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D 自动除颤仪
AED 自动除颤仪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 标 编 号:SJC2021-09 采 购 单 位:澄迈县教育局
招 标 代 理:海南上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〇 二 一 年 五 月
目录
3.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2
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受澄迈县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上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拟对 AED 自动除颤仪(项目编号:SJC2021-09)所需的货物及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2.1、项目名称:AED 自动除颤仪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项目预算:¥500000.00 元
2.4、采购内容:AED 自动除颤仪(具体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如供应商不是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的,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所投设备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时间:2021 年 6 月 8 日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标书发售地点:xxxxxxxxxxxxxxx X x 0000 x;
4.3、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4.4、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验)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为该单位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刻章许可证和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11 日 10 : 00 ;
5.2、开标时间:2021 年 6 月 11 日 10 : 00 ;
5.3、开标地点:xxxxxxxxxxxxxxx X x 0000 x;
5.4、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澄迈县教育局地址:澄迈县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000-0000000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海南上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xxxxxxxxxx X x 0000 x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 总则
1. 名词解释
1.1 采购人:澄迈县教育局
1.2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上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 供应商:已购买谈判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
2. 适用范围
2.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本次谈判活动。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凡有能力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均为合格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本谈判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规 定的条件。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 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3.5 谈判文件中未明确规定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3.6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4. 报价费用
4.1 无论招标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4.2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文件中相关规定进行支付,支付时间:在签发成交通知书前,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利拒发成交通知书。
开户名称:海南上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605010046360000015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蓝天路支行
5. 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5.1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5.2 本谈判文件由海南上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 谈判文件
6. 谈判文件的组成
6.l 谈判文件由六部分组成,包括: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第六章 评审方法
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谈判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6.3 供应商必须详阅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供应商若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负面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 谈判文件的澄清
7.1 供应商在收到谈判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谈判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同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答复内容(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来源)分发给所有购买了同一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8. 谈判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8.l 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谈判文件。修改通知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
8.2 当谈判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采购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为准。
8.3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谈判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推迟谈判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了同一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三、 响应文件
9. 响应文件的组成
9.1 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 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要求编制。
9.2 若供应商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0. 报价
10.1 供应商应按报价一览表的要求报价,并且该报价在所有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是统一的报价。
10.2 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0.3 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如有)、安装调试(如有)、培训(如有)、售后服务等其它有关的所有费用。
10.4 供应商应按报价一览表的要求报价,不能提供有选择的报价。
11. 谈判保证金
11.1 谈判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谈判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并符合下列规定,每个供应商¥5000.00 元。
11.2 谈判保证金应在 2021 年 6 月 11 日 10 : 00 前划入或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并注明汇款单位,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及注明项目用途。如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未按要求到账的,视为无效投标并不接收响应文件。
开户名称:海南上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605010046360000015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蓝天路支行
11.3 若供应商不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报价文件必须附上缴纳谈判保证金的证明单据,并加盖公司公章(如银行回单)。
11.4 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11.5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了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1.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的;
(2)成交供应商不按本章规定签订合同;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2. 报价有效期
12.l 报价有效期为从开标截止之日起计算的 60 日历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报价,谈判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须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受报价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3. 响应文件的数量、签署及形式
