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財局」 指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 「細則」或「組織章程細則」 指 於2023 年[●]有條件採納並將於上市後生效的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經不時修訂),其概要載於「附錄六- 本公司章程及開曼公司法概要」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營業日」 指 香港銀行全面開放辦理一般銀行業務的任何日子(星 期六、星期日或公眾假期除外) 「開曼公司法」 指 開曼群島公司法(2022 年修訂本),經不時修訂或補 充 「資本市場中介人」 指 參與全球發售的資本市場中介人,即高盛(亞洲)...
於本招股章程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以下詞彙應具有下列涵義。
「會財局」 | 指 |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 |
「細則」或 「組織章程細則」 | 指 | 於2023 年[●]有條件採納並將於上市後生效的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經不時修訂),其概要載於「附錄六- 本公司章程及開曼公司法概要」 |
「董事會」 | 指 | x公司董事會 |
「營業日」 | 指 | 香港銀行全面開放辦理一般銀行業務的任何日子(星 |
期六、星期日或公眾假期除外) | ||
「開曼公司法」 | 指 | 開曼群島公司法(2022 年修訂本),經不時修訂或補 |
充 | ||
「資本市場中介人」 | 指 | 參與全球發售的資本市場中介人,即高盛(亞洲) |
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及 | ||
KKR Capital Markets Asia Limited | ||
「中央結算系統」 | 指 | 香港結算設立及運作的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 |
「中央結算系統結算 | 指 | 獲准以直接結算參與者或全面結算參與者身份參與 |
參與者」 | 中央結算系統的人士 | |
「中央結算系統託管商 | 指 | 獲准作為託管商參與者參與中央結算系統的人士 |
參與者」 | ||
「中央結算系統 | 指 | 香港結算運作的網站,以便投資者戶口持有人使用 |
互聯網系統」 | 中央結算系統 | |
「中央結算系統投資者 | 指 | 獲准作為投資者戶口持有人參與中央結算系統的人 |
戶口持有人」 | 士,可以是個人或聯名個人或公司 |
「中央結算系統運作程序規則」 | 指 | 由香港結算就中央結算系統設立而不時生效的運作程序規則,當中載有有關中央結算系統運作及職能的實務、程序及管理規定 |
「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 | 指 | 中央結算系統結算參與者、中央結算系統託管商參與者或中央結算系統投資者戶口持有人 |
「「結算通」電話系統」 | 指 | 香港結算運作的互動語言回應系統,以便投資者戶口持有人使用中央結算系統 |
「行政總裁」 | 指 | 行政總裁 |
「灼識諮詢」 | 指 | 灼識行業諮詢有限公司,由本公司委託編製灼識諮詢報告的獨立行業顧問 |
「灼識諮詢報告」 | 指 | 灼識諮詢就健康生活體驗行業編製的報告 |
「灼識諮詢研究」 | 指 | 灼識諮詢於2021年12月進行的研究,以研究亞洲及全球健康生活體驗行業 |
「公司條例」 | 指 | 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經不時修訂或補充 |
「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 | 指 | 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經不時修訂或補充 |
「本公司」 | 指 | V3 Brands Asia Limited,於2017年3月9日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
「控股股東集團」 | 指 | 控股股東連同V3 Group Limited及其子公司(不包括本集團) |
「控股股東」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指包括xxx先生、V3 Group Limited、V3 Brands Limited及XXX Xxxx Heong女士在內的一組控股股東 |
「大東」 | 指 | 大東電機工業株式會社,一家於1956年10月24日根 |
據日本法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為獨立第三方 | ||
「大東傲勝」 | 指 | 視文義而定,為( a) 大東傲勝保健器(蘇州)有限公 |
司,一家於1995年12月22日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 | ||
的有限公司、(b)蘇州大科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一家 | ||
於2006 年7 月25 日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 | ||
司、(c)太倉大東保健器有限公司,一家於2007 年8 | ||
月7 日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及╱ 或 | ||
(d) Daito-OSIM (Thailand) Company Limited,一家 | ||
於2001 年8 月22 日根據泰國法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 | ||
司,其各自由本公司及大東直接及間接擁有30%及 | ||
70% | ||
「董事」 | 指 | x公司董事 |
