规则 221
第十三节 受托管理人 236
第十四节 发行有关机构 262
第十五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265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 282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绵投集团 | 指 |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绵阳市国资委 | 指 |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次债券 | 指 | 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绵阳市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4.16 亿元(含 14.16 亿元)的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发行 |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法律意见书 | 指 | 《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关于绵阳市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
主承销商 | 指 | xxx源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xxx源证券 | 指 | xxx源证券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会计师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律师 | 指 | 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 |
公司董事会 | 指 |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
董事/公司董事 | 指 |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 |
债券持有人 | 指 | 通过认购或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公司债 券之投资者 |
市政府 | 指 | 绵阳市人民政府 |
市国资委 | 指 |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司章程》 | 指 |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债券持有人会议 | 指 | 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的议事机构,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的事 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
绵阳科技城、科技城 | 指 | 绵阳xx技术产业开发区、绵阳科教创业园区 (四川绵阳工业园)、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绵阳游仙经济试验区 4 个功能区以及涪城区、游仙 区 2 个行政区中位于科技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区 域。范围达 80 平方公里。 |
绵阳富达 | 指 | 绵阳富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水务集团 | 指 |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文旅集团 | 指 | 绵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嘉来建筑 | 指 | 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金控小贷 | 指 | 绵阳金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绵科人才公司 | 指 | 绵阳科技城人才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绵阳市教育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九洲国际酒店 | 指 | 绵阳富乐山九洲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原四川西川会议服务有限公司) |
嘉来会务 | 指 | 绵阳市绵州嘉来会务服务有限公司 |
兴蜀铁路 | 指 | 四川兴蜀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嘉金实业 | 指 | 绵阳市嘉金实业有限公司 |
嘉来置业 | 指 | 四川嘉来置业有限公司 |
西津物流 | 指 | 四川西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交发 | 指 | 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高开司 | 指 | 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科发集团 | 指 | 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20 年末/度、2021 年末/度、2022 年末/度、 2023 年 9 月末/2023 年 1-9 月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 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法定假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募集说明书中如未特别说明,涉及的发行人 2020-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数据均为经审计的,
涉及的发行人 2023 年 1-9 月数据均为未经审计的。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资本性支出压力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绵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运营主体,投资经营的项目大部分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 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76,687.90 万元、-
326,446.37 万元、235,130.84 万元及-111,402.30 万元,公司在建项目规模较大。公司承担的城南新区、一环路等项目对资金需求较大。公司未来资本支出压力较大,若未能及时筹备充足的项目资金,可能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进而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2、经营性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30,636.35 万元、35,958.58 万元、-135,196.13 万元和 244,993.33 万元,由于发行人尚有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土地整理项目,上述项目回款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导致公司面临一定经营性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3、预付款项余额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及 2023 年 9 月末的预付款项整体呈波动趋势, 分别为 655,529.54 万元、675,423.80 万元、571,413.04 万元和 551,916.21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6.48%、5.87%、4.60%和 4.12%。预付款项主要为绵阳市本级和各区财政及其他政府单位的前期工作款项,由于工程未完工而未结算。虽然发行人预付款项所对应的债务人基本上是政府单位,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低,但如果未来这些款项不能按时结算,可能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资金xx产生一定影响。
4、可用授信余额较小的风险
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公司在各大银行获得的授信额度合计 8,177,862.51 万
元,其中已用额度为 6,336,529.64 万元,占比 77.48%,剩余额度为 1,841,332.87
万元,占比 22.52%,剩余授信额度相对较小,发行人存在一定的融资风险。
5、对外担保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合计 522,010.39 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为 15.11%,主要被担保公司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富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兴蜀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余额分别为 100,000.00 万 元 、 130,500.00 万 元 、 96,500.00 万 元 、 70,000.00 万 元 和
120,000.00 万元。虽然发行人制定了专门的担保管理办法,以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但如果未来被担保企业出现经营及财务风险并发生违约,发行人将面临被追索甚至诉讼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声誉、正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6、期间费用占比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等三项费用之和分别为 213,379.42 万元、245,899.87 万元、 311,358.50 万元及 226,973.1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67%、25.17%、
26.18%和 30.76%。总体上看,期间费用支出较高,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7、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 1,341,816.98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0.02%,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38.84%。发行人受限资产总额相对较大,一旦公司未来不能到期偿还抵质押借款,相关资产将面临被处置风险。
8、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及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1,019,310.98 万元、1,326,141.14 万元、1,893,684.40 万元和 1,929,614.52 万
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0.07%、11.52%、15.25%和 14.41%,占比较高且大
部分为政府性应收款项。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仍有
613,797.57 万元,且大部分账龄较长,较高的政府性其他应收款对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占用较大。如果未来这些款项不能按时结算,可能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资金xx产生一定影响。
9、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营业毛利率分别为 19.29%、12.25%、11.30%和 11.88%。由于土地整理业务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的影响较大,一旦政策调整,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可能降低,将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10、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益占比较大及存在波动的风险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73,961.42 万元、50,634.52 万元、132,799.34 万元和 47,444.39 万元,其他收益分别为 47,368.59 万元、35,979.02 万元、37,048.56 万元和 46,211.48 万元,二者之和占公司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159.59% 、242.33% 、-940.35% 和- 1591.80%。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益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报告期内规模波动较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未来发行人政府补助减少,可能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带来较大影响。
11、在建工程占比较大的风险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及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 1,389,810.19 万元、841,592.66 万元、863,080.95 万元和 962,368.70 万元,占
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3.73%、7.31%、6.95%和 7.19%,占公司资产总额比例较大,资产流动性较弱,如在建工程无法按时完工,可能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此外,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为公司承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而部分该类项目并未签订政府回购协议,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收入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12、有息债务余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 717.11 亿元,占总负债比例为
72.17%,其中应付债券余额为 2,059,052.36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为 20.72%,占比较高,未来一旦筹资活动资金流入减少或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降,发行人可能存在不能按时偿付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13、发行人基础设施业务回购不稳定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绵阳市最大的城市基础设施及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主体,承担了绵阳市大部分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并由绵阳市政府承担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回购义务,发行人该业务板块的收入与政府的回购能力息息相关。当前发行人在建工程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部分未签订回购协议,且绵阳市政府的债务率较高,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较重,若未来政府回购能力下降,将对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收入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14、投资收益不确定性较大的风险
2018 年,公司与绵阳富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成立
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绵阳惠科第 8.6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
产线项目的项目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 180 亿元,发行人初始认缴出资 130 亿
元,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公司对惠科光电的债权投资形成的债权投资账面价值
为 233,000.00 万元、股权投资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422,770.31 万元,项目整体投资规模高,该项目后期运营收益受行业及产品市场景气度等因素影响,不确定性较大。
15、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及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4.93%、70.91%、72.19%和 74.20% ,呈波动趋势。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主要原因系发行人主营业务中土地开发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板块资金需求大、回款周期长,使得发行人银行融资、债券融资等负债金额较大。如果未来发行人债务规模继续增加,那么进一步提高的资产负债率可能会对发行人的持续融资能力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6、短期借款大幅增加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389,267.10 万元、630,426.86万元、836,147.42 万元和 1,106,628.08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短期借款增幅较大,占总负债的比例不断提高,如果未来发行人短期借款规模继续增加,将进一步加大发行人的短期偿债压力。
17、投资控股型架构风险
发行人采用投资控股型架构进行运营管理,发行人母公司主要负责部分城市基础设施业务和土地整理业务。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 1-9 月发行人合并口径净利润分别为 64,490.69 万元、29,005.70 万元、-24,831.24 万元和-13,348.39 万元, 母公司口径净利润分别为 21,353.43 万元、24,594.12 万元、-49,388.74 万元和-53,425.77 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口径总负债分别为 7,583,016.41 万元、8,164,965.97 万元、8,965,645.26 万元和 9,936,689.01
万元, 母公司口径总负债分别为 5,656,585.77 万元、5,859,967.56 万元、 6,003,208.05 万元和 6,201,382.42 万元。发行人利润主要来源于子公司,而负债主要由母公司承担。未来若对子公司经营管理出现问题,可能对发行人正常经营和本期债券的偿付造成不利影响。
1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41,453.91 万元、-
252,605.65 万元、-6,591.94 万元及 69,175.83 万元,发行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持续为负,主要系 2020 年发行人在建项目持续投入及对外投资支付较多,使得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金额较大,同时 2021 年、2022 年发行人偿还较多到期债务,使得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大所致。未来如果发行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持续为负,可能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19、发行人近一年和一期净利润和归母净利润为负的风险
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24,831.24 万元和-13,348.39 万元,归母利润分别为-44,383.41 万元和-53,425.77 万元,发行人净利润和归母净利润为负,主要系投资收益大幅较少所致。截至目前,发行人净利润和归母净利润为负情况暂未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如果未来发行人净利润和归母净利润持续为负,将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基础设施类业务占比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绵阳市规模最大的国有投资集团,拥有基础设施类(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酒店经营、教育投资、商品销售等多项业务板块。近三年,发行人基础设施类(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63%、31.18%和 33.43%,基础设施类(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相对较高。公司偿债能力对基础设施类业务收入依赖较高,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2、经济周期性波动形成的风险
受国民经济运行周期的影响,基础设施类(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房产开发及销售、酒店旅游等行业亦呈现出明显的周期性,发行人收入和宏观经济呈现正相关关系。如果未来国家减少固定资产的投入或经济出现衰退,可能会影响发行人业务增长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影响。
3、项目建设的风险
发行人承建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主要为市政设施、道路桥梁建设、土地整理等,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期间,可能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突发状况等对工程进度以及施工质量造成较大压力,从而可能导致项目延迟交付,影响项目进展。此外,近年来土地整理拆迁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劳动力成本上涨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困难或情况,都将导致总成本上升,从而影响发行人资金xx的运营能力。
4、土地价格波动的风险
土地整理是发行人重要的业务板块和收入来源,大量优质的土地资源为其业务发展和资金投入提供了重要支撑。因为土地整理的模式依赖于房地产市场形势以及土地价格的变化,一旦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起土地出让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则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经营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
5、水务经营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所有水厂的水源量丰富、水质良好。水源水质达到国家颁布的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到Ⅲ类水质标准,原水基本符合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国家Ⅱ类水质标准,出厂水达到了新的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近年来公司水质综合合格率和水压综合合格率都一直稳定在 99%以上,但随着经济发展,上游城市及xx排污量相应有所增长,若环保工作滞后,将可能导致水质下降。再加上未来由于环境污染、偶发事件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水源的污染,从而影响自来水水质的安全,发行人面临一定的水务经营风险。
6、在建项目的风险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承担了绵阳市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 1,389,810.19 万元、841,592.66 万元、863,080.95 万元和 962,368.70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509,838.70 万元、1,851,652.95 万元、
1,657,743.93 万元和 1,785,920.26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整体呈增长趋势,发行人项目建设规模较大,可能存在由于设备、材料供应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工程质量问题延误工期,造成项目无法按时完工投产,或工程造价超出预算以及项目建成不能按预期获取收益等风险,同时发行人在建工程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部分未签订回购协议,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收入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具有不利影响。
7、合同履约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所承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项目收入来源于当地政府。由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投资规模较大、政府支付期限较长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程度的业务风险,因此发行人与政府签订的相关协议面临合同履约风险。
8、土地整理业务盈利波动及回款的不确定性风险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发行人土地整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170,367.43 万元、64,978.38 万元和 81,513.82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19.70%、
6.65%和 6.85%,占比较高。近三年,发行人土地整理业务毛利率为 43.31%、
0.00%和-10.36%,毛利率水平波动较大。根据 2021 年 5 月 21 日财政部、自然
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 号),“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发行人从事的土地整理收入按照土地出让价款扣除应上缴的省及以上政府收益和有关税费后金额计量,发行人判断自 2021 年起,土地整理业务相关的收入金额的计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计已经发生的成本支出能够得到补偿,出于谨慎性原则,从 2021 年起发行人土地整理收入的金额暂按对应的成本金额进行计量,后期根据进一步情况予以调整。同时,未来发行人如不能有效控制土地整理业务成本,可能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带来较大影响。
9、钢材、水泥价格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之一为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销售。近年来,受宏观调控、市场供求关系和行业政策的影响,钢材、水泥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钢材、水泥价格变化会直接影响公司毛利率,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果。
10、偿债能力对基础设施类业务依赖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绵阳市规模最大的国有投资集团,拥有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酒店经营、教育投资、商品销售等多项业务板块,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相对较高。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63%、31.18% 和 33.43%,公司偿债能力对基础设施类业务收入依赖较高,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此外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部分未签订回购协议,其未来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具有不利影响。
11、贸易板块上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商品销售贸易板块中,在近三年与前五大供应商发生的采购交易金额合计占比分别为 70.55%、48.38%、28.63%,与前五大客户发生的销售交易金额合计占比分别为 49.52%、38.13%、58.28%,供应商和客户集中度均较高。上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使得发行人在商品贸易业务议价能力受到限制,如上下游
客户大幅调整商品交易价格会对发行人商品贸易板块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12、安全生产的风险
发行人业务板块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房产开发等领域,项目建设、运输等环节都面临一定的安全风险,若由于安全风险控制不当而发生意外事故,则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形象。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未发生过任何重大人员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但不能完全排除因偶发因素引发的意外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因此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
13、营业利润下降风险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
3,375.22 万元、-11,986.78 万元、-137,116.76 万元和-51,820.96 万元。报告期
