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实习基地建设
协议书
年 月
实 习 基 地 建 设 协 议 书
甲 方: 南昌职业大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双方就建立南昌职业大学实习基地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诚、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合作目的
为积极探索培养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的方法、途径,加强校企之间的“产、学、研”合作,共同培养富有创新意识、有较强实践能力的人才,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合作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平等协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愿意在乙方所在单位共同建立满足甲方实践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实习场所,有关双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二、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
1.实习专业:
2.实习人数范围:
3.实习时间安排:
4.实习管理:在学生实习期间,由甲方和乙方有关领导、教师和技术人员共同组成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协调和组织,
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政治表现、实习情况等进行考评。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组织学生到乙方开展实训教学,提前向乙方提交学生的实习计划(如学生人数、专业、实习时间、实习内容等),与乙方商定实施计划,并共同组织实施。
(2)实习期间,委派专人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配合乙方共同做好实习教学管理工作,督促实习学生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负责做好实习学生纪律、安全和相关制度的岗前教育。
(4)实习结束时,配合乙方做好各项实习生鉴定工作。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作为甲方实习基地,接受一定数量的甲方实习生进行各类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提供实习场地和实习条件,对学生进行学习、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和保护。
(2)安排有关领导分管实习工作,指派有经验的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担任实习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并按甲方实习计划的要求,指导实习教学工作,尽可能为学生完成实习任务提供便利。
(3)负责在正式实习前对实习生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4)实习结束时负责对实习生的思想表现及业务考核,对学生的实习进行鉴定并予评语。
(5)双方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作,条件允许情况下,合作编写教材,共同进行课程建设,联合开展科学研究等合作。
四、协议合作期限
双 方 同 意 , 由 南 昌 职 业 大 学 与 在
(地点)建立实习基地,并挂“南昌职业大学教学实习基地”牌,合作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协议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合作各方确定,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南昌职业大学 乙方:
(xx)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