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尼米克(NiMiC)船舶管理公司為例
我國船員僱用與勞動條件座談會
船員僱傭契約範本
(與談人)郭 俊 良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商船學系
從船員職涯發展的角度:
上船工作若能同時滿足更高層次的需求,船員將更穩定,
如引水人般。 職涯
發展的穩
多數人上船工作是 定性
為滿足「生理需求」
與「安全需求」。
中鋼運通企業工會的訴求:
船員工作要保障! 廢除 交通部「定期」契約範本!船員工作權應受「不定期」
契約保障!
交通部航港局已回應了
• 「船員法」第十二條:
雇用人僱用船員,應簽訂書面僱傭契約,送請航政機關備查後,受僱船員始得在船上服務。僱傭契約終止時,亦同。
• 「船員法」第十三條:
雇用人僱用船員僱傭契約範本,由航政機關定之 。
未明定應簽訂定期或不定期僱傭契約
基於船員工作特性?國際船員勞動市場的慣例?
交通部航港局為什麼未訂定「船員不定期僱傭契約範本」?
• 「勞動基準法」第九條第一項:
船員工作是否屬於臨時性、短期性、 季節性、特定性的工作?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派 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訂定之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
部分勞動學者引用
「勞基法」,主張船員應簽訂「不定期~」
船員工作是具有繼續性的工作?
有不少船員退休時,領了好幾百萬元的退休金!
契約滿了下船時,公司還會為船員保管證件,除非您被炒魷魚了。
國際船員勞動職場的情形:
• 多數簽訂「定期船員僱傭契約」,以尼米克船舶管理公司為例:
以尼米克(NiMiC)船舶管理公司為例
印度船員的契約為4加減1個月菲律賓船員契約為5加減1個月我國籍船員契約為6加減1個月
• Standby pay約半個月薪資。
「定期船員僱傭契約」對於船員的優、缺點:
• 優點:
每月領取的薪津會多於不定期契約船員所領取薪津可自由轉換至其他航商的船舶上服務
缺點
優點
船員臨時代打不受限制
• 缺點:
工作權較無保障
年資會間斷 勞健保會斷保
「不定期船員僱傭契約」對於船員的優、缺點:
• 優點:
工作權較有保障年資不間斷
勞健保不斷保
• 缺點:
每月領取的薪津會少於定期契約船員所領取薪津不易轉換至其他航商的船舶上服務
船員臨時代打受限制
從海上人力資源管理的角度:
規劃職涯願景
海上人力調派的穩
以高薪資的吸引 定性
結語:
• 採用定期或不定期船員僱傭契約,或許可回歸市場機制,由契約當事人兩造協議訂定。
• 對於航商而言,「適任且好用的船員」應是主要考量,當然僱用成本也是重要考量因素。
• 對於船員而言, 「符合職涯發展需求」應是主要考量,當然薪資也是重要考量因素。
薪資待遇
僱用成本
我國船員僱用與勞動條件座談會
船員僱傭契約範本
報告完畢,非常謝謝大家!
(與談人)郭俊良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商船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