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標準 實施方式 說明 1 工作時期每月 工作年收入未 達新臺幣 2 萬 5千元者,得暫緩繳款 a. 對繳款者,需提供前 1 年度收入證明(由申請者主動申報),包括前 1 年全部所得資料。b. 收入寬限期以 3 年為限。 a. 門檻係以每月平均薪資為新臺幣2 萬5千元估計,1 年為新台幣 30 萬元。b. 收入證明向國稅局各地稽徵處辦理 2 低收入戶學生 a. 出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即可申請。b. 寬限期以 3 年為限。
一、就學貸款還款說明
申請就學貸款之學生於各階段學業完成後如有異動(繼續升學,服義務役含替代役、參加教育實習、延畢),應於事實發生後主動檢附證明文件(繼續升學現階段之學生證,或服義務兵役之在營證明,或教師實習證。並註明身分證統一編號及異動後之畢業日、役畢日或教育實習完成日)通知承貸銀行辦理延期償還手續。
二、償還期計算方式:
(一)繼續在國內升學者,得至最後教育階段學業完成後償還。
(二)服義務兵役者,得至服完兵役後償還。
(三)參加教育實習者,得至實習期滿後償還。
(四)因故退學或休學者,應於退學或休學後償還。
(五)出國、留學定居者,應於出國前一次償還。
三、償還方式:
(一)前項第一至四款情形者,應至事實結束後滿一年之日起,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二)償還貸款期限為貸款一學期以一年計,以此類推(例如借二學期者,則貸款共分 24 期攤還),償還期間之利息由學生自付。
四、就學貸款放寬還款年限事項
學生於畢業後一年(服役期間不列計)開始還款,考量少數學生可能因畢業後工作尚未穏定或家庭屬低收入戶者,繳款可能有相當困難,為協助其能舒緩繳款壓力,故擬訂定貸款者,若於應開始還款期 3 年內未達一定收入者或屬低收入者,暫緩其繳款,緩繳期間利息由政府補助。
(一)實施項目與經費:
項目標準 | 實施方式 | 說明 | |
1 | 工作時期每月 工作年收入未 達新臺幣 2 萬 5千元者,得暫緩繳款 | a. 對繳款者,需提供前 1 年度收入證明(由申請者主動申報),包括前 1 年全部所得資料。 b. 收入寬限期以 3 年為限。 | a. 門檻係以每月平均薪資為新臺幣2 萬5千元估計,1 年為新台幣 30 萬元。 b. 收入證明向國稅局 各地稽徵處辦理 |
2 | 低收入戶學生 | a. 出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即可申請。 b. 寬限期以 3 年為限。 |
(二)收入證明及低收入戶證明查核事項: 1.項目一由申請者自行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辦,收入門檻申請者工作時期每月
收入平均未滿新台幣 2 萬 5 千元(如第 1 年申請時工作未滿 1 年者,則應
就其 7 月畢業或退役時計算至 12 月,工作時期為 5 月,年收入門檻為新
臺幣 12 萬 5 千元),並檢附前 1 年度之收入證明及畢業(或退伍)證明。 2.項目二低收入戶證明,應由申請者自行向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申辦,需檢附當年度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即可;台灣銀行於查驗無誤後,向教育部
辦理利息補助撥款。
五、利息計算方式:
(一)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者(目前訂為 114 萬元以下),於借款人本教育階段學業完成(或服完義務兵役或教育實習期滿)後滿一年之日以前之利息,由教育主管機關編列預算全額支付。
(二)家庭年收入 114 萬元至 120 萬元(含)者,由教育主管機關編列預算半額支付,其後由借款人自行負擔,利息按教育部與銀行協議訂定之利率浮動計算。
(三)家庭年收入超過 120 萬元,但家中有二位以上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借款人,應自本行撥款日次月起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繳付利息,按教育部與銀行協議訂定之利率浮動計計算。
六、繳款方式:
(一)至台灣銀行任何一家分行臨櫃繳納。
(二)匯款(非入戶,匯款單註明 1.就學貸款帳號 2.收款人:借款學生姓名 3.備註欄:借款學生之身分證號碼及電話。)
(三)網路銀行繳款(xxxxxxx,xxxxxxxxxxxx)。
(x)授權自動扣繳,作業程序: 1.授權自動扣繳就學貸款本息之授權人(下稱授權人),不以該就學貸款之
借款人、連帶保證人為限。
2.借款人之就學貸款如有逾期或已轉列催收款,授權人仍可申辦授權自動扣繳,惟應於授壦後先將逾期未還款項全部扣償,再於正常之應還款日按期扣繳。
3.授權人應填寫「授權書」或「授權變更/終止通知書」(以下統稱授權書。授權書可向各營業單位索取,或自本行網站下載),親自或以郵遞方式向本行受理開立授權扣款帳戶之單位(下稱受理開戶單位)申辦授權自動扣繳就學貸款本息,或變更/終止該授權。授權人如未成年者,除填寫授權書外,並應檢附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以供受理開戶單位核對法定代理人之姓名及身分證號。
4.每一份授權書僅可填寫「一個」授權扣款之存款帳號,但可填寫「一個或數個」指定償付之就學貸款帳號。同一個就學貸款帳號,僅能授權以一個存款帳號扣償。
5.授權書應經授權人親簽並加蓋授權扣款帳號之原留存款印鑑;授權人如未成年者,應另由法定代理人親簽並載明身分證號與連絡電話。
6.授權人所寫授權扣款帳號之原留存款印鑑日後如有變更,在授權人以書面終止授權並經該筆就學貸款撥貸單位受理以前,原授權書仍屬有效。 7.借款人倘有符合得變更就學貸款償還期間日起算日之情形者,應由借款人出具「就學貸款償還期限異動通知書(兼切結書)」或「延期清償申請 書」,向本行申請變更貸款償還期間起算日,於本行收到該書面並變更償
還期限前,已扣繳之就學貸款本息及遲延利息與違約金等款項不予退還。 8.借款人之就學貸款經轉列催收款時,得由本行暫停自動扣繳作業,俟該
借款經本行轉回正常戶時,亦得由本行回復自動扣繳作業。
七、就學貸款延期清償還申請書可至網路上下載
請進入台灣銀行網址(xxx.xxx.xxx.xx)點選「便民服務」點選「檔案下載」點選「臺灣銀行各類就學貸款」申請書下載。
八、申請延期清償或就學貸款償還期限異動通知之應備文件:
(一)借款人之身分證影本(延期清償申請書須另附連帶保證人身分證影本)。
(二)借款人繼續升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註明預定畢業日)、或軍人身分證或在營證明(註明退伍日)、或教育實習證(註明實習期滿日)。
(三)借款人之戶籍謄本(延期清償申請書須另附連帶保證人之戶籍謄本)。
九、償還就學貸款明細查詢
台灣銀行申辦網路銀行即可上網查詢,或可向就讀學校所在地台灣銀行營業單位以電話查詢。
十、出國留學展期辦理方式
申請就學貸款及辦理延期手續均須借款人於國內繼續升學方可辦理,出國留學不屬國內升學,故無法申請延長期限,且應於出國前一次清償貸款。
十一、逾期未還款的影響
貸款學生逾期未還款者,台銀會對貸款學生及保證人提起訴求償,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則會將貸款學生及保證人資料建檔,列為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並開放給各金融機構查詢。不良往來戶之紀錄,會影響貸學生及保證人之信用,向銀行申請支票、信用卡、或其他各種貸款會達到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