「除外業務」 | 指 | 根據重組轉出本集團的業務,詳情載於「歷史、重組及公司架構- 重組」 |
「極端情況」 | 指 | 香港政府公佈由超強颱風導致的極端情況 |
「財年」 | 指 | 截至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 |
「全球發售」 | 指 | [編纂] |
「綠色申請表格」 | 指 | [編纂] |
「本集團」或「我們」 | 指 | x公司及其子公司 |
「港元」 | 指 | 香港法定貨幣港元 |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 指 |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
「香港結算」 | 指 |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為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
「香港結算代理人」 | 指 | 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為香港結算的全資子公司,以中央結算系統營運商身份出任香港結算(或其任何繼任人士)的代理人)及香港中央結算 (代理人)有限公司(作為中央結算系統營運商的代理人)的任何繼任人、接替人或受讓人 |
「香港」 | 指 |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香港發售股份」 | 指 | [編纂] |
「香港公開發售」 | 指 | [編纂] |
「香港證券登記處」 | 指 | [編纂] |
「香港包銷商」 | 指 | [編纂] |
「香港包銷協議」 | 指 | [編纂]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 指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
「獨立第三方」 | 指 | 經董事作出合理查詢後就董事所知與本公司並無關 |
「國際發售股份」 | 指 | x(定義見上市規則)的任何人士 [編纂] |
「國際發售」 指 [編纂]
「國際包銷商」 指 [編纂]
「國際包銷協議」 指 [編纂]
「信息技術」 指 信息技術
「聯席賬簿管理人」、
「聯席全球協調人」、
「聯席牽頭經辦人」或「整體協調人」
指 [編纂]
「聯席保薦人」或 「保薦人兼整體協調人」 | 指 | 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及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 |
「KCMA」 | 指 | KKR Capital Markets Asia Limited,KKR的聯屬人 |
士,因此為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者的聯屬人士 | ||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 指 | 2022年11月14日,即於本招股章程刊發之前確定其 |
中所載若干資料的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 ||
「上市」 | 指 | 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
「上市委員會」 | 指 | 聯交所上市委員會 |
「上市日期」 | 指 | 預期為於[ 編纂] 或前後的日期,即股份首次上市及 |
獲准在聯交所主板買賣的日期 | ||
「上市規則」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 |
修訂或補充 | ||
「Teo女士」 | 指 | XXX Xxxx Heong女士,xxx先生的配偶 |
「最高發售價」 | 指 | 每股發售股份[編纂],即發售價範圍的最高認購價 |
「大綱」或 「組織章程大綱」 | 指 | x公司於[●]以特別決議案採納的組織章程大綱(經不時修訂),其概要載於「附錄六- 本公司章程及開曼公司法概要」 |
「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 指 | 大綱及細則 |
「最低發售價」 | 指 | 每股發售股份[編纂],即發售價範圍的最低認購價 |
「xxx先生」 | 指 | xxx先生,本集團創始人兼執行主席,並為控股股東 |
「新台幣」 | 指 | 台灣法定貨幣新台幣 |
「發售價」 | 指 | 每股發售股份的最終發售價(不包括1.0% 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0.00565%聯交所交易費及0.00015%會財局交易徵費),將不高於[編纂]及預期將不低於[ 編纂],有關價格乃由整體協調人 (為其本身及代表包銷商)及本公司(為其本身及代表賣方)於定價日或之前以協議方式釐定 |
「發售價範圍」 | 指 | 每股發售股份[編纂]至[編纂] |
「發售股份」 | 指 | [編纂] |
「OSIM」 | 指 | OSIM International Pte. Ltd.,一家於1983年8月27日根據新加坡法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連同其子公司及 ╱ 或OSIM及其特許經營商和分銷商( 如適用)銷售產品所使用的 「OSIM」品牌) |
「OSIM學堂」 | 指 | 本公司就向僱員提供培訓課程而推出的培訓措施 |
「OSIM門店」 | 指 | 由OSIM或其任何特許經營商為零售OSIM產品而經營的獨立門店或以專櫃形式存在的門店 |
「超額配股權」 指 [編纂]
「中國」 | 指 | |
「首次公開發售前投資者」 | 指 | Veritas Capital Investments Pte. Ltd. |
「定價日」 | 指 | 釐定發售價的日期,預期為[編纂]或前後,惟無論如 |
何不遲於[編纂] | ||
「物業估值師」 | 指 |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就本集團於2022 年 |
8 月31 日的物業權益進行估值的獨立物業估值師,詳情載於「附錄四- 物業估值」 |