13.1 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固定装订。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响应文件封面需注明正副本,按包号分别制作响应文件)。为了方便开标、评标,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 “报价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响应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
13.2 响应文件须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执行,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3.3 响应文件正本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署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封面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需逐页签字盖章,副本
可以采用经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复印。
13.4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要修改错漏处,修改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3.5 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且内容应完整,如未按要求或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4.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4.l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报价专用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报价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
14.2 密封专用袋(箱)上须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格式注明:
(l)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2)分包号(如有的话);
(3)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14.3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并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入该信封,再将其封装于响应文件正本封套内:
(1)从响应文件正本中复印的报价一览表;
14.4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后封套应加贴封条盖章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授权人签字,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收文件。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5. 谈判截止时间
15.l 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报价地点。
15.2 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谈判截止时间,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谈判方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5.3 在谈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五、 谈判及评审
16. 谈判
16.l 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员由其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
16.2 供应商应委派被授权人参加开谈判活动,参加谈判的代表须持本人身 份证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未派被授权人或不能证明其被授权人身份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处理不承担责任。
16.3 谈判时,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代表将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每份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作开标记录。
16.4 若响应文件未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7. 谈判小组
17.1 谈判小组从海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相关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该谈判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
18.谈判和评审
18.1 见“第六章 评审方法”。
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签约和质疑投诉
20.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20.1 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谈判,根据谈判办法推荐出一至三人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或者是谈判小组出现谈判错误,被他人质疑后证实确有其事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
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的网站(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海南省))上公示成交结果。
21、质疑的接收和处理、投诉
21.1 供应商如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1.2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1.3 供应商须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1.5 未按要求填写、匿名、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的质疑均不予受理。
21.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1.7 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对供应商的质疑进行回复,或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回复不满意时,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投诉。
22.成交通知
22.l 评审结束后确成交候选人,成交公告在法定媒体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22.2 成交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将定标结果通知所有的供应商,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2.3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成交通知书已收到,并同意接受。
22.4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3.签订合同
23.l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否则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3.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3.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项目。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4.政策功能
24.1 政策优惠条件及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及财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财库【2014】68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以及政府关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实施意见,政府采购项目的政策优惠条件及要求如下。
24.1.1 关于小微企业(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产品参与投
标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及财政部司法部《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财库【2014】68 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有小型或微型企业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对于同时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政策优惠的小型、微型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4.1.2 关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的要求,对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认证机构名录中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响应单价给予 1%的扣除(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响应单价只能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应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4.2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参与采购活动,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4.3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4.4 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参与采购活动,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5.其它
25.1 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
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
一、技术参数
货物名称 | 规格和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AED 自 动除颤仪 | 1、物理规格/性能 | 台 | 25 |
1.1 整机重量(含电池,点极片)≤2.3kg | |||
1.2 设备具备便携把手,具备高便携性 | |||