内发行人营业利润波动较大,未来发行人如无法有效控制成本,将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4、主营业务不突出的风险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864,788.33 万元、976,837.95 万元、1,189,124.33 万元及 737,471.68 万元。从
收入构成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基础设施建设、商品销售、土地整理、教育投资、交通运输、房屋销售、自来水(含户表、管网工程)及酒店经营。2020 年度上述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1.93%、20.97%、 19.70%、10.46%、3.28%、1.86%、3.18%和 1.32%,2021 年度上述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53%、25.04%、6.65%、10.13%、3.36%、2.67%、3.04%
和 1.17%,2022 年度上述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6.58%、26.13%、 6.85%、7.96%、3.53%、1.84%、3.34%和 1.23%,占比均不突出,公司没有一个较为稳定、长期的突出主营业务。多元化经营虽能够提高抵御非系统性风险的能力,但收入结构的相对分散,主营业务不突出也给发行人在资本运营、行业规划和管理等方面增加了难度。
(三)管理风险
1、内控管理的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数量较多,且主营业务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酒店经营、公用事业、房地产开发、旅游服务等多个行业,管理上存在一定难度,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要求较高,可能出现因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导致对控股子公司控制不力引发的风险,导致发行人战略难以如期顺利实施。
2、工程质量管理的风险
发行人承建了绵阳市大量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同时发行人的房产开发及销售板块存在保障房建设任务,国家对保障房建设质量实施“零容忍”政策,关系到广大民生安全,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较高,虽然发行人一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建设项目质量进行把关,但是发行人依然面临一定工程质量管理风险。
3、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风险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董事;
监事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截
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由 7 名成员组成,大于章程规定人数;目前监事会成员暂缺,未达到章程规定的人数,发行人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但若发行人上述有关人员长期不到位,存在内部治理结构尚不完善的风险,将有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已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互相协作、互相制衡、各司其职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但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其部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将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较大影响,董事会、监事会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5、重大资产重组带来的管理风险
2021 年 5 月 8 日,绵阳市国资委下发《绵阳市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通知》(绵国资产[2021]27 号),拟将其持有的绵阳科发集团 62.496%(最终以划转省财政厅充实社保基金后的股权调整比例为准)的国有股权全部无偿划转至发行人。截至目前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未实质推进,未做工商登记变更。未来本次股权划转能否继续推进仍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政策风险
1、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基础设施建设类业务投资规模大,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对于信贷等融资工具有较强的依赖性。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动,可能对发行人所从事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业务产生影响。未来,若政府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可能使得发行人通过信贷等工具融资难度增加,从而可能使发行人从事的项目建设受到不利影响。同时,若国家政府采取紧缩的财政政策,可能导致政府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下降,从而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政府定价风险
发行人提供的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由政府审定和监管。政府在充分考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保证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根据行业平均成本并兼顾企业合理利润的原则来确定市政公用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收费)标准。如果出现成本上涨而政府相关部门没有及时相应调整价格,将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是绵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实施者及水务等城市公共服务的主要运营商,主营业务涉及关系着民生的重要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产生影响,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财政补助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是绵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实施者及水务等城市公共服务的主要运营商,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方面持续获得财政补助。近三年,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 47,368.59 万元、35,979.02 万元和 37,048.56 万元,营业外
收入中政府补助分别为 57,998.32 万元、9,042.60 万元和 85,310.89 万元。财政补助金额的变化除补贴政策变化的影响外,还受制于绵阳市财政的统筹安排。
发行人享受的财政补助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对发行人的持续增长和盈利有一定不利影响。
5、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绵阳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具有国有资产投资职能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其国有资本运营受到国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影响,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政府投融资体制调整、国有资产处置政策变化等政策的变化可能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五)与发行人相关的其他风险
与发行人相关的其他风险主要为不可抗力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的产生原因是不受个人意志影响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包括严重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公司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该类事件具有偶发性和严重性,将可能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并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尽管公司制定了较为严格的规章制度以应对突发事件,并降低突发事件可能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但该类事件的发生仍然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并威胁公司持续经营。
二、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注册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注册,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交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受到宏观
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或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流通,从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出现困难。
(三)偿付风险
本期债券无担保。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如果出现不可控因素如宏观经济环境、经济政策和资本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进而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则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到期时的按期偿付。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包括但不限于偿债资金专户等多项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且公司在报告期内与其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公司亦将继续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进而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偿还,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受到不利影响。
第二节 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全称: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28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25 亿元。
(四)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4.16 亿元(含 14.16
亿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品种发行,品种一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 5 年。回售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有权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或者下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若发行人行
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未回售部分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以发行人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为准。品种二无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十)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一)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4 年 3 月 28 日。
(十二)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十三)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十四)付息日期: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5 年至 2029 年间每年
的 3 月 28 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 2025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3 月 28 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25 年至 2029 年间每年的 3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五)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六)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十七)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十八)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 2029 年 3 月 28 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7
年 3 月 28 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 2029 年 3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十九)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二十)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二十一)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具体信用评级情况详见“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二十二)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的公司债券本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详见“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二十三)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不可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
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一)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品种二无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 1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若本期债券投资者享有回售选择权的,发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告将于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披露,以确保投资者在行使回售选择权前充分知悉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及相关事项。
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行使下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前继续保持不变。
(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品种二无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现,发行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发行人承诺将以适当方式提前了解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意愿及回售规模,提前测算并积极筹备回售资金。
(2)发行人承诺将按照规定及约定及时披露回售实施及其提示性公告、回售结果公告、转售结果公告等,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悉相关安排。
(3)发行人承诺回售登记期原则上不少于 3 个交易日。
(4)回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可能需要变更回售流程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承诺及时与投资者、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等积极沟通协调并及时披露变更公告,确保相关变更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实质权利,且变更后的流程不违反相关规定。
(5)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及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回售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
(6)如本期债券持有人全部选择回售的,发行人承诺在回售资金划付完毕且转售期届满(如有)后,及时办理未转售债券的注销等手续。
为确保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施,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于发行人披露的回售登记期内按时进行回售申报或撤销,且申报或撤销行为还应当同时符合本期债券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若债券持有人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视为同意放弃行使本次回售选择权并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发行人按约定完成回售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完成债券注销、摘牌等相关工作。
为确保回售顺利实施和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可以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决定延长已披露的回售登记期,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
发行人承诺将于原有回售登记期终止日前 3 个交易日,或者新增回售登记
期起始日前 3 个交易日及时披露延长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的公告,并于变更后的回售登记期结束日前至少另行发布一次回售实施提示性公告。新增的回售登记期间至少为 1 个交易日。
如本期债券持有人认为需要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延长或新增回售登记期的,可以与发行人沟通协商。发行人同意的,根据前款约定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发行公告日:2024 年 3 月 25 日。
2.发行首日:2024 年 3 月 27 日。
3.发行期限:2024 年 3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共 2 个交易日。
(二)登记结算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三)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3.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四)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证监许可〔2328〕号),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或者回售的
公司债券本金。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的具体明细,但是调整后的具体明细也仅用于偿还到期或者回售的公司债券本金。
序号 | 债券简称 | 起息日 | 回售日 | 期限 (年) | 到期日 | 拟偿还金额(万元) | 备注 | |
本金 | 利息 | |||||||
1 | 19 绵投 01 | 2019/9/26 | 2022/9/26 | 3+2 | 2024/9/25 | 141,621.00 | - | 到期 |
合计 | 141,621.00 | - |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回售或到期的公司债券本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不得调整和变更于偿还回售或到期的公司债券本金之外的用途。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若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其他公司债券涉及回售或到期,发行人可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其他回售或到期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仅限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本金,不得变更为偿还存量公司债券本金之外的其他用途。若调整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偿还的公司债券本金的明细和金额,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应提交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实施,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将与受托管理人、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协 议》,主要内容包括监管账户的开立;监管账户的用途;划款指令的发送、确
认与执行;监管期限;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和监管银行的责任义务及联系方式;争议纠纷处置和反商业贿赂条款等。
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开立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募集资金,由监管银行和受托管理人对专项账户进行共同监管。以上专户用于发行人本期 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监管银 行负责监管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根据《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进行 监督。
发行人成功发行本期债券后,需将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划入相关专户。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查询专户内的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发行人将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安排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禁止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14.16 亿元全部计入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为 14.16 亿元拟定全部用于偿还到期的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 2023 年 9 月 30 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债券发行前 | 债券发行后(模拟) | 模拟变动额 |
流动资产合计 | 5,970,804.64 | 5,970,804.64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420,270.74 | 7,420,270.74 | - |
项目 | 债券发行前 | 债券发行后(模拟) | 模拟变动额 |
资产总计 | 13,391,075.38 | 13,391,075.38 | - |
流动负债合计 | 4,998,536.53 | 4,856,915.53 | -141,621.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938,152.48 | 5,079,773.48 | 141,621.00 |
负债总计 | 9,936,689.01 | 9,936,689.01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54,386.37 | 3,454,386.37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391,075.38 | 13,391,075.38 | - |
资产负债率(%) | 74.20 | 74.20 | - |
流动比率(倍) | 1.19 | 1.23 | - |
速动比率(倍) | 1.01 | 1.05 | - |
六、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发行人承诺募集资金不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者投向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不用于转借他人、小额贷款、融资租赁、房地产业务以及二级市场股票投资,不直接或间接用于购置土地。本期债券的偿付资金来自于公司自身的经营能力和筹资能力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将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涉及虚假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地方政府对本期债券不承担任何偿债责任。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本金。
七、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完成发行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3 绵控
02,债券代码:250734.SH,起息日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到期日为 2028 年 4
月 21 日,发行金额 10.00 亿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募集资金已按约定使用完毕,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与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一致。
发行人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完成发行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债券简称:
23 绵控 03,债券代码:251476.SH,发行金额 3.92 亿元;绵阳市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
二),债券简称:23 绵控 04,债券代码:251484.SH,发行金额 3.00 亿元;23绵控 03 及 23 绵控 04 起息日为 2023 年 6 月 19 日,到期日为 2028 年 6 月 19 日,募集资金用于置换和偿还到期的公司债券本金。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募集 资金已按约定使用完毕,与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一致。
发行人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完成发行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债券简称:
23 绵控 05,债券代码:252465.SH,发行金额 6.00 亿元;绵阳市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3 绵控 06,债券代码:252466.SH,发行金额 17.00 亿元; 23 绵控 05 和 23 绵控 06 起息日为 2023 年 9 月 28 日,到期日为 2028 年 9 月 28日,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回售或到期的公司债券本金、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其中 5.85 亿元已用于偿还“21 绵控 04”的回售本金,
16.31 亿元以用于偿还“19 绵控 01”的到期本金,与募集说明书及 2023 年 1 月 10 日披露的《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偿还公司债券明细的公告》相关约定一致,剩余 0.84 亿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肖林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85,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人民币85,000万元 |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 1999年5月17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700709196960H |