[編纂]
「認可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
指 獲財務匯報局認可進行公眾利益實體委聘的海外核數師
「S規例」 指 美國證券法項下的S規例
「相關人士」 指 [編纂]
「重組」 | 指 | x集團為籌備上市的重組,詳情載於「歷史、重組及公司架構- 重組」 |
「令吉」 | 指 | 馬來西亞法定貨幣馬來西亞令吉 |
「人民幣」 | 指 | 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
「受限制股份單位」 | 指 | 根據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單位 |
「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或 「首次公開發售前 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 | 指 | 股東於2023 年[ ●] 採納的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規則,詳情載於「附錄七- 法定及一般資料」 |
「第144A條」 | 指 | 美國證券法第144A條 |
「新加坡元」 | 指 | 新加坡法定貨幣 |
「待售股份」 | 指 | [編纂] |
「售股股東」 | 指 | [編纂] |
「證監會」 | 指 |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
「證券及期貨條例」 | 指 | 香港法例第571 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經不時修訂或補充 |
「新交所」 | 指 | 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 |
「股東」 | 指 | 股份持有人 |
「股份」 | 指 | x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為0.01港元的普通股 |
「新加坡」 | 指 | 新加坡共和國 |
「東南亞」 | 指 | 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的統稱 |
「穩定價格經辦人」 | 指 | [編纂] |
「借股協議」 | 指 | [編纂] |
「聯交所」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收購守則」 | 指 | 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 |
「往績記錄期」 | 指 |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止三個年度以及截至2022 年6 月30日止六個月 |
「包銷商」 | 指 | 香港包銷商及國際包銷商 |
「包銷協議」 | 指 | 香港包銷協議及國際包銷協議 |
「美國」 | 指 | 美利堅合眾國,其領土、屬地、美國任何州及哥倫比亞特區 |
「美元」 | 指 | 美國法定貨幣美元 |
「美國證券法」 | 指 | 《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 |
「V3 Brands Limited」 | 指 | 於2021 年9 月30 日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由V3 Group Limited全資擁有,為控股股東之一 |
「V3 Group Limited」 | 指 | 於2017 年2 月13 日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由xxx先生全資擁有,為控股股東之一 |
「賣方」 指 [編纂]
「白表eIPO」 指 [編纂]
「白表eIPO服務供應商」 指 [編纂]
於本招股章程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聯繫人」、「緊密聯繫人」、「關連人士」、
「核心關連人士」、「關連交易」、「子公司」、「控股股東」及「主要股東」等詞彙應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等詞彙的涵義。
本招股章程所載若干金額及百分比數字已約整。因此,若干表格所載總計數據未必等於前述數據之和。
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以新加坡元計值的若干金額已按1新加坡元兌5.78395港元的匯率換算為港元,僅供說明用途,而有關換算不應被詮釋為表示任何新加坡元金額已經或理應或可以按有關比率或任何其他匯率換算為港元及╱ 或港元金額已經或理應或可以按有關比率或任何其他匯率換算為新加坡元。
除文義另有所指外,凡提述本公司任何股權,及凡提述所有於全球發售完成後本公司任何股權均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且不計及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前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下受限制股份單位歸屬後將予發行的任何股份。
本詞彙表載有本招股章程所用的與本集團及其業務相關的若干詞彙釋義。部分釋義未必與行業標準釋義一致。
「複合年增長率」 | 指 | 複合年增長率 |
「核心市場」 | 指 | 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台灣、新加坡及馬來西亞 |
「CRM」 | 指 | 顧客關係管理 |
「ERP」 | 指 | 企業資源規劃,一個業務流程管理軟件 |
「特許經營店」 | 指 | 由集團公司特許經營商經營的門店 |
「自有門店」 | 指 | 由本集團直接經營的門店 |
「門店優化」 | 指 | x集團開店和關店的整體取向,旨在確保於任何特定市場的最佳門店數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