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Contractor Agreement
ActiveHire Consultants Ltd.
捷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捷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Contractor Agreement
立契約書人 捷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在充分溝通及自由意志下締結如下勞動契約書:
第 | 一 | 條 | (契約內容說明) 於本契約簽訂日起,甲方將評估職務適性為乙方媒合適當要派單位之工作內容(媒合方式包括履歷書審、視訊提供與面對面複試等)。評估期間雙方確認媒合複試過程非受任何一方之指揮監督,與勞務提供無涉,雙方均得隨時向他方提出終止本契約。甲方不保證媒合機會次數,惟乙方對於媒合機會有選擇權與拒絕權,且可同時接受其他派遣事業單位之媒合安排。 |
第 | 二 | 條 |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 乙方同意並授權甲方及提供工作機會之要派單位,基於人事管理作業需求目的,得蒐集、處理及利用乙方個人資料,並得向乙方過去服務之事業單位或履歷表上所列推薦人徵詢查核學經歷、職位、待遇、工作表現等資料。 |
乙方同意並授權履歷表所列之推薦人或乙方曾服務公司之人員,就甲方所徵詢之人事背景問題,得揭露或提供與乙方有關之個人資料予甲方。 | |||
第 | 三 | 條 | (權利義務) |
除本契約以書面明文約定者外,乙方不得再對甲方、甲方客戶或要派單位主張其他權利義務。 | |||
第 | 四 | 條 | (訴訟管轄) 甲乙雙方因本契約所引起之任何疑義、糾紛,將依誠信原則解決之;如有訴訟 之必要時,合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立契約人
甲 x地 | 表 | 方:捷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人:xxx 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443 號 1 樓 |
乙 電地 | 方: 話:址: |
簽 訂 日 期:x x x x x x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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