住所(注册地) |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76号建设大厦 |
邮政编码 | 621000 |
所属行业 | 综合 |
经营范围 | 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围内的项目进行投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土地整理;旅游项目及文化创意项目开发;酒店管理服务及相关配套业务;机械设备租赁;新能源开发;养老服务;普通货运及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对医疗行业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及利用互联网从事货物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电话及传真号码 | 0816-2233287、0816-2225223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与联系方式 | 齐飞 总会计师 0816-2233286 |
网址 |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为四川省绵阳市新大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四川绵阳新大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方案的批复》(绵国资委[1999]11 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绵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通知》(绵府函[1999]35 号)批准,绵阳市国资委于 1999 年 5
月 17 日以绵阳南郊机场管理局、绵阳市自来水总公司第三水厂、绵阳富乐山国
际酒店和绵阳绵州酒店有限公司四家单位截至 1998 年 12 月 31 日的国有净资产
出资成立绵阳市新大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上述出资
已经中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中平会验(99)字第 19 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历史沿革事件主要如下:
发行人历史沿革信息 | |||
序号 | 发生时间 | 事件类型 | 基本情况 |
1 | 2000-8-10 | 更名 |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绵阳市人民政府转批〈绵阳新大力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规范运作的实施方案〉及〈绵阳市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通知》(绵府函[2000]138 号),绵阳市新大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绵阳市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
2 | 2006-7 | 股权划入 |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权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绵阳富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绵府函[2006]127 号)、中共绵阳市委《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政府投融资体制的意见》(绵委发[2006]11号)的规定,由绵阳市国资委以绵阳富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5,000万元)和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国有股权增加注 册资本 65,0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85,000 万元,本次变更经四川众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川众鑫验[2006]1224 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并于 2006 年 7 月 20 日取得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 5107001800843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 | 2008-12 | 股权划入 |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剥离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绵府函[2008]289 号),公司将持有的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0,000 万 元股权划出,同时将 2007 年政府转入的城南新区土地使用权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 60,000 万元(该部分土地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经绵阳市德恒不动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盈信天地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确认),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维持 85,000 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为 510700000015678(1-1),营业期限为永久,本次变更经四川正信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川正会验字[2008]009 号验资报告验证。 |
4 | 2020-12-29 | 股权划转 | 绵阳市国资委出具股东决定,将所持发行人 1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四川省财政厅。本次股权划转已完成,绵阳市国资委和四川省财政厅持有发行人股权分别为 90%和 10%。 |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正在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如下:
2020 年,为进一步加快推动绵阳市市属国有平台公司资源整合,壮大资产规模,提升平台公司投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将其持有的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绵阳科技城”) 62.50%(最终以划转省财政厅充实社保基金后的股权调整比例为准)的国有股权全部无偿划转至发行人,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242.03 亿元,净资产为 345.46
亿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118.91 亿元。本次交易标的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总额占发行人 2022 年经审计的相应财务数据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绵阳科技城发 展 投 资 (集团)有限公司 | 62.496 ( 最终以划转省财政厅充实社保基金后的股权调 整比例为准) | 648.20 | 52.19 | 166.95 | 48.33 | 127.85 | 107.52 |
发行人接受股权划转的标的绵阳科技城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648.20亿元,已超过发行人 2022 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50.00%;发行人接受股权划转的标的绵阳科技城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27.85 亿元,已超过发行人 2022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 50.00%。根据《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4.3.4(一)资产总价值占发行人上年末资产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二)资产在上年度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三)资产净额占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之规定,上述事项完成后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向发行人及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绵阳市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通知》(绵国资产〔2021〕27号),但本次股权划转尚处于筹划阶段,股权划转工作尚未完成,预计上述拟发生的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90%
10%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是依法设立的国有控股公司,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5,000.00 万元,其中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 76,5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00%),四川省财政厅出资 8,5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不存在质押发行人股份或其他导致发行人股权争议的情况。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发行人
90.00%股权,因此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绵阳市国资委,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2005 年 10 月绵阳市人民政府正式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绵阳市国资委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
合,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对有关企业负责人进行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并对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行指导。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1、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
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 34 家。详细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23 年 9 月末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编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 出资比例 | 享有表决 权比例 |
1 | 绵阳市康居房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35,798.49 | 100.00 | 100.00 |
2 | 绵阳嘉来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 | 100.00 | 100.00 |
3 | 绵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 | 100.00 |
4 | 绵阳富乐山九洲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 12,500.00 | 83.00 | 83.00 |
5 | 绵阳金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32,293.10 | 100.00 | 100.00 |
6 | 四川优悦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1,674.00 | 100.00 | 100.00 |
7 | 绵阳富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100.00 | 100.00 |
8 | 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6,000.00 | 100.00 | 100.00 |
9 | 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7,000.00 | 100.00 | 100.00 |
10 | 绵阳市嘉远瑞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 | 100.00 |
11 | 四川西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100.00 | 100.00 |
12 | 绵阳市绵州嘉来会务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 | 100.00 |
13 | 绵阳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 | 100.00 |
14 | 绵阳科技城人才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100.00 | 100.00 |
15 | 绵阳金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 | 100.00 | 100.00 |
16 | 四川越王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709.18 | 100.00 | 100.00 |
17 | 绵阳市嘉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100.00 |
18 | 绵阳市城市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100.00 |
19 | 四川省隆威安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 | 100.00 | 100.00 |
20 | 绵阳市绵投置地有限公司 | 55,512.68 | 100.00 | 100.00 |
21 | 绵阳市汽车实验驾驶技术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 | 100.00 | 100.00 |
22 | 绵阳市康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300.00 | 100.00 | 100.00 |
23 |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3,241.08 | 77.34 | 77.34 |
24 | 绵阳三江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 45,000.00 | 70.00 | 70.00 |
25 | 绵阳嘉创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 | 51.00 | 51.00 |
26 | 四川省星途鲲鹏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 | 100.00 | 100.00 |
27 | 绵阳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938.38 | 100.00 | 100.00 |
28 | 绵阳绵太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70.00 | 70.00 |
29 | 绵阳久弘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 | 100.00 | 100.00 |
30 | 绵阳铭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 | 100.00 | 100.00 |
31 | 中国重汽集团绵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19,000.00 | 66.00 | 66.00 |
32 | 绵阳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 | 100.00 | 100.00 |
33 | 绵阳科技城科新医疗发展有限公司 | 80,000.00 | 55.00 | 55.00 |
34 | 绵阳市建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00.00 | 100.00 | 100.00 |
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1)绵阳富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绵阳富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9 月,注册资本 5,000.00 万
元,注册地址为绵阳市建设大厦 17 楼,法定代表人为王玉梁,发行人持股比例 100.00%。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取得资产证后方可经营),酒店管理,旅游项目开发,对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918,464.36 万元,负债总额 482,307.08 万
元,净资产 436,157.28 万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 5,195.74 万元,净利润 295.80
万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末, 该公司资产总额 985,856.93 万元, 负债总额
546,949.79 万元,净资产 438,907.15 万元;2023 年 1-9 月营业收入 3,713.36 万
元,净利润 966.86 万元。
(2)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9 月,注册资本 13,241.00 万
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 22 号嘉来华庭 4-6 层,法定代表人为张雁,发行人持股比例 77.34%。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供应,城市污水净化,固体废物处理,市政工程、供排水工程设计、安装、维修,城市供排水水质检测和监测,水表维修、校正、检定,在线流量计的检测,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营、管理,高层蓄水池清洗、消毒、检测,供排水设备、器材的销售,物业管理,汽车装潢、车身清洁维护。(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525,056.09 万元,负债总额 406,193.58 万元, 净资产 118,862.52 万元;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53,928.20 万元, 净利润
7,192.23 万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末, 该公司资产总额 617,790.83 万元, 负债总额
491,759.21 万元,净资产 126,031.62 万元;2023 年 1-9 月营业收入 43,314.66 万
元,净利润 7,168.21 万元。
(3)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9 月,注册资本 57,000.00 万元
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绵阳市涪城区翠花街 51 号(光明华都),法定代表人为吴兵。发行人持股比例 100.00%。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水力发电;电气安装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776,121.56 万元,负债总额 681,999.95 万元, 净资产 94,121.61 万元;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68,476.75 万元, 净利润 1,938.58 万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末, 该公司资产总额 859,147.94 万元, 负债总额
754,782.63 万元,净资产 104,365.31 万元;2023 年 1-9 月营业收入 46,471.55 万
元,净利润 155.46 万元。
(4)四川西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西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6 月,注册地址为四川省绵阳市
涪城区涪城路 76 号建设大厦 9 楼,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金星,发行人持股比例 100.00%。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粮食收购;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
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
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再生资源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集成电路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汽车新车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灯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润滑油销售;文具用品批发;耐火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石棉制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牲畜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家具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鲜肉批发;母婴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347,268.58 万元,负债总额 330,456.26 万元, 净资产 16,812.33 万元;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227,117.96 万元, 净利润
860.60 万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末, 该公司资产总额 487,613.53 万元, 负债总额
469,951.87 万元,净资产 17,661.66 万元;2023 年 1-9 月营业收入 219,208.95 万
元,净利润 863.04 万元。
(5)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注册资本 76,0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四川省绵阳市临园路西段 29 号,法定代表人齐鸣,发行人持股比例 100.00%。经营范围:对公路交通工程项目的投资、经营(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绿化工程服务,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沥青、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 至 2022 年 末 , 该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1,988,149.69 万 元 , 负 债 总 额
1,153,759.54 万元,净资产 834,390.15 万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 194,887.55 万
元,净利润 3,733.57 万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末, 该公司资产总额 2,044,666.23 万元, 负债总额
1,208,189.42 万元,净资产 836,476.82 万元;2023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50,395.55
万元,净利润 2,086.67 万元。
(6)绵阳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绵阳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8 月 21 日,注册资本 10,000.00 万
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绵阳市游仙区游仙路 328 号,法定代表人张旭军,发行人持股比例 100.00%。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农作物种植及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粮油购销、储存、调运、加工;饲料加工、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粮油用纸质包装箱的购销、储存、调运、加工;农业技术和优良品种的引进、推广、培训和交流;日用品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配送服务;普通货运;装卸服务;货运配载及代理;房屋及场地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商业管理、市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及配套服务;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141,473.32 万元,负债总额 101,143.86 万
元,净资产 40,329.47 万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 175,621.98 万元,净利润 22.82
万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末, 该公司资产总额 162,798.06 万元, 负债总额
122,193.29 万元,净资产 40,604.77 万元;2023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28,959.55 万
元,净利润 251.52 万元。
2、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财务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共 6 家。详细情况如下:
表:主要子公司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号 | 公司名称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收入 | 净利润 |
1 | 绵阳富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 公司 | 985,856.93 | 546,949.79 | 438,907.15 | 3,713.36 | 966.86 |
2 |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 司 | 617,790.83 | 491,759.21 | 126,031.62 | 43,314.66 | 7,168.21 |
3 | 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59,147.94 | 754,782.63 | 104,365.31 | 46,471.55 | 155.46 |
4 | 四川西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487,613.53 | 469,951.87 | 17,661.66 | 219,208.95 | 863.04 |
5 | 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 2,044,666.23 | 1,208,189.42 | 836,476.82 | 150,395.55 | 2,086.67 |
6 | 绵阳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 162,798.06 | 122,193.29 | 40,604.77 | 128,959.55 | 251.52 |
(二)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如下:表:发行人在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表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1 | 国开精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684,000.00 | 1.46 |
2 | 四川兴蜀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43,000.00 | 18.00 |
3 | 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964.76 | 0.43 |
4 | 绵阳新华内燃机股份有限公司 | 5,091.70 | 4.91 |
5 | 四川省天然气绵阳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30.00 |
6 | 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40,000.00 | 35.00 |
7 | 绵阳富达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公司) | 33,000.00 | 9.09 |
8 | 绵阳今尚教育体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4,500.00 | 20.00 |
9 | 四川省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000.00 | 15.63 |
10 | 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19.98 |
11 | 绵阳膳典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600.00 | 45.00 |
12 | 绵阳科技城共赢帮扶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50,000.00 | 20.00 |
13 | 四川绵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 | 20.00 |
