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本招股章程副本一併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的文件為(a) 白色、黃色及綠色申請表格之副本; (b) 本招股章程附錄五「專家資格」一段所述同意書; 及(c) 本招股章程附錄五「重大合約概要」一段所述重大合約副本。 下列文件於本招股章程日期起計14 日( 包括當日 )內的一般營業時間內, 在Loeb & Loeb LLP 辦事處( 地址為香港干諾道中3 號中國建設銀行大廈21 樓)可供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