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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教师双聘协议
甲方: (主聘单位)
乙方: (兼聘单位)
丙方: (双聘教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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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教师双聘管理办法(试行)》(苏大医〔2024〕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履行。本协议经苏州医学院审核同意后生效。
一、聘用期限
聘期为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聘聘期结束后,可根据考核结果及实际需要续聘。
二、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
(一)丙方在甲方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如下:
1.
2.
3.
(二)丙方在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如下:
1.
2.
3.
三、待遇
(一)乙方根据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提供岗位津贴 万元/年,按月发放。
(二)丙方在乙方取得的成果应享受与乙方单位员工同样的绩效奖励。
(三)乙方对丙方开展工作给予各方面的支持。
四、管理
(一)丙方参加甲方的年度考核、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须完成甲方安排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工作任务。
(二)乙方须对丙方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中期考核和聘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报甲方及苏州医学院。中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终止双聘;聘期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续聘;中期或聘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教师,2年内不得申请双聘。
(三)其他约定
如知识产权归属,保密责任等。
五、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签
(一)协议的变更
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在未达成变更一致意见前,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
(二)协议的解除
1.丙方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方有权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解除协议。
(1)丙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条件,经甲乙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经甲乙方评估后不合格的;
(3)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4)严重违反甲方或乙方规章制度的;
(5)根据医生诊断,丙方在病假连续30天后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2.三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
(1)丙方在聘期xx特殊原因提出解除协议的,需提前三个月向甲乙两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方同意,方可解除协议。
(2)聘任期间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的,聘任三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3)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后,可以解除该协议。
3.协议的终止
(1)聘任期满而又未续聘的。
(2)若丙方与甲方的聘用关系解除,双聘关系即告终止。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4.协议的续签
本协议期满且符合续聘要求的,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续签协议应当在本协议期满30日前办理。
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与续签,须报苏州医学院备案。
六、附则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应由三方平等协商,做出书面补充约定,经苏州医学院审核同意后生效。书面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所述货币均为人民币,所述薪酬、津贴等均为税前额。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苏州医学院各执一份。
【以下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负责人(签字):
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负责人(签字):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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