14 | 四川绵南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30,000.00 | 7.33 |
15 | 绵阳江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15,000.00 | 20.00 |
16 | 绵阳科技城九洲通用机场有限公司 | 16,000.00 | 35.00 |
17 | 绵遂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1,648,569.60 | 27.70 |
18 | 绵阳仙特米业有限公司 | 2,913.00 | 12.12 |
19 | 四川浩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565.10 | 11.54 |
20 | 四川巴蜀粮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 | 18.18 |
21 | 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6,992.84 | 5.22 |
22 | 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40,000.00 | 35.00 |
23 | 绵阳科技城重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1,000.00 | 49.90 |
1、主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
(1)四川兴蜀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兴蜀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9 月 1 日, 注册资本
343,0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成都市一环路东一段 159 号,法定代表人
为郑伟。截至 2022 年末,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富达公司对该公司持股比例 18.00%,表决权比例 18.00%。经营范围: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成绵峨客运专线项目投资;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
房地产及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和维护、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和维护(凭资质证
并按许可时效和范围经营)。
(2)四川省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川省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注册资本 96,0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
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399 号 5 栋 1 单元 7 楼 8 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四
川创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对该公司持股比例 15.63%,表决权比例 15.63%。经营范围: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国开精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国开精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2 月 10 日,注册资本
684,0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F1009,法定代表人为左坤。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下属金控管理公司对该公司持股比例 1.46%,表决权比例 1.46%。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四川省天然气绵阳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天然气绵阳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7 月 18 日,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绵阳高新区石桥铺国际创意联邦一期 9 栋 1
单元 6 楼,法定代表人董智强。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对该公司持股比例 30.00%,表决权比例 30.00%。经营范围:管道燃气经营,LNG、CNG 投资建设经营,燃气终端市场开发、经营,能源项目投资建设经营,天然气管道建设,清洁能源技术咨询服务,矿产品、有色金属材料、黑色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水泥、建筑材料、电子元件及材料、电器机械及
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惠科路 1 号,法定代表人杭井强。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对该公司持股比例 35.14%。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半导体显示器件及相关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子显示产品分析测试及其他技术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惠科光电设董事会,成员 7 名,惠科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4 名,绵阳富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1 名,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2 名。根据章程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有效,对于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和清算等事项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此之外为半数以上通过有效。因此发行人对惠科光电不具备绝对的控制权,发行人将惠科光电列为参股公司。
2、主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财务情况
主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表:主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收入 | 净利润 |
1 | 四川兴蜀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 | 989,366.00 | 310,547.00 | 678,819.00 | 317.00 | 142.00 |
2 | 四川省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863.22 | 1,327.42 | 89,535.79 | 0.00 | 1,337.16 |
3 | 国开精诚(北京)投资基金有 限公司 | 273,797.20 | 27,742.27 | 246,054.93 | 10,355.34 | -17,794.86 |
4 | 四川省天然气绵阳燃气有限责 任公司 | 49,645.17 | 27,390.88 | 22,254.29 | 17,663.37 | -1,038.04 |
5 | 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173,884.17 | 1,244,003.03 | 1,929,811.14 | 1,285,305.79 | 242,910.42 |
注:四川省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数据为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四川兴蜀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开精诚(北京)投
资基金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天然气绵阳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为 2022 年度财务数据。
(三)投资控股型架构对发行人的影响
发行人为投资控股型企业,部分经营业务由下属子公司负责,但发行人母 公司仍具有一定实际经营能力。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804.34 亿元、793.33 亿元及 807.80 亿元,占发行人合并口径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69.86%、 63.87%及 60.32%;发行人母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88,408.67 万元、275,476.49 万元和 7,942.90 万元,占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9.29%、23.17% 和 1.08%; 发行人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24,594.12 万元、-49,388.74 万元和- 53,425.77 万元, 占发行人合并口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84.79%、198.90% 和
400.24%。从上述指标分析,发行人主要资产来源于母公司,部分营收规模和利润规模来源于母公司,发行人母公司具有一定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
发行人母公司不存在与子公司之间资金拆借的情况,对外资金拆借主要为发行人母公司与绵阳科发集团之间的资金拆借,发行人资金拆借行为均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签订了相关借款合同。
发行人母公司负债规模较大,受限资产主要用于取得融资借款,发行人面临一定偿债压力。但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总体经营情况较好,融资渠道通常,预计发行人有息债务规模较大情况不会对本期债券的偿付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报告期,发行人子公司除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外没有分红。
公司治理方面:发行人通过制度建设、委派决策与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报告、财务管控等多个层面对子公司进行管理控制。集团公司为了加强对下属公司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规范管理流程,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公司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对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管理人员由公司提名并提请子公司的董事会任命和解聘,同时对各子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子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发行人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子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情况核定并下发各子公司年度经营、投资、筹资及财务预算,各子公司将年度预算按月、季分解下达实施。财务方
面制定有预算管理制度、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分析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筹资立项审批和使用规定、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资产管理方面制定有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维护和清查及处置规定等。
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公司委派制。子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及公司规定制定自己的财务管理制度,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借支资金及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发行人属于投资控股型企业,部分经营业务由下属子公司负责,但发行人母公司仍具有一定实际经营能力。综合分析,发行人面临一定偿债压力,但是发行人对子公司控制力度较强且自身经营情况和融资能力较好,投资控股型构架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组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基本已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并通过明确其与各成员公司的功能和定位,分级管理,理顺关系,加强风险控制,提高透明度,促进公司科学、规范管理和可持续发展。为实现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进公司体制和管理的创新,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力求建立科学、高效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的平稳运营。公司已建立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法人治理结构,运作正常有序,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1、股东会
股东按出资比例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公司设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整体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2)制定、修改公司章程或审核批准公司章程;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负责公司领导人员的任免、考核、薪酬、兼职、出国(境)等管理事项;
(4)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对公司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进行备案;
(6)审议批准公司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事项,对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实施备案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公司财务审计监督;
(7)审查批准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8)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
(9)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依据现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审核批准公司重大投资、融资(含发行债券等)、担保、产权流转、对外捐赠等事项;
(12)对经市政府或市国资委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实施核准或备案;
(13)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组织收缴公司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14)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事项权责清单》等文件规定应当由出资人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 5 人,除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外,其他董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国资委或有任免权的机构任免、指定或委派,原则上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应占多数。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人选,由出资人依法依规委派,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
董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 3 年。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经批准可以连任;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可以连任。
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拟定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订方案;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制定年度投(融)资计划,制订公司整体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7)制订公司发行债券的方案;
(8)制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9)决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0)决定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
(11)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层其他人员;对公司经理层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决定其报酬事项,并报市国资委备案后执行;
(12)向公司经营班子下达任期及年度经营目标任务;
(13)根据国资监管相关规定,科学决策公司投资、融资、担保、产权流转、对外捐赠等经营管理事项,决策权限外的重大事项逐级请示上级决定;
(14)依法依规对所属全资子公司行使资本收益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策权等出资者权利;依据出资比例或协议、章程约定,对控股、参股企业行使相应股东权利;
(1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董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设监事 5 人,由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职工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决定,专职监事由出资人机构依法委派,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人数不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人员暂缺,发行人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连任最多不超过 2 届。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层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监事会应当坚持立场,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不参与、不干预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企业章程情况;
(2)检查公司财务;
(3)检查企业内控制度、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4)对公司董事、经理层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市国资委决定的董事、经理层人员提出罢免建议;当董事、 经理层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5)必要时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6)监督企业重大事项,并定期向市国资委报告;
(7)可以针对公司出现的经营管理异常情况开展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协助工作;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职权。
4、经理层
经理层设总经理 1 人,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设置。经理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人选,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层应逐步推行市场化选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经理层任期三年,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融)资计划;
(3)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决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决定权限以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
(7)负责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制定,并对其组织实施业绩考核工作;
(8)以总经理名义签署有关文件;
(9)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在行使以上职权时,属于公司党委会应该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事项范围内的,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会意见。
(二)内部管理制度
为保持公司管控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发行人制定了《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控总则》(以下简称“管控总则”),管控总则以 “依法依规、突出主体、科学授权、权责对等、科学规范”为原则,明确了以财务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纪检办、审计法务合规中心、资本运营中心、安全应急和工程管理中心、招标采购中心、党群人事部为职能主体,管控领域包括战略管理、计划/预算管理、投融资/资产管理、业绩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招标采购管理、行政/品牌公关/文化管理、审计管理、合同管理、法人变更及解散各个方面。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长期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授权管理
公司建立“集中管理、科学授权”的授权制度,对授权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通过授权管理明确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和公司管理层、总部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公司的具体权责范围,并由集团战略与管控推进办公室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2、人力资源管理
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为营造科学、健康、公平、公正的人事环境,制定了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修订)》等制度,其内容包括招聘管理、培训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离职管理及人力资源规划管理等,建立健全了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由集团党群人事部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3、业务控制
公司根据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专业系统的特点和业务需要,制定了《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等制度,把控各个业务层面的风险。
(1)投资管理
项目投资前期,公司要求编制详细的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全面分析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给出应对方法。按照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规定,进行投资项目的授权、审批程序。项目投资后,要求实施严格的项目监管,项
目评价等投资效益分析,防范风险。
(2)融资管理
本着效益优先的原则,从集团整体发展战略出发,综合权衡收益与风险,优先选择成本最低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融资,保证企业经营和自营项目资金需求。
(3)年度经营计划与全面预算管理
根据管控总则的总体要求,确保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全面预算制定的科学性、严谨性、及时性与前瞻性,有效的控制经营计划与预算执行的偏差。遵循以下原则: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战略规划与管控方案,结合各单位实际,细化、量化战略目标,将集团公司战略总体要求融入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的编制过程中,确保集团战略与管控方案落地;在对未来宏观环境、国家政策及产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发展趋势,有针对性、预见性的制定本单位下年度的经营方针与应对策略,同时注重下一年度经营计划与上一年度实际完成情况下 1 至 2 年经营计划的匹配关系;应本着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经营计划与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各类统计口径的规范统一,减少漏报、错报等现象,控制经营计划与预算编制的误差率。
4、财务管理
会计系统控制包括会计核算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由集团财务中心依据
《会计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和《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管理制度,明确了集团及下属子公司财务管理的定位及工作职能。
(1)集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全面预算管理遵循全面控制和关键控制点相结合的原则,力求既涵盖收入业务的全过程及相关岗位,又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全面预算管理遵循权责划分清晰合理原则,合理划分公司涉及全面预算业务的部门、岗位的职责权限,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全面预算管
理遵循全程控制原则,通过财务授权审批、内部报告等手段,将全面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纳入控制范围。
(2)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通过实施集团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集团所属企业资金的宏观调控,盘活存量资金,调剂资金余缺,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费用,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资金管理中心是在集团公司财管中心内部设立的、办理内部成员单位现金收付和往来结算业务的专门机构。
(3)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建立有效的集团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务院《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包括各企业、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应当遵守本条例。各下属企业按要求份数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汇总后上报有关部门。
(4)担保制度
公司严格执行担保权限和审批程序。重大事项担保审批权限为集团公司董事会。其中,母公司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内部单位之间的相互提供担保均需控制在规定的额度内,以不影响各自财务状况为前提;母公司、子
(孙)公司原则上不对外提供担保,确需提供担保时,按规定程序报经市国资委、市政府审批。
(5)关联交易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的原则,规定了关联交易的认定、决策权限、审查和决策程序、表决回避和信息披露等条例,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资金占用防范机制,很好地约束了恶意关联交易的发生,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6)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公司为规范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款或资金拆借,制定了《绵阳市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与公司债务人发生资金往来的过程中,应严格避免债务人通过非经营性往来款或资金拆借事项占用公司资金。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无关的非经营性往来款或资金拆借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并由绵阳市国资委或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且规定公司当年累计新增非经营性往来款及对外资金拆借事项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00%的,公司应及时向上交所等监管机构披露相关信息。
