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公佈日期,各出租人均由鉅國間接控制,而鉅國則由楊先生及楊潤全先生分別擁有41%及31%權益。由於楊先生及楊潤全先生均為執行董事,出租人被視為楊先生及楊潤全 先生的聯繫人,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故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2021年關連租賃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根據香港財務 報告準則第16號,本公司將就根據2021年關連租賃協議租賃物業於其綜合財務狀況表確認使用權資產。因此,訂立2021年關連租賃協議將被視為本集團的資產收購,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