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實習項目:製圖、CNC操作…等。五、 實習薪資:
建國科技大學 工程學院 自動化工程系暨機電光系統研究所學生校外實習合約書(工作型)
立合約書人:建國科技大學(學校全銜,以下簡稱甲方)
八卦山股份有限公司(事業單位全銜,以下簡稱乙方)
黃大明(學生,以下簡稱丙方)
茲就建國科技大學學生企業實習相關事宜,叁方同意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第一條 乙方同意提供壹名實習機會,供丙方進行
■「產業實習2學分」之學期選修課程(以下簡稱選修課程)共2學分,實習時數上限160
小時。
第二條 甲方於實習前舉辦實習說明會,說明實習期間之權利義務。並編定校外實習注意需知,提供實習生參考。實習期間內應定期指定專人至丙方實習地點,進行輔導並提供考核資料供乙方針對丙方進行評核。學生實習訪視工作依本校學生校外實習實施要點辦理,若實習地點為海外及大陸地區實習,輔導教師可運用網際網路、電話等方式協助解決。學生實習各項問題並填寫訪視輔導紀錄表,以作為檢討改進實習制度參考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督導丙方於企業實習期間接受乙方指揮監督,協議訂定下列實習事項,共同遵循。
一、 實習地點:
二、 實習時間:自中華民國 111年 8 月 1 日 至 111年 8 月 31 日。
三、 每日 8 小時,每週 5 天。
四、 實習項目:製圖、CNC操作…等。五、 實習薪資:
(一)薪資以月薪計,每個月給付新臺幣 3000 元。 (二)薪資以時薪計,每小時給付新臺幣 元。
(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條例相關規定)。
六、 實習津貼計算方式、作息、排班、休假及因作業必須之加班,皆依乙方相關規定辦理。外籍生每週實習與工讀時數合計至多40小時。經甲方、乙方及丙方叁方協議後,得調整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內容,以符企業實習訓練需求。
七、 實習福利:
(一) 膳食:█無 □有:xx/伙食補貼 元/月。
(二) 住宿:□無 █有:宿舍/住宿補貼 1000 元/月。 (三) 交通:□無 █有:交通補貼 1000 元/月。
八、 實習考核:
實習期間由乙方實習機構主管及甲方輔導老師共同評核實習成績,完成報告經評核成績合格者授予相關實習學分。
九、 實習時間、休息時間、請假、例假及休息日規定等不得違反勞動相關法規。詳如「個別實習計畫」。
第四條 為維護實習學生的權益,由甲方為丙方加保團體意外險,保額200 萬(最高理賠金額)及新台幣5萬元醫療險。實習學生報到時,乙方應即辦理勞工保險、健保及勞工退休金提繳。(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條例相關規定)。
第五條 x丙方為未成年人,甲方應先取得丙方之法定代理人同意後,方得至乙方機構進行實習。
第六條 實習期間如有發生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之情事時,經審查後,甲方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提請調查時,應請乙方推派代表參與調查會議;若由乙方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提請調查時,亦須邀請甲方代表共同參與調查。
第七條 丙方於乙方機構實習訓練期間,應克盡善良員工職責,遵守乙方各項規章,忠勤服務,努力學習,如有不遵守乙方有關規章情節重大者,丙方應依乙方相關規定接受乙方議處。
第八條 除天災、歇業等不可抗力或實習學生違反職場工作規定外,乙方不得自行中途停止實習訓練。因前項因素必須終止訓練時,得經甲乙丙三方合意後,本合約方可終止。
第九條 x合約書自三方簽訂日起生效,至企業實習期滿時,失其效力。如因本合約發生爭議,三方合意以台灣彰化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條 附則
一、本合約所有相關附件均視為本合約之一部分,具合約條款完全相同之效力,其他有關實習合作未盡事宜,甲、乙及丙方得視實際需要協議後,另訂之。
二、本合約書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民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教育部相關規定等相關法令,合約書未盡周詳之處,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則。
三、相關輔導機制、成效考核制度、爭議處理、替代方案或其他權利義務,若有未盡周詳之處,將依甲方相關法規辦理。
第十一條 x合約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調修訂之。第十二條 x合約一式叁份,三方各執乙份為憑。
立合約人:
甲方:建國科技大學代表人:江金山
地址:xxxxxxx 0 x
xxxxxxxxx00x0x
xxx
乙方:八卦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表人:
地址:
丙方:xxx (需親自簽名或蓋章)
N123456789
身分證或居留證號:
xxxxxxxxxxx000x
xx:
xxxx 000 x 0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