5、对下属子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集团公司为了加强对下属公司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规范管理流程,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公司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对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管理人员由公司提名并提请子公司的董事会任命和解聘,同时对各子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子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子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情况核定并下发各子公司年度经营、投资、筹资及财务预算,各子公司将年度预算按月、季分解下达实施。财务方面制定有预算管理制度、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分析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筹资立项审批和使用规定、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资产管理方面制定有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维护和清查及处置规定等。
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公司委派制。子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及公司规定制定自己的财务管理制度,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借支资金及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6、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为完善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正常的经营秩序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银监办《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过渡方案。如遇突
发事件造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的,公司将于一个工作日内安排其它管理层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如符合选举新任管理层人员的情况下,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执行选举程序;对于其他突发事件,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牵头形成的突发事件处理组负责处理,并对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投资者管理制度
(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制度规定公司将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及可能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披露。
(2)投资者关系管理
为加强发行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发行人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发行人指定专门部门及人员负责实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工作,保证与投资者之间顺畅的沟通。同时,发行人将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要求严格履行发行人的义务,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在出资人绵阳市国资委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公司与绵阳市国资委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拥有充分的独立性,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
发行人在授权范围内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能有效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因素,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合理组织和实施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人员独立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出资人推荐的董事人选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出资人利用其地位干预公司董事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的情况。发行人设有独立的人事管理部门,制定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拥有完善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人员管理具有独立性。
3、资产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对生产经营中使用的房产、设施、设备以及无形资产等拥有独立完整的产权,与出资者之间的产权关系明晰,不存在公司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能够独立运用各项资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到其它任何限制。
4、机构独立
发行人设有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各机构均独立于公司股东,各机构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各自的职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有效,建立了独立于股东和适应于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各部门职能明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发行人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5、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体系,拥有独立的财务人员,拥有独立开设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形,未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控股股东未干预公司会计活动,公司独立运作,独立核算。
(四)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出生年月 | 职务 | 任职日期 | 是否为 公务员兼职 | 是否领薪 | 是否持 有公司股份 | 是否持有 公司已发行债券 |
肖林 | 1966.01 | 董事长 | 2014.06-至今 | 否 | 是 | 否 | 否 |
孙瑞云 | 1982.08 | 董事、总经理 | 2023.09-至今 | 否 | 是 | 否 | 否 |
王玉梁 | 1969.03 | 董事 | 2023.11-至今 | 否 | 是 | 否 | 否 |
杨安华 | 1970.09 | 兼职外部董事 | 2023.02-至今 | 否 | 否 | 否 | 否 |
田益祥 | 1963.10 | 兼职外部董事 | 2023.02-至今 | 否 | 否 | 否 | 否 |
龙贵林 | 1964.05 | 兼职外部董事 | 2023.02-至今 | 否 | 否 | 否 | 否 |
袁晓丹 | 1971.09 | 兼职外部董事 | 2023.02-至今 | 否 | 否 | 否 | 否 |
倪丹 | 1970.10 | 副总经理 | 2020.12-至今 | 否 | 是 | 否 | 否 |
齐飞 | 1985.09 | 总会计师 | 2022.2-至今 | 否 | 是 | 否 | 否 |
贺维维 | 1985.05 | 副总经理 | 2022.12-至今 | 否 | 是 | 否 | 否 |
余佰宣 | 1983.02 | 副总经理 | 2023.6-至今 | 否 | 是 | 否 | 否 |
马江水 | 1986.06 | 副总经理 | 2023.9 至今 | 否 | 否 | 否 | 否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 5 名成员组成,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人数大于章程规定人数,发行人将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人数的约定;监事会由 5 名成员组成,目前监事会成员暂缺,未达到章程规定的人数,发行人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行人监事缺位的情形不构成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违反,对本期债券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1、公司董事
肖林,男,生于 1966 年 1 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绵阳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正科级副主任,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正科级主任,绵阳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室正科级副主任,绵阳市纪委常委、秘书长,绵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孙瑞云,男,生于 1982 年 8 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安县团委办公室主任、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室副主任,绵阳市科学技术局科员、副主
任、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副科长、科技成果与国际合作科(政策法规科)副科长、人事科科长,绵阳市科知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科长,绵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副主任,绵阳市金融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王玉梁,男,生于 1969 年 3 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北川县白什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北川县禹里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北川县曲山镇党委书记,北川县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测绘管理办主任,北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副主任,现任绵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绵阳富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杨安华,男,生于 1970 年 9 月,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历任四川大学应用数学系经济数学教研室讲师、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现任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金融财务系副教授,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田益祥,男,生于 1963 年 10 月,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历任重庆石柱师范学校教师,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数量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生院教育督导专家,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龙贵林,男,生于 1964 年 5 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车间副主任、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七八三厂军品综合保障办公室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四川九洲线缆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国营第 608 厂副厂长,四川九洲线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袁晓丹,女,生于 1971 年 9 月,硕士研究生。历任攀枝花钢铁集团新钢钒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教材发行公司财务分中心副经理,四川长虹塑胶公司财务经理,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长虹零部件产业集团财务协同部部长,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长虹电子系统公司财务总监兼任四川长虹通信科技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长虹国际酒店财务总监,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倪丹,男,生于 1970 年 10 月,大学本科学历。历任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副局长、高新区投资服务局副局长、高新区城建房管环保局副局长、高新区财政局副局长、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部书记、董事长,现任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齐飞,男,生于 1985 年 9 月,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绵阳灵通电讯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成都现代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主管、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绵阳市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贺维维,女,生于 1985 年 5 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历任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战略投资主管,绵阳市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心战略管控、资本运营中心副总经理、资本运营中心总经理,绵阳三江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绵阳三江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绵阳科技城科新医疗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余佰宣,男,生于 1983 年 2 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绵阳市国资委产权监管科副科长,绵阳市国资委产权监管科主任科员,绵阳市国资委产权监管科副科长、二级主任科员,绵阳市国资委产权监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绵阳市绵投置地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马江水,男,生于 1986 年 6 月,研究生学历。现任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挂职),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副主任、 副教授。
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管人员的任职均合法合规,符合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公务员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同时,公司现有高管人员均为专职担任,不存在高管为政府公务员兼职、领薪情况。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及一期内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营业总体情况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围内的项目进行投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土地整理;旅游项目及文化创意项目开发;酒店管理服务及相关配套业务;机械设备租赁;新能源开发;养老服务;普通货运及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对医疗行业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及利用互联网从事货物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主营业务有:基础设施建设、商品销售、土地整理、教育投资、交通运输、房屋销售、自来水(含户表、管网工程)、酒店业务等。发行人是绵阳市规模最大的国有资产管理、投资、运营的大型国有投资集团公司,公司承担着市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保值和增值的重任,在业务上具有较大的优势。公司为绵阳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领域的重要主体,在水务和酒店经营行业占据重要地位。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具体各业务板块收入、成本、毛利率润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 ||||||||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基础设施建设 (含工程收入) | 68,960.54 | 9.35 | 316,032.95 | 26.58 | 239,601.81 | 24.53 | 189,674.67 | 21.93 |
商品销售 | 301,499.17 | 40.88 | 310,728.82 | 26.13 | 244,552.34 | 25.04 | 181,304.50 | 20.97 |
土地整理 | 6,122.61 | 0.83 | 81,513.82 | 6.85 | 64,978.38 | 6.65 | 170,367.43 | 19.70 |
教育投资 | 66,560.29 | 9.03 | 94,678.49 | 7.96 | 98,946.08 | 10.13 | 90,450.84 | 10.46 |
交通运输 | 32,293.13 | 4.38 | 42,024.30 | 3.53 | 32,865.41 | 3.36 | 28,359.28 | 3.28 |
房屋销售 | 43,079.33 | 5.84 | 21,874.37 | 1.84 | 26,118.39 | 2.67 | 16,059.01 | 1.86 |
自来水(含户 表、管网工程) | 31,603.38 | 4.29 | 39,748.91 | 3.34 | 29,682.62 | 3.04 | 27,481.74 | 3.18 |
酒店业务 | 13,456.00 | 1.82 | 14,663.53 | 1.23 | 11,425.84 | 1.17 | 11,399.08 | 1.32 |
粮油储备 | 127,886.47 | 17.34 | 174,410.47 | 14.67 | 127,597.44 | 13.06 | 55,183.55 | 6.38 |
其他业务 | 46,010.75 | 6.24 | 93,448.66 | 7.86 | 101,069.65 | 10.35 | 94,508.24 | 10.93 |
合计 | 737,471.68 | 100.00 | 1,189,124.33 | 100.00 | 976,837.95 | 100.00 | 864,788.33 | 100.00 |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成本 | ||||||||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基础设施建设 (含工程收入) | 59,142.70 | 9.10 | 274,047.87 | 25.98 | 221,611.92 | 25.85 | 187,334.51 | 26.84 |
商品销售 | 297,231.55 | 45.74 | 302,329.38 | 28.66 | 227,451.97 | 26.53 | 173,502.54 | 24.86 |
土地整理 | -4,768.77 | -0.73 | 89,960.80 | 8.53 | 64,978.38 | 7.58 | 96,583.94 | 13.84 |
教育投资 | 49,313.72 | 7.59 | 79,000.76 | 7.49 | 81,633.75 | 9.52 | 71,845.30 | 10.29 |
交通运输 | 45,237.09 | 6.96 | 57,314.24 | 5.43 | 44,675.29 | 5.21 | 37,577.59 | 5.38 |
房屋销售 | 37,050.12 | 5.70 | 12,607.08 | 1.20 | 22,574.52 | 2.63 | 9,068.09 | 1.30 |
自来水(含户表、管网工程) | 18,605.88 | 2.86 | 23,851.82 | 2.26 | 17,798.11 | 2.08 | 14,152.14 | 2.03 |
酒店业务 | 3,353.42 | 0.52 | 3,519.09 | 0.33 | 3,466.54 | 0.40 | 3,228.79 | 0.46 |
粮油储备 | 126,331.56 | 19.44 | 172,846.29 | 16.39 | 123,967.92 | 14.46 | 54,761.00 | 7.85 |
其他业务 | 18,340.82 | 2.82 | 39,244.89 | 3.72 | 49,033.89 | 5.72 | 49,956.16 | 7.16 |
合计 | 649,838.09 | 100.00 | 1,054,722.22 | 100.00 | 857,192.30 | 100.00 | 698,010.06 | 100.00 |
注:根据 2021 年 5 月 21 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 号),“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本公司从事的土地整理收入按照土地出让价款扣除应上缴的省及以上政府收益和有关税费后金额计量,本公司判断自 2021 年起,土地整理业务相关的收入金额的计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计已经发生的
成本支出能够得到补偿,出于谨慎性原则,从 2021 年起本公司土地整理收入的金额暂按对
应的成本金额进行计量,后期根据进一步情况予以调整。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毛利润 | ||||||||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基础设施建设 (含工程收入) | 9,817.84 | 11.20 | 41,985.08 | 31.24 | 17,989.89 | 15.04 | 2,340.15 | 1.40 |
商品销售 | 4,267.62 | 4.87 | 8,399.44 | 6.25 | 17,100.37 | 14.29 | 7,801.96 | 4.68 |
土地整理 | 10,891.38 | 12.43 | -8,446.98 | -6.28 | - | - | 73,783.49 | 44.24 |
教育投资 | 17,246.57 | 19.68 | 15,677.73 | 11.66 | 17,312.33 | 14.47 | 18,605.54 | 11.16 |
交通运输 | -12,943.96 | -14.77 | -15,289.94 | -11.38 | -11,809.88 | -9.87 | -9,218.31 | -5.53 |
房屋销售 | 6,029.21 | 6.88 | 9,267.29 | 6.90 | 3,543.87 | 2.96 | 6,990.93 | 4.19 |
自来水(含户 表、管网工程) | 12,997.50 | 14.83 | 15,897.08 | 11.83 | 11,884.51 | 9.93 | 13,329.61 | 7.99 |
酒店业务 | 10,102.58 | 11.53 | 11,144.45 | 8.29 | 7,959.30 | 6.65 | 8,170.29 | 4.90 |
粮油储备 | 1,554.91 | 1.77 | 1,564.18 | 1.16 | 3,629.52 | 3.03 | 422.55 | 0.25 |
其他业务 | 27,669.93 | 31.57 | 54,203.77 | 40.33 | 52,035.76 | 43.49 | 44,552.08 | 26.71 |
合计 | 87,633.59 | 100.00 | 134,402.11 | 100.00 | 119,645.65 | 100.00 | 166,778.28 | 100.00 |
单位:%
主营业务毛利率 | ||||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基础设施建设(含工 程收入) | 14.24 | 13.29 | 7.51 | 1.23 |
商品销售 | 1.42 | 2.70 | 6.99 | 4.30 |
土地整理 | 177.89 | -10.36 | - | 43.31 |
教育投资 | 25.91 | 16.56 | 17.50 | 20.57 |
交通运输 | -40.08 | -36.38 | -35.93 | -32.51 |
房屋销售 | 14.00 | 42.37 | 13.57 | 43.53 |
自来水(含户表、管 网工程) | 41.13 | 39.99 | 40.04 | 48.50 |
酒店业务 | 75.08 | 76.00 | 69.66 | 71.67 |
粮油储备 | 1.22 | 0.90 | 2.84 | 0.77 |
其他业务 | 60.14 | 58.00 | 51.49 | 47.14 |
合计 | 11.88 | 11.30 | 12.25 | 19.29 |
发行人经营业务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商品销售、土地整理、教育投资、交通运输、房屋销售、自来水(含户表、管网工程)、酒店经营和 2020 年新增
业务粮油储备等。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864,788.33 万元、
976,837.95 万元、 1,189,124.33 万元和 737,471.68 万元, 营业成本分别为
698,010.06 万元、857,192.30 万元、1,054,722.22 万元和 649,838.09 万元,毛利润分别为 166,778.28 万元、119,645.65 万元、134,402.11 万元和 87,633.59 万元,
毛利率分别为 19.29%、12.25%、11.30%和 11.88%。
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含工程收入):2021 年度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收入较
2020 年度增加 49,927.14 万元, 增长 26.32% , 毛利润较 2020 年度增加
15,649.73 万元,同时毛利率大幅增加主要系本年度经审计确认完工项目较多同时按照建设投资额的 8.00%确认了投资收益所致;2022 年度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收入较 2021 年度增加 76,431.14 万元,增长 31.90%,毛利润较 2021 年度增
加 23,995.19 万元,主要系较多基建项目在 2022 年度确认收入所致。2023 年 1-
9 月,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收入 68,960.54 万元,毛利润 9,817.84 万元,毛利率 14.24%。
土地整理业务: 2021 年度发行人土地整理收入较 2020 年减少 105,389.05
万元,降低 61.86%,毛利润较 2020 年度降低 73,783.49 万元,毛利率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根据财综〔2021〕19 号文基于谨慎性原则不再确认收益所致。2022年度发行人土地整理收入较 2021 年增加 16,535.44 万元,增幅 25.45%,但毛利
润为负且较 2021 年度降低 8,446.98 万元,主要系补缴税费所致。2023 年 1-9
月,发行人土地整理业务收入 6,122.61 万元,毛利润 10,891.38 万元,毛利率
177.89%。
商品销售: 2021 年度发行人商品销售收入较 2020 年度增加 63,247.84 万
元, 增长 34.88%, 毛利润较 2020 年度增加 9,298.41 万元, 毛利率增长至
6.99%,主要系下属子公司交发集团 2021 年新成立供应链公司,商品销售业务
增加所致;2022 年度发行人商品销售收入较 2021 年度增长 66,176.48 万元,增
加了 27.06%,毛利润较 2021 年度减少 8,700.93 万元,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扩大商品销售规模所致; 2023 年 1-9 月, 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收入 301,499.17 万元,毛利润 4,267.62 万元,毛利率 1.42%。
教育投资: 2021 年度发行人教育投资收入较 2020 年度增加 8,495.24 万元,
增长 9.39%,毛利润较 2020 年度减少 1,293.21 万元,毛利率下降,主要系人工成本支出增加所致。教育投资:2022 年度发行人教育投资收入较 2021 年度减少 4,267.59 万元,降幅 4.31%,毛利润较 2021 年度减少 1,634.60 万元,毛利率
小幅减少,主要系 2022 年 5 月起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两所学校“民转公”,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所致。2023 年 1-9 月,发行人教育
投资业务收入 66,560.29 万元,毛利润 17,246.57 万元,毛利率 25.91%。
自来水业务: 2021 年度发行人自来水业务收入较 2020 年度增加 2,200.88
万元, 增长 8.01%, 毛利润较 2020 年度减少 1,445.09 万元, 毛利率下降至 40.04%,公司水务业务毛利率始终处于 40.00%-44.00%的较高水平。2022 年度发行人自来水业务收入较 2021 年度增加 10,066.29 万元,增幅 33.91%,毛利润
较 2021 年度减少 4,012.57 万元,毛利率小幅下降至 39.99%,变动不大;2023
