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执行指令留出执行指令时所必需的时间。对于要求当天到账的划款指令,甲方发送划款指令的截止时间为 15:00;对于所有有明确到账时点的划款指令,甲方应在要求到账时点前 2 个工作小时发送。对于新股申购网下公开发行业务,投资管理人应在网下申购缴款日(T 日)的前一日下班前将新股申购指令发送给托管人,最迟不应晚于 T 日上午 10:00 时。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的执行时间,致使指令未能及时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