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编号:_34201+招录年度+序号
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培训基地所在医院)
名 称: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xxxxxxxxx 000 x
xxxx: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乙方(培训对象)
姓名: 规培编号: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_
住址:
联系电话:_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印制
说 明
1、本合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制定。
2、填写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3、本合同书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4、本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3 号)等文件要求,我院依法与被我院招录的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学员中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以下简称“社会人”,乙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 、合同期限
x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二、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试用期内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试用期满乙方需达到所在岗位的任职要求。甲方聘用乙方在我院住培基 地从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工作。双方约定的服务期与合同起止日期一致。
(二)乙方是在规定期限内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从业人员,甲方按照从业和培训的要求,对乙方进行□中医
/□中医全科专业(从业培训岗位)的规范化培训和考核。
(三)乙方应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医住院医 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等住培相关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培训计划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应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制度,并告知乙方。做到责任明确、考核规范、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
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
(三)乙方在培训期间涉及保密内容和单位秘密的,应遵守保密制度和甲方的规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将国家和甲方的技术成果和技术资料公开或出让。在合同终止和解除后,乙方应将保管的技术资料移交甲方。如损害国家或甲方利益的,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根据乙方从业培训岗位的实际需要,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有关规定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需要,组织乙方参加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安全生产和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如下:
1.试用期工资: 元/月;
2.试用期满按照《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社会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乙方在合同期xx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个人所得税和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代为扣缴。
六 .合同的变更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后的条款以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一)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动的;
(二)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本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七 .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
(1)因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致使甲方无法完成相关招录程序的;
(2)乙方在应聘(参加住培招录)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被查实是虚假或伪造的;
(3)乙方被证实隐瞒疾病或身体状况不符合培训录取条件的;
(4)乙方在住培期间严重失职造成医疗事故或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恶劣的;
(5)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或两次未通过的;
(6)乙方在住培期间内年度考核两次不合格的;
(7)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 3 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
工超过 30 个工作日的;
(8)乙方未能在服务期内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甲方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被依法拘留、劳动教养、追究刑事责任的;
6.以欺诈的手段与甲方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继续从事住院医师工作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培训计划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遇
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合同: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因个人原因,主动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
3.甲方被宣告破产、解散、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关闭的;
4.甲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被撤销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 .合同的续签
x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不续签。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可以自主择业。如乙方合同期满当年通过我院人事招聘程序被我院录取为正式职工的,需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十.违反合同的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在约定的服务期内,需在甲方的住培基地 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通过结业考试。乙方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该培训的,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违约金,其标准为双方签订的培训(退培)协议中约定的乙方应当退还给甲方的各项费用。乙方在交纳违约金后,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解除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 12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 15 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十二.附则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乙方应当熟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受聘人员一份,另一份存入医院档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