年 1-9 月,发行人自来水业务收入 31,603.38 万元,毛利润 12,997.50 万元,毛利率 41.13%。
酒店业务: 2021 年度发行人酒店业务收入较上年增加 26.76 万元,增长
0.23%,变动较小,毛利润较 2020 年度减少 210.99 万元,毛利率小幅下降。酒 店业务:2022 年度发行人酒店业务收入较上年增加 3,237.69 万元,增幅 28.34%,毛利润较 2021 年度增加 3,185.15 万元,毛利率上升至 76.00%,主要系绵阳市旅游业有所复苏带来酒店业务增加。2023 年 1-9 月,发行人酒店业务收入 13,456.00 万元,毛利润 10,102.58 万元,毛利率 75.08%。
房屋销售业务: 2021 年度发行人房屋销售收入较 2020 年度增加 10,059.38
万元,增长 62.64%,毛利润较 2020 年度减少 3,447.05 万元,毛利率降低,主要系新增加南河广场房屋销售所致。2022 度发行人房屋销售收入较 2021 年度减少 4,244.02 万元,降幅 16.25%,毛利润较 2021 年度增加 5,723.42 万元,毛利率增加至 42.37%。2023 年 1-9 月,发行人房屋销售业务收入 43,079.33 万元,毛利润 6,029.21 万元,毛利率 14.00%。
交通运输业务: 2021 年度发行人交通运输业务收入较 2020 年度增加
4,506.13 万元,增长 15.89%,毛利润较 2020 年度减少 2,591.57 万元,毛利率持
续下降,且为负 2022 年发行人交通运输业务收入较上年增加 9,158.89 万元,增
幅 27.87%,毛利润较 2021 年度减少 3,480.06 万元,毛利率变动幅度不大。
2023 年 1-9 月,发行人交通运输业务收入 32,293.13 万元,毛利润-12,943.96 万元,毛利率-40.08%。
粮油储备业务:2021 年度发行人粮油储备收入较上年增加 72,413.89 万元,增长 131.22%,毛利润较 2020 年度增加 3,206.97 万元,毛利率上升 2.08%至 2.84%,主要系粮油集团是 2020 年 6 月并入绵投集团,根据会计准则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绵投集团仅享有粮油集团 2020 年 6-12 月的收入及利润,2021 年则合并粮油集团整年度收入及利润所致。2022 年度发行人粮油储备收入较上年增加 46,813.03 万元,增长 36.69%,毛利润较 2021 年度减少 2,065.34 万元,毛利率由 2.84%减少至 0.90%,主要系粮油业务成本上升所致。2023 年 1-9 月,发行人粮油储备业务收入 127,886.47 万元, 毛利润 1,554.91 万元, 毛利率 1.22%。
其他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中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驾驶证培训、租金、广告等,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机场及配套服务收入、服务收入、租金收入等,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2021 年度发行人其他业务毛利润较 2020 年度增加 7,483.68 万元,毛利率上升 47.14%至 51.49%,主要系公司服务业务、租赁业务毛利率较高所致 2022 年度发行人其他业务毛利
润较 2021 年度增加 2,168.01 万元,毛利率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服务业务利润
有所增加所致。2023 年 1-9 月,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 46,010.75 万元,毛利润
27,669.93 万元,毛利率 60.14%。
(三)主要业务板块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土地整理、商品销售、教育投资、交通运输、房屋销售、自来水(含户表、管网工程)和 2020 年新增粮油储备板块。
1、基础设施建设板块
(1)业务模式
公司是绵阳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及建设主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是发行人的主要业务之一,由发行人本部及子公司嘉来建筑和绵阳交发负责。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承担了绵阳市市政建设中大部分道路、桥梁和公共设施的新建及改扩建工程,特别 2008 年“5.12”地震后,为加快完成灾后重建工作,发行人在未签订相关代建或回购协议的情况下,承担了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部门的配套资金和公司自筹资金。
业务模式具体为:发行人与绵阳市相关部门约定项目回款金额以建安投资
额为基数,按一定比例(前期的比例为 0.00%-8.00%)计算投资收益,并扣除
截至合同日期财政已安排的各类资金后确定。项目建安投资额经市审计局审计报告确定的工程建安投资额为准。发行人按投资成本+收益的合计数或按照投资收益确认收入。
对于与政府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将相关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发行人的资金支付情况,在项目建设期间,发行人相关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不是以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为目的,支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但不属于存货、也不属于固定资产,因此项目竣工后未转入固定资产,在账务核算层面继续保留在 “在建工程”科目项下,故资金投入时计入“在建工程”科目,项目完工后,若政府或相关市级部门暂未签订协议或文件,资产负债表将“在建工程”重分类到“其他非流动资产”。待竣工审计决算后,按照政府或相关市级部门签订的协议或者文件,对代建收益部分进行收入确认,按协议约定的金额增加“营业收入”,冲减前期预拨款项“长期应付款”,同时减少“在建工程”(资产负债表科目为“其他非流动资产”),结转到“其他应收款”,差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根据委托代建协议约定的资金拨付计划,发行人收到政府所支付的款项后计入“现金”的同时冲减“应收账款”。现金流量表项目会计处理。发行人根据审批的工程请款单预付工程建设及代付拆迁资金,在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按资金支出的性质,在现金流量表上形成“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在支付工程建设款时,计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在收到政府拨付的款项时,按资金的性质,在现金流量表上形成“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在收到代建工程回收款时,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
对于发行人工程建设项目,资产负债表会计项目处理。在业主方与发行人结算前,借记“存货-合同履约成本/在建工程(已完工未结算款项)”,贷记 “预付账款”、“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科目,达到合同约定支付节点后,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合同结算(价款结算)”。利润表会计项目处理。发行人按照与业主确认完工进度确认营业收入,借记“合同结算(收入结转)”,贷记“营业收入”,发行人同时根据履约进度借记“营业成本”,贷记“存货-合同履约成本/在建工程(已完工未结算款)”科目。在利润表中列
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相关税费列示“税金及附加”项目,最终形成公司的净利润。现金流量表会计项目处理。发行人根据审批的工程请款单预付工程建设资金,在进行会计科目核算时,在支付工程建设款项时,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在收到工程结算款项时,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暂无已完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2 年度,发行人
主要已完工项目总投金额 70.76 亿元,已投金额 70.76 亿元,确认收入 17.79 亿
元,回款 10.67 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总投金额 94.39 亿元,已投金额 75.25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拟建项目 1 个,总投金额 13.60 亿元。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已完工项目情况
2022 年度发行人主要已完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工程时间 | 总投资 | 已投资 | 立项文件 | 收益确认 模式 | 交易对手 方 | 投资收益 | 确认收入 | 已回款金额 | 未来回款安 排 |
绵三路 | 2010.3.1- 2013.8.1 | 68,345.47 | 68,345.47 | 绵市发改交能 【2009】890 号、绵市发改交能 [2009]970 号 | 按建安投资额的 8%计算收益 |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 | 5,467.63 | 72,056.32 | -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绵盐路 | 2009.12- 2010.5 | 42,149.93 | 42,149.93 | 绵阳市发改交能 【2009】891 号、绵市发改交能 [2009]971 号 | 按建安投资额的 8%计算收益 |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 | 3,371.99 | 44,720.76 | 11,824.82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永安路 | 2009.1- 2009.12 | 26,550.11 | 26,550.11 | 绵市发改交能 [2008]376 号 | 按建安投资额的 8% 计算收益 |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 | 2,124.01 | 27,838.96 | -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 金拨付 |
绵梓路 | 2009.10- 2010.5 | 7,014.21 | 7,014.21 | 绵市发改交能 【2009】830 号 | 按建安投资额的 8% 计算收益 |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 | 561.13 | 7,363.42 | -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 金拨付 |
绵市发改投资 | ||||||||||
基建项目 | 2009.10- 2020.1.19 | 563,552.12 | 563,552.12 | 【2009】666 号、川发改投资 【2010】123 号、绵市发改投资 【2010】962 号、 | 按建安投资额的 8%计算收益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45,141.25 | 25,904.78 | 94,878.27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绵市发改审批 |
项目 | 工程时间 | 总投资 | 已投资 | 立项文件 | 收益确认 模式 | 交易对手 方 | 投资收益 | 确认收入 | 已回款金额 | 未来回款安 排 |
【2011】504 号、科技城管委函 [2016]95 号、川 发改投资 【2010】123 号、绵高经发发改 【2016】85 号、绵市发改投资 [2010]962 号 | ||||||||||
合计 | 707,611.84 | 707,611.84 | 56,666.01 | 151,979.46 | 106,703.09 |
2021 年度发行人主要已完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工程时间 | 总投资 | 已投资 | 立项文件 | 收益确认 模式 | 交易对手 方 | 投资收益 | 确认收入 | 已回款金额 | 未来回款安 排 |
二环路路面(二期)三合同段 | 2012.06- 2013.02 | 7,027.23 | 7,027.23 | 川发改投资 ﹝2010﹞123 号 | 按 建 安 投资额的 8%计算收益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 | 545.80 | 7,573.03 | 42,799.58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二环路十八标 | 2010.06- 2013.02 | 5,867.25 | 5,867.25 | 川发改投资 ﹝2010﹞123 号 | 按 建 安 投资额的 8%计算收益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 | 455.71 | 6,322.95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
二环路十三标 | 2010.06- | 26,734.76 | 26,734.76 | 川发改投资 | 按建安投 | 绵阳市住 | 2,076.49 | 28,811.25 | 由市财政局 |
项目 | 工程时间 | 总投资 | 已投资 | 立项文件 | 收益确认 模式 | 交易对手 方 | 投资收益 | 确认收入 | 已回款金额 | 未来回款安 排 |
2013.02 | ﹝2010﹞123 号 | 资额的 8% 计算收益 | 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 | 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
二环路三期附属工程 | 2016.01- 2018.01 | 3,870.69 | 3,870.69 | 绵市发改投资 ﹝2010﹞962 号 | 按建安投资额的 8%计算收益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 | 300.64 | 4,171.32 | 41,455.67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绵遂高速互通立交收费站 | 2016.06- 2017.01 | 2,009.56 | 1,843.63 | 绵市发改投资 ﹝2010﹞962 号 | 按建安投资额的 8%计算收益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 | 147.49 | 1,991.12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
二环路三期绿化 | 2016.09- 2017.12 | 2,749.30 | 2,522.30 | 绵市发改投资 ﹝2010﹞962 号 | 按建安投资额的 8%计算收益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 | 201.78 | 2,724.08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
二环路二十一标(绵盐立交) | 2012.03- 2017.12 | 13,950.91 | 13,950.91 | 绵市发改投资 ﹝2010﹞962 号 | 按建安投资额的 8%计算收益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 | 1,083.57 | 15,034.47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
二环路二十一标(石马立交) | 2013.03- 2017.12 | 23,921.18 | 23,921.18 | 绵市发改投资 ﹝2010﹞962 号 | 按建安投资额的 8%计算收益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 | 1,857.96 | 25,779.14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
二环路三期三合同段 | 2014.05- 2017.07 | 10,314.16 | 10,314.16 | 绵市发改投资 ﹝2010﹞962 号 | 按建安投资额的 8%计算收益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 | 801.10 | 11,115.26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
一环路南段工程(D | 2017.4.11 | 435.65 | 399.68 | 科技城管委函 | 按建安投 | 绵阳市住 | 31.97 | 431.65 | 0.00 | 由市财政局 |
项目 | 工程时间 | 总投资 | 已投资 | 立项文件 | 收益确认 模式 | 交易对手 方 | 投资收益 | 确认收入 | 已回款金额 | 未来回款安 排 |
匝道、直通道终点加宽及变更增加) | - 2020.1.19 | ﹝2016﹞95 号 | 资额的 8% 计算收益 | 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 | 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
剑南路(城北大道跨线桥) | 2018.09- 2019.08 | 2,927.13 | 2,927.13 | 科技城管委函 ﹝2014﹞57 号、科技城管委函 ﹝2012﹞37 号 | 按建安投资额的 8%计算收益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 | 220.92 | 3,148.04 | 0.00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绵兴路(磨家至辽宁大道段) | 2019.05- 2020.04 | 5,873.39 | 5,873.39 | 绵市发改 ﹝2019﹞361 号 | 按建安投资额的 8%计算收益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 | 443.27 | 6,316.67 | 4,749.00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铁路沿线空地完善建设项目 | 2019.09- 2020.1.13 | 474.47 | 474.47 | 川投资备(2020- 510703-48-03- 433037)FGQB- 0027 号 | 按建安投资额的 8%计算收益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 | 35.81 | 510.28 | 512.43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笔架路北段提升工程 (624 隧道至三号路段-不含部分交通工 程) | 2019.12- 2021.01 | 864.09 | 864.09 | 绵市发改 ﹝2019﹞651 号 | 按建安投资额的 8%计算收益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 | 65.21 | 929.30 | 446.00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城南路一号桥西侧内涝点治理项目雨污水提升泵配电工程 | 2019.05- 2021.06 | 124.42 | 124.42 | 绵市发改 (2019)271 号 | 按建安投资额的 8%计算收益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 | 9.39 | 133.81 | 45.65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2019 市本级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树池四工区 | 2019.07- 2020.01 | 307.59 | 307.59 | 绵市发改 (2018)685 号 | 按建安投资额的 8%计算收益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 | 23.21 | 330.81 | 220.29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2019 年城区市本级 | 2020.05- | 32.75 | 32.75 | 绵市发改 | 按建安投 | 绵阳市住 | 2.47 | 35.22 | 23.47 | 由市财政局 |
项目 | 工程时间 | 总投资 | 已投资 | 立项文件 | 收益确认 模式 | 交易对手 方 | 投资收益 | 确认收入 | 已回款金额 | 未来回款安 排 |
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三汇转盘 | 2020.08 | (2018)685 号 | 资额的 8% 计算收益 | 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 | 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
代家湾泵站扩容及周边雨水通道改造工程 | 2019.12- 2020.07 | 4,307.45 | 4,307.45 | 绵市发改 (2019)787 号 | 按建安投资额的 8%计算收益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 | 325.09 | 4,632.54 | 3,981.00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合计 | 111,791.98 | 111,363.08 | 8,627.88 | 119,990.96 | 94,233.09 |
2020 年度发行人主要已完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工程时间 | 总投资 | 已投资 | 立项文件 | 收益确认 模式 | 交易对手方 | 投资收益 | 确认收入 | 已回款金额 | 未来回款 安排 |
一环路南段工程 | 2017.4 | 66,138.60 | 66,138.60 | 科技城管委函 [2016]95 号 | - | 绵阳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66,138.60 | 2,067.00 | 由市财政局 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小枧沟镇城镇化建 设项目(区间六、七、八号路) | 2018.4 | 2,049.66 | 2,049.66 | 科技城管委函 [2013]58 号 | - | 绵阳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2,049.66 | - | 由市财政局 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小枧沟镇城镇化建设项目 10KV 配电 工程 | 2017.1 | 155.47 | 155.47 | 科技城管委函 [2013]58 号 | -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委员会 | - | 155.47 | -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 金拨付 |
小枧生态公园管理 处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 2018.3 | 155.26 | 155.26 | 科技城管委函 [2013]58 号 | - | 绵阳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155.26 | - | 由市财政局 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小枧生态公园园区 | 2017.9 | 21.02 | 21.02 | 科技城管委函 | - | 绵阳市住房 | - | 21.02 | - | 由市财政局 |
项目 | 工程时间 | 总投资 | 已投资 | 立项文件 | 收益确认 模式 | 交易对手方 | 投资收益 | 确认收入 | 已回款金额 | 未来回款 安排 |
断点修复及售货亭 水电接入 | [2013]58 号 | 和城乡建设 委员会 | 统筹安排资 金拨付 | |||||||
小枧生态公园涪江左岸堤防段安全监 测系统工程 | 2017.11 | 52.91 | 52.91 | 科技城管委函 [2013]58 号 | -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委员会 | - | 52.91 | -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 金拨付 |
小枧城市生态湿地 公园 10KV 配电工程 | 2016.10 | 173.79 | 173.79 | 科技城管委函 [2013]58 号 | - | 绵阳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173.79 | - | 由市财政局 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小枧城市生态湿地公园临时供电工程 设计及施工 | 2013.9 | 31.77 | 31.77 | 科技城管委函 [2013]58 号 | -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委员会 | - | 31.77 | -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 金拨付 |
绵阳市小枧城市生态湿地公园(含滨江路)水毁及道路保洁和绿化营养工 程 | 2014.4 | 323.10 | 323.10 | 科技城管委函 [2013]58 号 | -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323.10 | -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绵阳市城南新区涪江右岸城镇化建设项目南支二路、南支四路、南支六路 标识标牌工程 | 2015.3 | 46.24 | 46.24 | 科技城管委函 [2014]38 号 | -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46.24 | -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绵阳市城南新区涪江右岸城镇化建设项目路灯灯杆、灯 头和路灯电缆工程 | 2015.3 | 19.89 | 19.89 | 科技城管委函 [2014]38 号 | -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19.89 | -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涪江右岸城镇化建 设项目 10KV 配电工程 | 2016.12 | 113.16 | 113.16 | 科技城管委函 [2014]38 号 | - | 绵阳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113.16 | - | 由市财政局 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项目 | 工程时间 | 总投资 | 已投资 | 立项文件 | 收益确认 模式 | 交易对手方 | 投资收益 | 确认收入 | 已回款金额 | 未来回款 安排 |
绵阳市滨江路中段南岛道路工程项目 | 2017.10 | 1,796.03 | 1,796.03 | 绵游发改审批 [2017]37 号 | -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委员会 | - | 1,796.03 | -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 金拨付 |
绵阳市小岛桑林坝连接桥工程项目 | 2017.10 | 819.66 | 819.66 | 绵游发改审批 [2017]38 号 | -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委员会 | - | 819.66 | -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 金拨付 |
剑南路道路改造工程(一环路~东方红大桥) | 2018.4 | 8,374.25 | 8,374.25 | 绵科技城管委函[2012]37 号、科技城管委函[2014]57 号 | -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8,374.25 | -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剑南路(三里桥至东方红大桥段)改造施工期间交通疏解设施工程 | 2018.4 | 721.54 | 721.54 | 绵科技城管委函[2012]37 号、科技城管委函[2014]57 号 | -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721.54 | -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绵吴路(机场路口至二环路段)改造工程 (K1+028~K3+100 ) | 2014.4 | 6,063.65 | 6,063.65 | 科技城管委函 [2016]36 号 | -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6,063.65 | -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二环路三期一标段 | 2012.4 | 8,263.21 | 8,263.21 | 绵市发改投资 [2010]962 号 | - | 绵阳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8,263.21 | 22,338.04 | 由市财政局 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绵阳市二环路三期工程绵江立交合同段(K33+576~ k34+412) | 2012.2 | 14,074.83 | 14,074.83 | 绵市发改投资 [2010]962 号 | -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14,074.83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项目 | 工程时间 | 总投资 | 已投资 | 立项文件 | 收益确认 模式 | 交易对手方 | 投资收益 | 确认收入 | 已回款金额 | 未来回款 安排 |
绵阳市二环路二期路堑高边坡防护工 程 | 2013.10 | 511.49 | 511.49 | 川发改投资 [2010]123 号 | -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委员会 | - | 511.49 | 731.01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 金拨付 |
绵阳市二环路二期 K22+411.055~K27+ 212.294 段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 2010.10 | 219.52 | 219.52 | 川发改投资 [2010]123 号 | - |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219.52 | 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拨付 | |
合计 | 110,125.05 | 110,125.05 | 110,125.05 | 25,136.05 |
2)发行人在建项目情况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建设期间 | 总投资额 | 已投资额 | 自有资金比例 | 资本金到位情况 | 是否签订 代建或回购协议 | 确认收入 | 已回款金额 | 未来三年投资计划 | ||
2023 | 2024 | 2025 | |||||||||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灾后重建 资产包(S302、S205 等) | 2008.12-待 定 | 328,520.81 | 250,928.08 | 30.00% | 全部到位 | 否 | - | - | - | - | - |
会客厅工程 | 2008.7-待定 | 240,000.00 | 192,145.87 | 30.00% | 全部到位 | 否 | 16,976.03 | 16,976.03 | 16,976.03 | ||
