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續訂台北租賃協議之業主蔡燕玉博士是本公司的非執行董事及大股東,於本公告日期間接持有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約22.24%,而續訂八德路租賃協議之業主蘇建誠博士 在前十二個月內是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因此,蔡燕玉博士與蘇建誠博士均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而根據上市規則第14A.31條,續訂租賃協議項下預期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之 持續關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