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不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可投资其他基金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