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緣 (以下簡稱甲方)同意將 (系所名稱與教授姓名)之完成之 (研發成果名稱)有關之保密資料(以下簡稱本資料)交付 (資訊接受者之名稱)(以下簡稱乙方),作為評估之用,茲訂定本約共同遵循。
一、 乙方應盡最大合理之努力,保守本資料之機密性,不得使非進行本資料評估之必要乙方人員知悉本資料。乙方應審慎選擇評估人員並必須告知本資料之保密義務,並監督其行為符合本合約所有約定事項。
二、 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資料公開、挪為他用,實施、或使第三人知悉本資料之內容。
三、 甲方應於本合約簽訂日期後 日內完成本資料之交付。
四、 於本資料交付期間後,由甲方提供並聲明為保密資料者,等同於本合約所指之保密資料。
五、 乙方應於本合約簽訂日期後 內完成評估,並以書面告知甲方運用本資料的意願。
六、 甲方聲明擁有本資料之所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申請權與著作權。
七、 乙方於書面告知甲方無運用本資料之意願後,乙方應於 天之內,還返本資料,如有樣品或因評估而耗損剩下的樣品應退還予甲方。
八、 乙方於本合約簽訂後 年內負有保密義務。因乙方違反本合約規定而造成甲方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並同意給付甲方 元為違約金。乙方不因知悉本資料人員之離職而免責。
九、 本資料於保密期間內,有非可歸責於乙方之情事而公開者,乙方解除保密義務。
十、 本合約應遵循中華民國相關法律之效力與其釋義。本合約所衍生之爭議與訴訟,以 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一、 雙方委任代表簽章本合約乙式貳份並各執壹份為憑。
立約人已於合理期間內審閱本合約全部條款內容,茲承諾並簽章如下:
甲 方:
代 表 人: (簽名xx)職 稱:
送達地址:
電 話:
乙 方:
代 表 人: (簽名xx)職 稱:
送達地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