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甲方(用工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箱:
乙方(用人单位): =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原则,在保证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服务内容及相关事宜
1、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与条件,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甲方所需的派遣员工,双方确认该项委托对双方均是非排他性的,即甲乙双方均可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从事类似于本协议下的服务。
2、乙方与派遣员工建立合法的劳动(务)关系,并负责派遣员工入职、离职、社会保险福利、人事档案的管理。
3、乙方有义务保障所派遣员工的合法务工身份,审核保证所派遣员工均具备所需证件及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健康证明、无犯罪证明、档案存放证明、离职证明、暂住证、已婚女员工需提供孕检证明等基于实际需要的证件及证明文件)。
4、甲方使用乙方派遣人员,并合理安排人员岗位及日常生产业务管理。
5、甲方如约向乙方支付各项派遣员工的相关费用。
6、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本协议的条款,依法享受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承担各自的责任。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甲方需要乙方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数量、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以及派遣期限如下:
岗位: ;人数: ;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如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特殊岗位上岗(如高温,高危或有毒的岗位),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及乙方的派遣员工履行相关的告知义务。
2、甲方负责对乙方派遣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和行业业务规范的教育。进行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技能培训;并对员工日常工作情况、遵章守纪以及出勤等情况进行考核和记录(同时反馈给乙方)。
3、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遣员工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4、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5、甲方负责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标准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工具。
6、甲方要在乙方派遣员工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任务后,按月将乙方派遣员工的相关费用支付乙方。
7、乙方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将不合格人员退回乙方。
(1)严重违反甲方《员工手册》及其它规章制度的,如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无故旷工等,情节严重的。
(2)不执行岗位纪律,不符合岗位要求,不服从管理的。
(3)违反安全规章,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在工作期间被行政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甲方使用的派遣员工需要提前解除、终止在甲方工作时,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岗位要求,长期储备候选人员,及时更替流失人员岗位,保证不因人员不能及时安排到位影响甲方生产,否则承担相应损失。
2、乙方应保证派遣员工符合甲方用工条件,如有不符,甲方有权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乙方派遣员工须经过甲方复试后方可上岗,并保证派遣员工在《劳务派遣协议》生效期间同乙方的劳动关系保持。
3、乙方应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务)合同,办理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包括医疗、失业、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并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人员办理享受保险待遇的事宜。
4、按国家规定,承担派遣员工在工伤(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投保生效前,发生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相关费用。
5、为确保甲方管理的连续性,有义务向派遣员工宣传国家的法律规定,并教育派遣员工爱岗敬业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6、乙方派遣员工发生违章作业责任事故或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协助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协助甲方做好派遣员工的教育管理工作,保证派遣员工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并落实专人服务。
8、对于乙方因本协议而获知的有关甲方人员、薪资、财务、经营等方面的信息,乙方应予以保密。本条保密义务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继续有效。
四、派遣员工应享受的权益
1、乙方派遣员工与甲方员工享有同等的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生产用品。
2、乙方派遣员工享受与甲方员工同等的政治权利和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
3、乙方派遣员工享受患病、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待遇。
五、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工资、保险及福利费用
1、工作时间:派遣员工在乙方实行 (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 规定执行。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
2、甲方依据附件《劳务派遣员工的待遇清单》将各项费用一并按月划拨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报酬,并为派遣员工缴纳各项法定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及住房公积金。
3、派遣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医疗期间待遇:
(1)乙方在甲方的协助下处理派遣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工伤等事宜,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落实派遣员工工伤事故的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
(2)派遣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医疗费以及医疗期待遇按乙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由乙方依照与派遣员工在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标准支付。
4、派遣员工因工负伤费用以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1)派遣员工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时甲方应积极进行救治,承担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救治费;需住院治疗的,应垫付住院治疗押金和按规定标准垫付派遣员工治疗期间相关费用;上述费用乙方应及时偿付甲方。
(2)乙方在申报工伤事故时如发生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罚款,由乙方据实支付,甲方核实情况后再将此费用交至乙方。
(3)因工致残或死亡的善后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共同解决,其费用由乙方按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工伤保险规定标准执行。
(4)派遣员工因甲方责任被甲方退回的,乙方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按与派遣员工在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标准垫付,甲方再按补偿金额转账给乙方,非甲方责任退回的,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费用结算
1、本协议签订后,每月 日前(遇节假日应提前),甲方向乙方按约支付上月派遣员工的工资;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遇节假日应提前)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
2、本协议签订后,每月 日前,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当月劳务管理费。
3、乙方指定如下账户作为本协议相关费用的收款帐户为: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决定退回乙方派遣员工时,不用向乙方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2、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协议约定,侵害派遣员工权益的,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受损方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保全费等。
3、任何一方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4、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经守约方书面提醒后超过10个工作日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协议自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即行解除。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应按照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政府的规章规定及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责任等。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若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协议首部约定的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和电子邮件地址等为双方指定的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从其发出或接收到的信息均视为获得了充分的授权和认可。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内容与政府规定若有抵触,以政府规定为准。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劳务派遣员工花名册》;
2、《劳务派遣员工的待遇清单》;
3、双方营业执照(社团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资质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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