会客厅一号桥工程 | 2008.07-待 定 | 90,398.14 | 85,786.10 | 30.00% | 全部到位 | 否 | - | - | 920.47 | - | - |
绵盐绵三涪滨支路改造工程 | 2008.07-待 定 | 91,975.26 | 91,975.26 | 30.00% | 全部到位 | 否 | - | - | - | - | - |
仙海大道土地整理 | 2008.06-待 | 110,454.14 | 93,132.46 | 30.00% | 全部到位 | 否 | - | 14,011.55 | 14,011.55 | 14,011.55 |
定 | |||||||||||
滨河南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 (安昌桥至白衣庵) | 2018.08-待 定 | 56,581.52 | 20,103.21 | 30.00% | 全部到位 | 否 | - | - | 12,159.44 | 12,159.44 | 12,159.44 |
南山路道路及排水改造补短 板工程 | 2021.07-待 定 | 12,000.00 | 9,213.08 | 30.00% | 全部到位 | 否 | - | - | 928.97 | 928.97 | 928.97 |
滨河北路西段排水及道路改 造工程 | 2020.07-待 定 | 14,000.00 | 9,232.56 | 30.00% | 全部到位 | 否 | - | - | 1,589.15 | 1,589.15 | 1,589.15 |
主要项目合计 | 943,929.87 | 752,516.62 | - | - | - | - | - | 46,585.61 | 45,665.14 | 45,665.14 |
3)发行人拟建项目情况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主要拟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预计) | 资金筹措方 案 | 审批进度 |
1 | 创业大道南延线工程 | 136,000.00 | 财政资金 | 已立项 |
2 | 绵阳经开区塘汛片区排水防 涝能力提升及路网建设工程 | 11,000.00 | 财政资金及 自有资金 | 已立项 |
合计 | - | 147,000.00 | - | - |
发行人上述完工项目均已签订协议,收入确认均以协议确认收入为依据。未来绵阳市政府相关部门将根据绵阳市经济发展情况及发行人经营情况拨
付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尽管收入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作为绵阳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主体,公司预计未来将继续逐年确认收入,完成存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退出,从而实现投资回收,上述情况预计不会对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可持续性和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
〔2014〕43 号)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 45 号)等政策法规的要求,未来发行人将继续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参与到绵阳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中。
(2)行业地位及竞争情况
①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化率不断提高;但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基础设施状况还比较薄弱,普遍存在着大城市交通拥堵、城市道路发展难以适应城市发展、市政管网老化、环境质量差,中小城市供水、供气普及率低和硬化道路比重低、污水、废物处理设施缺乏等问题,基础设施现状相对于城市化的要求存在着不小的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发挥。
自 1998 年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每年都保持 1.50%至 2.20%的增长速度,
社科院蓝皮书预计到 2030 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 65.00%左右。在我国实现由农村化社会向城市化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城市化将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对基础设施的需求必然不断增加。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发挥其职能的基础条件和主要载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物质基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促进国家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有着积极的意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划内容显示:“十四五”时期,要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主要资源要素承载地和增长极的空间形态加快形成,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城市更新的重点任务主要有八个方面:第一项任务是制定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行动计划;第二项任务是加强老旧厂房保护性利用和创新性改造;第三项任务是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城市风貌的塑造;第四项任务是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第五项任务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第六项任务是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第七项任务是实施国家水网工程。
2023 年绵阳市“云上大学城”“云上科学城”加快建设、发挥效能,新入
驻知名高校 7 所、顶尖创新创业团队 15 个,解决在绵企业技术需求 50 余项。核环境安全技术创新中心、先进技术成果西部 (绵阳) 转化中心、涪江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组建成立。冲击波物理与爆轰物理、空气动力学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完成重组。新增国省级创新平台 22 个、总数超 200 个。在市政基础设
施方面,住建部 2023 年 8 月印发《绵阳市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提出,到 2025 年,绵阳市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中心镇、重要建制镇等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短板弱项基本补齐,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建成。加强规划引领,将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选址工作与当地“十四五”规划纲要、生态环境保护和工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鼓励建设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多位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园区)建设,打造“资源—产品—再生资源”闭环经济模式。加快推进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
村示范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总体来看,由于经济稳定发展,未来的 10-20 年间,我国的城市化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对于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全社会经济效率、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等有着积极的作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将承担更多的建设任务、面临更大的发展空间。
②绵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绵阳是四川省第二大城市,中国唯一的科技城、全国首批“三网融合”试点市,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涪江、安昌河、芙蓉溪三江交汇处,境内拥有成绵广高速公路、宝成铁路,是四川连通陕西的必经之地、川西北的交通枢纽,截至 2022 年末全市总人口 489.80 万人,面积 20,248.40 平方公里,下辖 3 个区、
5 个县、1 个县级市。
2008 年汶川大地震使绵阳市受到巨大损失,特别是在公用基础设施方面,全市遭受毁损的燃气管道、市政道路和城市桥梁分别达 1,448 千米、593 千米和 254 座,全市遭受毁损的干线和农村公路、桥梁、隧道总长 6,609 千米,水库
619 座,全市遭受毁损的堤防工程和供水管道分别为 180 千米和 10,067 千米,
输电线和通讯光缆分别为 19,833 千米和 6,894 千米;“5·12”地震给绵阳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居民住房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带来极大破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 2,978.44 亿元。2008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国发[2008]31 号),要求优先保障灾区住房建设、抓好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加快基础设施和产业恢复重建。为响应国家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加快绵阳地区重建速度,根据《绵阳市“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实施规划》,绵阳市投入 5,252.00 亿元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其中,投入
433.00 亿元用于绵阳市受灾县市城镇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已基本恢复原有的交通、电力、能源、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和设备,并大幅度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基本形成对内外方便快捷的立体交通体系、满足未来 20 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电网体系、较先进和完善的通信体系和基本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水利设施体系。
根据《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绵阳市将优化综合交通网络布局,依托国家“十纵十横”综合运输大通道,着力构筑以铁路、公路、航空等为主的“南北畅达、东西贯通”的 “四向八射”综合立体运输大通道空间格局。构建“一纵一横两联”铁路网,畅通南北交通主轴线,巩固区域性铁路枢纽地位。构建“一环九射六联”高速公路网,强化南北向通道供给能力。在能源网络建设方面,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重点推进川渝输气大环线项目;加快推进绵阳城区燃气互联互通建设,完善各县(市、区)LNG-CNG 加注站、储气调峰设施及管网等项目建设。构建城际间快速联系、城乡间广泛覆盖、高效便捷的“内联”交通网。推进市域内轨道交通建设,力争开工建设城市轨道交通,提升国省干线通达能力,推动 G108、G247、G347、S209、S216、S306、S313、S418 等国省道提档升级,力争实现普通国省道通县二级公路覆盖率 100.00%。根据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做优“一核”,壮大“两翼”,统筹“三区”,稳步推进产、城、人深度融合,优化市域空间功能,优化城市道路网络功能和级配结构,加快构建“一环六横九纵多联”城市骨干路网体系,打通城市断头路,建设主城区与一、二环线及各组团之间的连接通道。有序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统筹各类地下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围绕重点枢纽、楼宇,加强地上地下立体综合开发利用。绵阳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行业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2、土地整理板块
(1)业务模式
发行人具有土地整理业务资质,该资质经绵阳市政府以下文件授权:《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绵阳会客厅土地整理和前期开发业主的批复》(绵府函[2008]176 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桑林坝片区土地整理和前期开发有关事项的批复》(绵府函[2010]2 号)、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仙海水利风景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业主的批复》
(绵府函[2010]217 号)及《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丰谷电站赵家脊片区及其他规划控制范围内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有关事项的批复》(绵府函[2011]107 号)。
发行人作为城南新区、仙海风景区、桑林坝及丰谷赵家脊片区的一级土地
开发整理业主,对授权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拆迁安置和平整等前期开发整理工作,整理完成后,由绵阳市国土局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地价评估部门对拟出让地块进行地价评估,将符合条件的土地交由绵阳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储中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发行人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确定收入。在财综 4 号文出台之前,发行人的会计处理模式为:
资产负债表会计项目处理。由于土地的前期拆迁、平整和开发由公司承担,相关投资及项目融资产生的资金成本记入“在建工程”/“开发成本”,即借记在“在建工程”/“开发成本”,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暂未取得结算资料的拆迁费用,则计入“预付账款”。
利润表方面会计项目处理。相关土地由市土地收储中心对外出让后,公司自市财政局获得土地出让收益,计入营业收入,即: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土地整理收入”,借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相关科目;对于确认收入而未实际收到的,在“应收账款”中体现。公司因土地整理开发而发生的各项服务支出由在建工程/开发成本计入营业成本,即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 “在建工程”/“开发成本”。
现金流量表方面会计项目处理。发行人支付的前期拆迁、平整和开发等费用,在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按资金支出的性质,在现金流量表上形成“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在收到土地出让收益时,按资金的性质,在现金流量表上形成“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在财综 4 号文出台之后,发行人的会计处理方式为:
资产负债表会计项目处理。由于土地的前期拆迁、平整和开发由公司承担,相关投资及项目融资产生的资金成本记入“在建工程”/“开发成本”,即借记 “在建工程”/“开发成本”,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利润表方面会计项目处理。土地开发完毕,相关土地由市土地收储中心对外出让后,根据土地整理开发成本确认土地整理开发收入,计提缴纳各项税金,同时把土地整理开发“在建工程”科目转为土地整理开发成本,在损益表上形
成“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在资产
负债表上形成“应收账款”。
现金流量表方面会计项目处理。发行人支付的前期拆迁、平整和开发等费用,在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按资金支出的性质,在现金流量表上形成“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在收到土地整理管理费时,按资金的性质,在现金流量表上形成“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已完工成交土地面积 746.72 亩,总投金额 25.14 亿
元,已投金额 25.14 亿元,确认收入 31.69 亿元,报告期内回款 13.42 亿元,此回款金额包括发行人收到的以往年份已完成未能及时回款的土地整理业务的款项;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在建土地整理涉及 6 个片区,总投金额 104.60 亿元,
预计未来可实现收入 225.83 亿元。
发行人土地整理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已完工土地整理项目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已完工土地整理项目情况
单位:亩、万元、万元/亩
宗地 位置 | 地块名称 | 地块面 积 | 成交总价 | 土地单 价 | 总投资额 | 已投资额 | 确认收入 | 已回款金 额 | 开工时 间 | 竣工时 间 |
2020 年度 | ||||||||||
城南新区 | 游仙区小枧镇三星村 (108 号) | 42.17 | 46,958.10 | 1,113.54 | 11,587.53 | 11,587.53 | 34,362.75 | 37,343.55 | 2008.7 | 2020.11 |
城南新区 | 游仙区小枧镇三星村、大河村(90号、97) | 56.97 | 39,439.51 | 692.29 | 15,108.67 | 15,108.67 | 32,923.88 | 2008.7 | 2020.11 | |
城南新区 | 游仙区小枧镇大河村 (85 号) | 211.87 | 121,617.79 | 905.22 | 61,332.28 | 61,332.28 | 92,088.30 | 2008.7 | 2020.12 | |
城南新区 | 游仙区石塘街道红星社 区 | 45.47 | 12,654.32 | 850.01 | 8,555.46 | 8,555.46 | 10,992.50 | 2008.7 | 2020.12 | |
合计 | - | 356.40 | 220,669.72 | - | 96,583.94 | 96,583.94 | 170,367.43 | 37,343.55 | ||
2021 年度 | ||||||||||
城南新区 | 经开区塘汛街道 | 116.13 | 64,500.00 | 555.41 | 39,517.88 | 39,517.88 | 39,517.88 | 96,841.25 | 2008.7 | 2021.12 |
城南新区 | 经开区塘汛街道涪沿社 区 3 组 | 18.52 | 11,620.37 | 627.45 | 6,302.17 | 6,302.17 | 6,302.17 | 2008.7 | 2021.12 | |
城南新区 | 经开区塘汛街道涪沿社 区 1、3 组 | 56.30 | 35,445.80 | 629.59 | 19,158.33 | 19,158.33 | 19,158.33 | 2008.7 | 2021.12 | |
合计 | - | 190.95 | 111,566.17 | - | 64,978.38 | 64,978.38 | 64,978.38 | 96,841.25 | ||
2022 年度 | ||||||||||
城南新区 | 涪沿 M8 (右岸) | 23.05 | 13,650.44 | 592.21 | 10,914.64 | 10,914.64 | 9,956.56 | - | 2021 | 2022.2.2 3 |
城南新区 | 大河 J(左岸) | 127.88 | 81,835.01 | 639.94 | 55,983.31 | 55,983.31 | 50,667.93 | - | 2021 | 2022.10. 19 |
城南新区 | 南塔 J(右岸) | 48.36 | 41,600.00 | 860.22 | 22,899.43 | 22,899.43 | 20,889.33 | - | 2022 | 2022.12. 20 |
2023 年 1-9 月 | ||||||||||
城南 | 涪沿 B1 | 12.93 | 7,500.00 | 580.05 | 6,122.61 | 6,122.61 | 6,122.61 | - | 2022 | 2022 |
小计 | - | 12.93 | 7,500.00 | - | 6,122.61 | 6,122.61 | 6,122.61 | - | - | - |
合计 | - | 212.22 | 144,585.45 | - | 95,919.99 | 95,919.99 | 87,636.43 | - | - | - |
注:根据2021年5月21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本公司从事的土地整理收入按照土地出让价款扣除应上缴的省及以上政府收益和有关税费后金额计量,本公司判断自 2021年起,土地整理业务相关的收入金额的计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计已经发生的成本支出能够得到补偿,出于谨慎性原则,从2021年起本公司土地整理收入的金额暂按对应的成本金额进行计量,后期根据进一步情况予以调整。
绵阳市人民政府已授权发行人土地整理开发的职能,发行人未回款部分绵阳市财政局将根据每年土地出让实际情况并履行相关程序后逐步拨付给发行人,土地整理业务回款情况预计不会对土地整理业务的可持续性和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在建土地整理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9月末,发行人正在土地整理业务土地情况如下:
地块名称 | 项目批文 | 预计总投 (万元) | 土地用途 | 剩余可整理面积(亩) | 预计出让单价 (万元/亩) | 预计未来可实现收入(万元) |
城南新区 | 绵府函[2008]176 号 | 700,000.00 | 商业、住 | 3,977.36 | 400.00 | 1,596,116.00 |
宅及其他 | ||||||
仙海风景区 | 绵府函[2010]217 号 | 200,000.00 | 商业、住宅及其他 | 4,486.52 | 60.00 | 269,191.20 |
丰谷赵家脊片区 | 绵府函[2011]107 号 | 79,953.00 | 商业、住宅及其他 | 3,000.00 | 100.00 | 300,000.00 |
桑林坝流域 | 绵府函[2010]2 号 | 66,000.00 | 商业、住宅及其他 | 310.00 | 300.00 | 93,000.00 |
合计 | 1,045,953.0 0 | 11,773.88 | 2,258,307.20 |
注:城南新区、仙海风景区、丰谷赵家脊片区、桑林坝流域均为片区土地整理项目,整理完成后可形成多宗可出售地块。
(2)行业地位及竞争情况
①我国土地整理开发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城市土地整理开发是指对城市土地进行勘测、设计、拆迁、维护、整治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对城市国有土地进行开发和再开发的经营活动,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出租,土地开发企业可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同时,城市土地整理开发盘活了存量土地,增加了城市土地的供应。围绕城市的总体发展目标,结合城市发展的机遇,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城市土地整理开发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掘城市土地资源的潜力,实现资源利用和综合效益最大化、最优化,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按照《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5 年)》提出 2020 年国土开发强度为 4.24%、2030 年 4.62%的目标进行测算,“十四五”、“十五五”时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平均不能超过 2736 万亩。按照“十四五”、“十五五”时期经济增速前高后低、建设用地需求梯次递减的发展趋势,并结合从紧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倒逼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导向,将“十四五”时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目标值设定为 2950 万亩以内。“三调”结果显示,全国建设用地总量有
6.13 亿亩,比“二调”时增加 1.28 亿亩,增长了 26.50%,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 109.40%,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 48.34%提高到 62.71%。总体看,建设用地的增加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总体上是相适应的。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
1.55 亿亩,节约集约程度不够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地方存在大量低效和闲置土地。全国村庄用地规模达 3.29 亿亩,总量较大,布局不尽合理。未来还需要通过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措施,进一步盘活利用城乡建
设用地。
②绵阳市土地整理开发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近年来,面对国家土地置换政策调整和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带来的用地流量从紧与用地审批从严的新情况,绵阳市围绕全市经济建设总体目标,合理配置各类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促进土地集约、节约、高效利用,采取适合自的土地整理措施,保证土地的供应和有效使用。
为了充分发挥绵阳土地资源要素优势和保障《绵阳市区域协同发展规划
(2019-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围绕积极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融入全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优化全市“一核两翼、三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持续优化,基础设施、科创产业、对外开放、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构建优势互补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各县
(市、区)、园区产业错位发展和差异化协同发展,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统筹实施一批跨区域重大交通、信息、水利、能源等重点项目。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统筹教育资源、医疗资源等公共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合理配置,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区域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政策、市场、科技等多位一体发展,打造创新主体、创新基础设施、创新资源等有机耦合的区域协同创新。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破除制约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和政策创新,推动要素市场一体化改革,加快建立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区域协同发展制度体系。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更好结合,推进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联动。同手,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共同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实现生态环保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商品销售板块
(1)业务开展情况
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四川西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四川大道致远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依托发行人战略资源优势地位和极富成长性的市场需求,开展以钢材、水泥、沥青等大宗建材为主的商贸业务,为发行人战略发展服务。
发行人在销售过程中主要采取“以销定购”的业务模式,通过销售与采购之间的差价获取收益,商品采购和销售均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具体为:年初预付资金给上游供应商作为合作款,当与下游客户签署贸易合同后,再向上游供应商采购。通常情况下,需预付部分资金,待货物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与下游客户的资金结算主要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在下游客户提取货物后,向其开具发票,下游客户三个月内付清余款。
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中销售商品主要为电子屏、钢材、水泥、有色金属等,报告期内,电子屏、钢材、水泥、有色金属四类产品合计占发行人商品销售收入较大,产品类型比较集中,以上四类销售商品中钢材占比最大。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①前五大供应商
年份 | 产品类型 | 供应厂商 | 采购金额 (万元) | 占年度采购总 额比例(%) |
2023 年 1-9 月 | 螺纹钢 | 泸州智同钒钛钢铁有限公司 | 128,234.75 | 43.14 |
螺纹钢 | 四川中航路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40,536.42 | 13.64 | |
螺纹钢 | 成都安久供应链有限公司 | 22,136.76 | 7.45 | |