1.3 抗冲击/跌落性能:具备优异的抗冲击/跌落性能, 机器六面均可承受≥1.5m 跌落冲击 | |||
1.4 防尘防水级别:设备具有良好的防尘防水设计, 防尘防水级别 IP55 | |||
▲1.5 工作温度范围至少满足-5℃~50℃,且从 室温环境下进入-20℃环境后,至少能工作 60 分钟 | |||
1.6 工作湿度范围至少满足 5%~95%非冷凝 | |||
2.除颤性能 | |||
2.1 采用双相波技术,双相指数截断(BTE)波形,波 形参数可根据病人阻抗进行自动补偿 | |||
▲2.2 输出能量:成人最大能量可支持 360J | |||
2.3 从开机到 200J 放电准备就绪用时<8.5s | |||
3.除颤电极片 | |||
3.1 类型:提供与机器配套的电极片,要有明显的指示粘贴部位标记,防止粘贴错误,粘贴无效时有语音提示。备用状态时电极片不可裸露,取用 AED 自动过程中不得散落 | |||
▲3.2 一次性电极片出厂有效期≥60 个月。 | |||
3.3 在待机状态,电极片与主机预先连接,节省了 开机后插入电极片步骤,提高抢救效率 | |||
3.4 电极片上具有电极片粘贴方式示意图 | |||
3.5 主机上有电极片粘贴位置动画提示 | |||
3.6 具有电极片有效期自检功能和电极片过期提示 | |||
3.7 可自动识别成人、小儿电极片,并根据电极片类 型自动选择对应的除颤能量 | |||
3.8 提供智能语音播报。设备根据急救人员响应速度, 智能提示急救人员除去病人的衣物、粘贴电极片。 | |||
4.电池 | |||
4.1 在室温温度环境下,电池待机寿命不少于 5 年 |
▲4.2 一次性电池:在适合条件下,可以支持≥400 次 200J 放电或≥200 次 360J 放电 | |||
4.3 低电量报警后至少还可持 25 分钟工作时间和至 少 10 次 200J 除颤充放电 | |||
5.操作 | |||
5.1 智能环境除噪:根据环境自动调整音量,适应急 救现场嘈杂环境下使用。 | |||
▲5.2 提供中英文双语支持,包括语音提示,可一键 快速切换中英文,符合公共领域使用要求 | |||
5.3 支持成人/小儿患者类型快速一键切换,可根据病人类型自动切换提示信息、除颤能量和 CPR 按压模 式 | |||
▲5.4 在 CPR 仅按压过程中持续提供操作指导和剩 余按压次数提示 | |||
6.数据传输和存储 | |||
6.1 存储容量:设备的内部存储容量不小于 1GB,可 存储不少于 999 份自检报告 | |||
6.2 具备录音功能,可保存 60 分钟抢救现场录音 | |||
6.3 数据存储:可存储 ECG 波形数据、事件数据、录音数据、急救数据(须有急救时间、CPR 持续时 间、放电次数等要素)、录音数据等 | |||
6.4 支持 USB 接口,可通过外部 USB 闪存设备导出 抢救记录数据 | |||
7.设备维护与自检 | |||
7.1 内置自检程序,自动检测电池状况,不开机可提 示电池剩余电量低 | |||
7.2 自检功能:具备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的设备自检和用户手动自检,可及时判断机器状态是 否正常。 | |||
▲7.3 自检反馈:根据自检结果,红灯/绿灯显示设备 状态。不开机情况下可提示故障。 | |||
7.4 自检内容:主控模块、治疗模块、电源模块的状 态 | |||
8.产品技术足够新 |
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天内。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详见合同条款。
4、验收要求:按谈判文件技术参数和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 AED 自动除颤仪(项目编
号:SJC2021-09)公开成交结果及谈判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同意以下专用条款作为本项目合同条款的补充。当合同条款与专用条款不一致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一、 合同标的及金额等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
报价总额 | (小写): | |||||
(大写): |
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付款
(双方友好协商)。
4.1 除 4.2 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每延迟一个工作日迟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未提供服务,按合同金额的 0.5%计扣违约赔偿费。但违约
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 10%。如果乙方延迟交货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2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作如下处理:
1、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为海南仲裁委员会。
2、提起诉讼。诉讼地点为采购人所在地。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以及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本合同上签章,以证明本合同条款与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相符并且未对采购内容和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修改。
1.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2.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和评标时的澄清函(如有);
3.成交通知书;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本合同一式伍份,中文书写。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银行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声明:本合同标的经海南上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与谈判文件级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
采购代理机构: 海南上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 A 座 2201 室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
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下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正本/副本
表 1、竞争性谈判响应函
致:海南上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编号为 SJC2021-09 的谈判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AED 自动除颤仪的谈判。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
1、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谈判文件及其附件(如有),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并接受谈判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谈判。
2、我方已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不论在任何时候,将按贵方要求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承诺在本次谈判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3、我方同意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报价有效期为从响应截止日期起计算的 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谈判,即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保证。
5、如果我方成交,我们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地 址:
传 真:
日 期:
表 2、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AED自动除颤仪 | |
响应报价总计(元) | 小写: |
大写: | |
交付时间 | |
备注 |
项目名称:AED 自动除颤仪项目单位:澄迈县教育局项目编号:SJC2021-09
说明: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2、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表 3、法人授权资料
3.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 应 商:单位性质: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海南上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
授权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职务: 。身 份 证: 联系方式: 。被授权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所在单位: 职务: 。身 份 证: 联系方式: 。
兹委托被授权人代表我方参加海南上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 AED 自动除颤仪(项目编号:SJC2021-09)的活动,并授权其全权办理以下事宜:
1、参加报价活动;
2、出席谈判会议;
3、签订与成交事宜有关的合同;
4、负责合同的履行、服务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事宜的洽谈和处理。被授权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方均
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及签名)被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表 4、资格申明信
致:海南上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响应贵公司组织的 AED 自动除颤仪(项目编号:SJC2021-09)货物及服务的招标采购活动,我公司愿意参与报价。
我公司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符合谈判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用户需求书”中全部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我公司理解贵公司可能还要求提供更进一步的资格资料,并愿意应贵公司的要求提交。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亲笔签名)
申明日期: 年 月 日
表 5、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AED 自动除颤仪项目编号:SJC2021-09
序号 | 名称 | 参数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报价合计¥ 元(大写:人民币 ) |
注:1、上表中内容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填写,有缺报或漏报的视为无效响应。
