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划款指令发送人员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发送划款指令。划款指令以传真、扫描件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它方式发出,甲方发出划款指令后应由划款指令发送人员向乙方电 话或其他电子通讯工 具 确 认 。 甲 方 发 送 指 令 的 传 真 号 码 为 : 0573-82062161邮箱为:281120569@qq.com/3097815759@qq.com 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另行提供。甲方未按照以上约定的传真号码或邮箱地址发送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