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统一编号: 11NMB2F0512420221005
2022 年xx江航道董家渡弯道维护疏浚测量项目的合同
合同统一编号: 11NMB2F0512420221005
合同内部编号: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合同各方:
甲方: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乙方:上海铁新地理信息有限公司地址:中山东一路 13 号 5 楼 xx:
xxxx: xxxx:000000
电话:00000000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 传真:
联系人:xxx 联系人: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2022 年xx江航道董家渡弯道维护疏浚测量项目工程勘察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2022 年xx江航道董家渡弯道维护疏浚测量项目
2.工程地点:xx江航道董家渡弯道
3.工程规模、特征:航道维护疏浚工程浚前、浚后水深测量,共两次测量。
1. 勘察范围和阶段:岸侧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侧至新建路隧道附近,坐标如下:
测量范围控制点坐标
控制点 | 坐标(上海市城市坐标系) | |
X | Y | |
C1 | -1027.69 | 3237.83 |
C2 | -1344.09 | 3435.98 |
C3 | -1682.72 | 3593.17 |
C4 | -2037.41 | 3654.54 |
C5 | -2383.32 | 3554.92 |
C6 | -3270.90 | 3110.32 |
C7 | -3415.87 | 3043.81 |
C8 | -3909.45 | 2752.78 |
C9 | -4354.89 | 2355.32 |
C10 | -4240.38 | 2254.92 |
C11 | -3822.95 | 2627.09 |
C12 | -3345.29 | 2908.73 |
C13 | -2029.71 | 3502.53 |
C14 | -1114.24 | 3112.60 |
本项目为航道维护疏浚工程浚前、浚后水深测量。
2.技术要求:
(1)平面坐标系统:上海市城市坐标系。
(2)基 准 面:xx江最低水位。
(3)测图比例尺:1:1000。图上测深线间距 20mm,点距 5mm,主测深线垂直于航道走向。
(4)浚前测量成果则应用于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浚后测量成果应用于项目验收。
(5)根据《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及竣工验收测量资料,对疏浚工程施工质量作🎧明确的评价结论。
(6)其他:按照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131-2012)相应规定
执行。
3.工作量:测量面积约 0.56km2。
1.开工日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一周内进场测量;
2.成果提交日期:外业完成后,一周内提交测量成果。
3.
质量标准:技术服务或技术培训按合同第一条所列标准,采用甲方认可的方式进行验收。
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万叁仟玖佰元整(¥83900 元)
2.合同价款形式: 总价合同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勘察条件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勘察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技术服
务。
x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
x合同于 2022-08-02 签订。
x合同在上海xx区签订。
x合同自签订即日起生效。
x合同一式 8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4 份,勘察人执 4 份。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2022-08-02 日期:2022-08-02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 1 条 一般约定
1.2 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xx:
(0)xxxxx;
(0)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3 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 适用法律法规
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 /
1.3.2 适用技术标准特别要求: /
1.5 联络
1.5.1 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5.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xxxxxxxx 00 x 0 x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 xxx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021-63231164勘察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xxx
勘察人指定的联系方式:021-52664216
1.6 保密
合同当事人关于保密的约定: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勘察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成果资料、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 2 条 发包人
2.2 发包人义务
2.2.2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搜集的资料: /
2.2.7 发包人对安全xx施工的特别要求: /
2.3 发包人代表
姓名:xxx 职务: 联系方式:021-63231164授权范围: /
第 3 条 勘察人
3.3 勘察人代表
姓名:xxx 职务: 联系方式:021-52664216授权范围: /
第 4 条 工期
4.2 成果提交日期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 5 条 成果资料
5.2 成果份数:
(1)水下地形测量报告各一式五份;
(2)浚后验收测量报告一式十份
(3)水深平面测量图各一式五份;
(4)电子图光盘各二套。
5.4 成果验收
双方就成果验收期限的约定: /第 6 条 后期服务
6.1 后续技术服务
后续技术服务内容约定: /后续技术服务费用约定: /后续技术服务时限约定: /
第 7 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7.1 合同价款与调整
7.1.1 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 /
7.1.2 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
(1)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和方法: /
(2)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单价调整因素和方法: /
(3)采用的其他合同价款形式及调整因素和方法: /
7.1.3 双方就合同价款调整确认期限的约定: /
7.2 定金或预付款
7.2.1 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额: / 或预付款的金额:合同价的 50%。
7.2.2 定金或预付款在进度款中的抵扣办法:直接抵扣
7.3 进度款支付
7.3.1 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
7.4 合同价款结算
7.4.1 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 50%,项目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审定价的 90%,项目通过政府审计后,结清余款。
第 8 条 变更与调整
8.1 变更范围与确认
8.1.1 变更范围
变更范围的其他约定: /
8.1.2 变更确认
变更提出和确认期限的约定: /
8.2 变更合同价款确定
8.2.2 提出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期限的约定: /
8.2.3 确认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时限的约定: /第 9 条 知识产权
9.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发包人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9.2 关于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_关于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第 10 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其他约定(如政府临时禁令): /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勘察人报告受害损失期限的约定: /
10.2.2 勘察人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费用期限的约定: /第 13 条 责任与保险
13.2 工程勘察责任保险的约定: /第 14 条 违约
14.1 发包人违约
14.1.2 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支付勘察人的违约金: /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14.2 勘察人违约
14.2.2 勘察人违约责任
(1)勘察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
(2)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3)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的赔偿金上限:/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 15 条 索赔
15.1 发包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 /
15.2 勘察人索赔
索赔程序和期限的约定: /第 16 条 争议解决
16.3 仲裁或诉讼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_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 上海市xx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 17 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补充约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