2、供应商必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3、“报价明细表”各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4、“报价明细表”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供应商全称:(公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表 6、 响应情况偏离表
说明: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和其他要求,并将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和其他要求的偏离情况列入下表。带▲的指标列入下表时,必须在指标前面保留▲,否则视为不响应。供应商必须根据所投的 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无效,并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序号 | 名称(或要求类别、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条款) | 谈判文件条款内容和要求描述 | 供应商响应条款内容和要求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 |
1 | ||||
2 | ||||
3 | ||||
4 | ||||
5 | … |
供应商名称: (公章)
被授权人: (签名)
注:
1、此表为表样,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并对技术参数进行逐一应答,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偏离表”;
3、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必须逐次对应响应。评委评标时不能只根据供应商填写的偏离情况说明来判断是否响应,而应认真查阅“文件技术参数/功能响应”内容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判断是否满足要求;
4、对谈判文件无偏离,视为对未列入本表的条款全部接受,注明“完全响应”;
5、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7、其它材料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和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8、售后服务承诺
注:供应商应自行承诺,内容、格式不限
9、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致: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10、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致:
享受政策优惠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一、 评审原则
第六章 评审办法
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评审由依法组成的谈判小组负责完成。评审基本原则:评审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
2、本次评审是以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即二次报价)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含)以上成交候选人。
3、参加谈判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保密,确保竞争性谈判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预谈判小组的正常工作。
二、 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评审程序分初步评审和谈判。 1、 初步评审
进入评审程序后,谈判小组先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谈判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的规定和初步审查表的内容,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出现下列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满足采购需求而不能通过初步审查:
(1)供应商未提交报价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出具的证明不按谈判文件要求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3)响应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无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的;
(4)非固定价格投标的;
(5)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关键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
(6)不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的。
初步评审采用“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符合要求的才能通过初步评审。
2、 谈判(二次报价)
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谈判小组阅读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据此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服务和价格内容的澄清、修正和谈判,谈判中发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资料不清晰或造成理解有歧义时,谈判小组准许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解释说明,如不及时做出合理的说明,该报价则将会由于不符合谈判的基本要求而被拒绝。
3、推荐成交候选人
(1) 有效报价是指通过文件初审的供应商最终报价经价格核对后的评审价格,且不超过采购人的预算。
(2) 如果有效报价达到 3 家或以上,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含)以上成交候选人。
三、 报价的核对
1 谈判小组详细分析、核对价格表,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1 若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小数点明显标示错误的除外)
2 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四、 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1、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止,凡与谈判、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成交人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谈判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谈判、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谈判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谈判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
五、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招标人和采购人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竞争性谈判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 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
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变更技术方案或采购数量,如果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变更要求调整方案或价格后未能获得合同,采购人和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表 1、初步审查表
项目名称:AED 自动除颤仪
序号 | 审查项目 | 评议内容 | 供应商 1 | 供应商 2 | 供应商 3 |
1 | 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 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 |||
2 | 响应文件递交情况 | 正本和副本的数量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3 |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 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 |||
4 | 报价有效期 | 报价有效期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
5 | 交付时间 | 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
6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报价有效、不漏项,不超出采购预算) | |||
7 | 其他 | 无其它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 |||
结 论 |
1、在表中的各项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竞争性谈判第二次报价单
海南上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谈判会议上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并代表本公司对竞争性谈判项目 AED 自动除颤仪(项目编号:SJC2021-09)项目做出最终报价如下:
总报价:(大写):
(小写):¥
相关补充说明: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名):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二○二一年 月 日
注:在开标时,供应商携带此第二次报价函,并盖好公章。开标现场采购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开始第二次报价时,供应商方可填写第二次报价函,并递交招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如未携带此第二次报价函,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附表 2、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我司于 年 月 日为 AED 自动除颤仪(项目编号:SJC2021-09)投标所提交的保证金人民币¥5000.00 元,请贵司退还时划到以下账户:
供应商名称: (公章)
被授权人: (亲笔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申请书在成交公示结束后,请提交至海南上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 A 座 2201 室,联系人:黄女士。(请勿将此文放入响应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