螺纹钢 | 成都高投物产有限公司 | 10,883.09 | 3.66 | |
螺纹钢 | 成都冶金实验厂有限公司 | 8,017.90 | 2.70 | |
小计 | 209,808.92 | 70.59 | ||
2022 年度 | 钢材 | 泸州智同钒钛钢铁有限公司 | 28,398.87 | 9.39 |
钢材 | 绵阳利汇恒通商贸有限公司 | 20,051.99 | 6.63 | |
有 色 金 属 (电解铜) | 上海太欣实业有限公司 | 16,913.98 | 5.59 | |
钢材 | 四川中航路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2,388.87 | 4.10 | |
钢材 | 略阳县华盛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11,215.66 | 3.71 | |
小计 | 88,969.36 | 28.63 | ||
2021 年度 | 钢材 | 泸州城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36,903.14 | 16.22 |
钢材 | 陕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 司 | 28,846.61 | 12.68 | |
钢材 | 泸州智同钒钛钢铁有限公司 | 22,758.58 | 10.01 | |
钢材 | 绵阳利汇恒通商贸有限公司 | 13,259.54 | 5.83 | |
钢材 | 重庆盟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8,282.75 | 3.64 | |
小计 | 110,050.62 | 48.38 | ||
2020 年度 | 钢材 | 泸州城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45,790.00 | 26.39 |
钢材 | 陕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 司 | 32,492.00 | 18.73 | |
钢材 | 陕钢集团韩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25,722.00 | 14.83 | |
钢材 | 成都联欣众创贸易有限公司 | 10,742.00 | 6.19 |
年份 | 产品类型 | 供应厂商 | 采购金额 (万元) | 占年度采购总 额比例(%) |
钢材 | 成都汇川恒远贸易有限公司 | 7,649.00 | 4.41 | |
小计 | 122,395.00 | 70.55 |
②前五大客户
年份 | 产品类型 | 客户 | 销售金额 (万元) | 占年度销售总 额比例(%) |
2023 年 1-9 月 | 螺纹钢 | 四川鼎能贸易有限公司 | 41,806.81 | 13.87 |
螺纹钢 | 泸州智汇物产商贸有限公司 | 38,778.56 | 12.86 | |
螺纹钢 | 绵阳富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6,228.21 | 12.02 | |
螺纹钢 | 四川纳诚供应链有限公司 | 27,276.08 | 9.05 | |
螺纹钢 | 绵阳富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810.53 | 4.91 | |
小计 | 158,900.19 | 52.70 | ||
2022 年度 | 钢材 | 四川鼎能贸易有限公司 | 63,229.99 | 20.35 |
钢材 | 四川蜀物蓉欧实业有限公司 | 55,518.31 | 17.87 | |
钢材 | 泸州智同钒钛钢铁有限公司 | 21,173.61 | 6.81 | |
钢材 | 四川华西龙鑫供应链有限公司 | 19,337.53 | 6.22 | |
有色金属( 电 解铜) | 上海九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6,925.61 | 5.40 | |
小计 | 176,185.06 | 56.70 | ||
2021 年度 | 钢材 | 四川鼎能贸易有限公司 | 55,455.49 | 22.68 |
钢材 | 泸州智同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 9,906.40 | 4.05 | |
钢材 | 四川大地美实业有限公司 | 9,811.92 | 4.01 | |
钢材 | 绵阳欣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 名绵阳欣诚建设有限公司) | 9,438.30 | 3.86 | |
钢材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8,628.61 | 3.53 | |
小计 | 93,240.72 | 38.13 | ||
2020 年度 | 钢材 | 四川鼎能贸易有限公司 | 30,404.12 | 16.77 |
钢材 | 四川长金实业有限公司 | 27,909.77 | 15.39 | |
钢材 |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2,173.90 | 6.71 | |
钢材 | 绵阳富诚实业有限公司 | 10,433.00 | 5.75 | |
钢材 | 绵阳欣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875.95 | 4.90 | |
小计 | 89,796.74 | 49.52 |
(2)行业地位及竞争情况
1)我国建材物流行业发展现状和前景
近年来,我国建材业迅速发展,规模以上建材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占 GDP比重已超过 10.00%,有一定规模的建材家居市场(卖场)也已超过 4,000 家,加上国内建筑业正处于快速繁荣期,大量基础设施项目的全面建设,势必会带动建材物流业的发展壮大。建材种类繁多,性质各异,一般包括钢材、水泥、木料、砖瓦沙石等,具有体积笨、质量大、占地广等特点,有些建材还具有保
持期短、易破损等特点,有些建材需要大型物流设施、设备完成装卸搬运,有些建材需要较大的空间和特殊的环境完成保管和仓储,这无疑对建材物流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建筑工程具有个异性、时间性和一次性的特点,产品的形成属单件生产方式,因此建材物流有其自身特有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建筑业投资巨大,通常是数亿元以上或者百亿元以上,一般情况下工程建设项目中材料成本占工程项目造价的 60.00%-70.00%,而物流费用占材料成本的 17.00%左右,即物流费用约占工程项目造价的 11.00%左右。可见,物流费用在建筑业的造价中占有很高的比重,而且物流效率的高低还会影响建材占用资金的数量和施工效率,建材物流已然成为建筑业的第三利润源。随着建材商品社会化分工越来越精细,第三方建材物流必将异军突起,成为建材物流的主力军。所谓第三方物流就是供需双方以外的物流企业担负物流服务的业务模式。在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共同作用下,建材生产企业的竞争环境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产品的生命周期在不断缩短,生产企业面临着客户要求缩短交货期、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和改进服务等一系列压力,另外生产企业对供应链管理认识的不断深化,专注于核心竞争力的发展和对产品成本降低的终极要求,使得第三方物流应运而生。第三方物流的优势在于有助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化解生产企业流通风险及降低市场物流费用,并能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优质服务。
2)绵阳市建材物流行业发展现状和前景
“十三五”以来,绵阳市建材物流业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水平不断提高。2020 年,绵阳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获批设立。2021年,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加快建设,获批全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第二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 “绵阳造”产品通过蓉欧班列迈向欧洲市场,2021 年全市进出口总额达到
250.55 亿元,增长 15.80%,总量居全省第 2 位。成兰铁路绵阳段加快建设,成绵间动车班次进一步加密,皂角铺铁路物流基地开通运行。深入实施企业上市 “钻石工程”,新增上市挂牌企业不少于 1 户,金融业增加值达到 145 亿元,本外币全口径存贷款规模突破万亿大关。加快建设中油北斗智慧物流总部基地、科技城科技物流产业园、安州物流产业园等项目,力争实现社会物流总额 5,500亿元。年末全市公路通车里程 23,838.13 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 436.49 公里,
铁路营业里程 524.49 公里,民航营运航线 55 条。全年公路客运周转量 18.09 亿人公里,增长 35.10%;公路货运周转量 75.39 亿吨公里,增长 9.90%;水运客运周转量 243.15 万人公里,增长 208.10%;铁路旅客发送量 881.32 万人,增长
24.00%;铁路货运发送量 306.97 万吨,增长 151.90%;民用航空客运量 298.02
万人,长 3.10%;民用航空货邮行运量 19,530.10 吨,增长 2.80%。
随着布局合理、信息畅通、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现代建材物流服务体系的初步建立,绵阳市物流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第三方物流的比重增加,建材物流业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4、教育投资板块
(1)业务开展情况
发行人教育投资业务的运营主体是其全资子公司绵阳科技城人才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绵阳市教育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人才集团”)。绵阳人才集团是经绵阳市政府批准,于 2009 年 9 月成立的市属国
有独资企业。根据绵阳市国资委 2014 年 6 月 27 日《关于绵阳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绵国资产[2014]31 号),市国资委将绵阳人才集团全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
教育投资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绵科人才公司全额投资兴办的四所学校:绵阳中学实验学校、绵阳南山中学实验学校、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和绵阳外国语学校。四所学校共占地面积约 1,048 亩,总投资 12.00 亿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末,上述四所学校在校师生人数共计约 36,757 人,其中绵阳中学实验学校
10,698 人、绵阳南山中学实验学校 10,605 人、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 6,159 人、
绵阳外国语学校 9,295 人。从 2010 年开办至今,各项办学指标连年位居全市前茅。其中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无高中部,绵阳南山中学实验学校、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均为高中部,绵阳外国语学校为小学、初中及高中部。根据 2022 年 5
月 17 日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简称“市教体局”)发布的《关于绵阳城区义
务教育阶段学校 2022 年秋季招生事项的公告》,将发行人(子公司绵阳人才集团)下设“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两所学校列入
“民办转为公办的义务教育学校”(简称“民转公”学校);以及 2022 年 10
月 11 日绵阳市人民政府向市教体局出具《关于同意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等
四所学校转设公办学校的批复》(绵府批复[2022]284 号),发行人自 2022
年 9 月 1 日(2022/2023 学年)起不再将上述两所学校纳入合并范围。截至
2023 年 9 月末,绵阳中学实验学校、绵阳南山中学实验学校共有在校师生
20,389 人,其中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在校师生 9,873 人、阳南山中学实验学校在
校师生 10,516 人。
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四所学校已逐渐成为绵阳教育的一大品牌,其影响力和名片作用已辐射到市外、省外。绵阳市发改委和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出具《关于调整绵阳城区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绵市发改收费〔2016〕 597 号),针对四所学校收费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①学费
学校名称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
绵阳南山实验学校 | 元/生、年 | - | - | 26,000.00 |
绵阳中学实验学校 | 元/生、年 | - | - | 26,000.00 |
注:2022 年 5 月,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绵阳外国语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由民办转为公办,不再收取学费。
②公寓住宿费
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绵阳南山实验学校和绵阳中学实验学校的住宿费为
2,100.00 元/生/学年,绵阳外国语学校的住宿费为 1,200.00 元/生/学年。
③伙食费
学生在食堂自行支付用餐。
四所学校的收费标准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第 395 号)和《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的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教育部门的检查,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
发行人教育投资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上述四个学校的学费收入、住宿费收入、伙食费收入及小卖部收入。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学费收入 | 35,355.28 | 59,106.16 | 66,332.00 | 58,630.41 |
住宿费收入 | 3,150.68 | 5,542.87 | 6,553.55 | 6,000.23 |
伙食费收入 | 7,938.11 | 15,949.53 | 21,589.29 | 18,338.72 |
小卖部收入 | 2,795.45 | 3,388.10 | 3,716.56 | 3,103.71 |
其他收入 | 17,320.77 | 10,691.85 | 754.67 | 4,377.77 |
合计 | 66,560.29 | 94,678.49 | 98,946.08 | 90,450.84 |
(2)行业地位及竞争情况
①我国教育行业发展现状和前景
近年来,我国各级各类教育蓬勃发展,教育公平进一步推进,入学机会继续扩大,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教育质量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规模保持较大幅度增长,毛入园率继续上升;义务教育水平保持高位;高中阶段教育规模略有减少,比例结构更趋优化;高等教育规模适度增长,重点正转向优化结构与提高质量。2022 年,全年研究生教育招生 124.2 万人,在学研究生 365.4 万人,毕
业生 86.2 万人。普通、职业本专科招生 1014.5 万人,在校生 3659.4 万人,毕
业生 967.3 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 650.7 万人,在校生 1784.7 万人,毕业生
519.2 万人。普通高中招生 947.5 万人,在校生 2713.9 万人,毕业生 824.1 万人。初中招生 1731.4 万人,在校生 5120.6 万人,毕业生 1623.9 万人。普通小学招生 1701.4 万人,在校生 10732.0 万人,毕业生 1740.6 万人。特殊教育招生 14.6万人,在校生 91.9 万人,毕业生 15.9 万人。学前教育在园幼儿 4627.5 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 95.5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 91.60%。随着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学前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在校生规模持续扩大。受学龄人口下降影响,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继续减少,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规模下降。各级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国民受教育机会进一步扩大。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在 2020 年全面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教育总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明显增加、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基础上,再经过 15 年努力,到 2035 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推动我国成为学习大国、人力资源强国和人才强国,为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2035 年主要发展目标是,建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
育体系、普及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实现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
段教育、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高等教育竞争力明显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享有适合的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治理新格局。
②绵阳市教育行业发展现状和前景
近年来,绵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把教育的优先发展作为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积极分类规划发展各类教育,建立了完善的现代教育体系,促进了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近年来,绵阳教育品牌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吸引力不断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扩大,绵阳教育是科技城一张亮丽的名片。
绵阳市近年来义务教育质量不断巩固提升。截至 2022 年末,绵阳市开工新
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 7 所、完义务教育学校 5 所,新增学位 2580 个。认真落实“双减”政策,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率 98.00%。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保持全省领先。中职教育学生规模突破 2 万人,户籍学生职普招生比例大体相当。
西南科技大学新增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9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1 个。成功举办
绵阳市第七届运动会。绵阳运动员在第十四届全运会上获得 3 金 2 铜佳绩。三台入选首批全国县域足球典型名单。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项目顺利开工,成为全国唯一获得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地级市。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每千人拥有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居全省地级市第
1 位。话剧《国魂》等 3 个作品入选全省庆祝建党 100 周年优秀参演剧目。
绵阳市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双百工程”,深入开展“四川省义务教育示范县”和绵阳市教育先进县创建工作,义务教育逐步走上均衡发展轨道。涪城区、江油市成功创建四川省义务教育示范县,涪城区获国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和四川省教育先进县荣誉称号。普通高中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壮大,绵阳市有普通高中 38 所(含完全中学),其中国家
级示范学校 6 所,省级示范学校 9 所,全市 70.00%以上的普通高中学生在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学校就读,高中教育质量稳居全省领先水平。“5.12”特大地震灾后重建中,绵阳绝大多数学校在硬件方面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
5、交通运输板块
(1)业务开展情况
交通运输业务是发行人 2019 年合并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新增的业务板块,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收入主要来自于公交客运收入和车辆通行收费两部分,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 1-9 月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公交客运收入 | 17,497.10 | 54.18 | 23,898.23 | 70.97 | 23,711.18 | 72.15 | 19,552.49 | 68.95 |
车辆通行收入 | 5,058.64 | 15.66 | 9,777.67 | 29.03 | 9,154.23 | 27.85 | 8,806.80 | 31.05 |
合计 | 22,555.74 | 69.85 | 33,675.90 | 100.00 | 32,865.41 | 100.00 | 28,359.29 | 100.00 |
1
公交客运收入
公交客运收入主要由绵阳交发子公司绵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公司”),公交公司主要承担绵阳城区约 85%以上的公交运输任务,公司经营的公交线网以绵阳老城区为核心,覆盖南郊工业园、小枧片区、园艺片区、青义石马片区、吴家片区、游仙经济实验区,辐射安县花荄等城市周边个别重点集镇,基本形成了一个以涪城老城区为中心、东西贯通、南北纵横、市内市郊相连的公共交通营运网络体系。截至 2022 年 12 月末,公交公司拥有
营运线路 118 条,车辆 1,377 辆。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定制公交业务,公司与
包括长虹集团、九州集团、华丰集团在内的 20 家企业及学校签订合同,指派
320 余辆车为企业配备班车。公司还在公交车站配备了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共
投放 2,200 多辆自行车为市民提供便利。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公交公司拥有营
运线路 121 条,车辆 1,203 辆。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定制公交业务,公司与包
括长虹集团、九州集团、华丰集团在内的 20 家企业及学校签订合同,指派 320
余辆车为企业配备班车。
公交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1-9 月主要业务数据如下:公交运营主要业务数据
业务指标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车辆数(辆) | 1,203 | 1,377 | 1,141 | 1,143 |
公交线路(条) | 121 | 118 | 124 | 124 |
线路长度(公里) | 3,414 | 3,327 | 3,199 | 3,363 |
客运量(万人次) | 9,160 | 10,698 | 15,727 | 13,384 |
业务指标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行驶里程(万公里) | 3,997 | 5,025 | 5,530 | 5,093 |
车辆购置支出(万元) | 12,022 | 2853 | 0 | 530 |
公交运营收入(万元) | 12,022 | 16,084 | 17,457 | 17,184 |
公交公司公交客运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为票款,按市政府要求绵阳公交车票价实行低票价政策,定价机制市场化程度较低,现行公交票价体系制订于 2007
年,普通车实行 1 元一票制和郊区 1 元起价、0.5 元进阶的多票制;空调车夏季
(5-9 月)每人次 2 元(2013 年起暂停,2015 年 6 月 15 日恢复),其他时段每人次 1 元。主要优惠政策包括:率先在全省将儿童免费身高标准由 1.1 米调
整为 1.2 米;开通了 15 条老年人、残疾人免费乘车线路,凡绵阳市区户口、年满 65 周岁老人均可办理免费乘车 IC 卡;市区户口的残疾人凭残疾证办理免费乘车 IC 卡。车票结算方式有两种:一是预付费形式(公交卡),二是现金。
公交客运业务运营成本主要包括人工成本、燃油成本、车辆折旧和运营及维修。上述成本均系刚性成本,未来可调整的空间不大,发行人将通过争取政府补贴和定制公交、租赁公共自行车等延伸产业来弥补主业的政策性亏损。
公交客运业务对固定资产公交车辆的采购款较大,公交公司采购的物资主要是公交运营车辆、汽车燃料和汽车零部件。供货商主要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四川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采购渠道稳定,采取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转账方式进行采购。
CNG(天然气)采购是公交公司根据与绵阳公交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绵阳港华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四川孟林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协议,按月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汽车燃油采购是公交公司根据与川渝长运石化有限公司签订采购的协议,按月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汽车零部件的采购主要由公司保障供应部统一负责,根据与各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按月对车辆消耗材料情况分供应商进行统计,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
公交客运业务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1-9 月燃气、天然气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采购额 | 采购商 |
占采购款总比 例 | 品种类 | |||
2020 年 | ||||
1 | 绵阳公交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591.95 | 50.62 | 天然气 |
2 | 绵阳港华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1,738.20 | 33.94 | 天然气 |
3 | 四川孟林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379.07 | 7.40 | 天然气 |
4 | 四川孟林公交燃气有限公司 | 281.34 | 5.49 | 天然气 |
5 | 川渝长运石化有限公司 | 130.26 | 2.54 | 柴油 |
合计 | 5,120.82 | 100.00 | - | |
2021 年 | ||||
1 | 绵阳公交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880.72 | 50.53 | 天然气 |
2 | 绵阳港华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1,924.36 | 33.76 | 天然气 |
3 | 四川孟林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432.48 | 7.59 | 天然气 |
4 | 四川孟林公交燃气有限公司 | 399.14 | 7.00 | 天然气 |
5 | 川渝长运石化有限公司 | 64.06 | 1.12 | 柴油 |
合计 | 5,700.76 | 100.00 | - | |
2022 年 | ||||
1 | 绵阳公交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2,307.00 | 50.00 | 天然气 |
2 | 绵阳普祥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1,698.00 | 36.41 | 天然气 |
3 | 四川孟林能源有限公司 | 372.00 | 7.98 | 天然气 |
4 | 四川孟林公交燃气有限公司 | 287.00 | 6.15 | 天然气 |
合计 | 4,664.00 | 100.00 | - | |
2023 年 1-9 月 | ||||
1 | 绵阳公交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1,696.00 | 48.97 | 天然气 |
2 | 绵阳普祥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1,281.00 | 36.99 | 天然气 |
3 | 四川孟林能源有限公司 | 279.00 | 8.06 | 天然气 |
4 | 四川孟林公交燃气有限公司 | 207.00 | 5.98 | 天然气 |
合计 | 3,463.00 | 100.00 | - |
2
车辆通行收费收入
车辆通行收费业务主要由绵阳交发子公司绵阳市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高开司”)负责运营。高开司成立于 1992 年,主要从事公路、桥梁工程及配套客货运站点相关物业的投资开发、公路交通工程项目的投资经 营及招商引资、接受委托进行公路收费等。高开司先后投资建设了德绵路、绵 梓路、绵江路、绵三路、三射路等项目。截至 2023 年 9 月末,高开司管理的收
费公路里程达 286.95 公里。具体情况如下:
路段名称 | 收费里程(公里) |
S205 绵三路(含三射路) | 153.13 |
绵江路 | 40.00 |
绵梓路 | 6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