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ms and Conditions of Sale Lumberg Electronics (Shanghai) Ltd.隆堡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Sale Lumberg Electronics (Shanghai) Ltd.隆堡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一、一般规则
1.1 格式商业条款和条件(以下简称“格式商业条款”)规定所有(包括未来)Lumberg Electronics (Shanghai) Ltd. (以下简称“Lumberg”)向其客户(以下简称“客户”)提供商品和服务(以下简称“交付”)的事宜。
订单日当时有效的格式商业条款版本排他性地适用于Lumberg和客户之间的商业关系。同下述规则相冲突或者不一致的格式条款和条件将不予适用。客户的格式条款和条件仅在获得Lumberg书面确认后方予适用。x Xxxxxxx知悉存在与本格式商业条款相冲突或者不一致的条款和条件时仍履行供货义务的,则本格式商业条款尤其应排他性地适用
1.2 Lumberg的报价(例如,数量、交付时间、价格)无需通知可随时变更。客户一旦发出订单(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即具备法律约束力。客户受订单约束期限为一个月,自下订单之日起计算。Xxxxxxx通过接受声明(比如合同确认书)或交付订购货物的方式接受客户的订单的,则合同应正式生效。所有协议,包括补充协议,其它承诺或后续的合同修订都需要Lumberg的书面确认,方具备法律效力。
1.3 Lumberg(或原生产商)保留其对于包括但不限于成本估算,图纸和其它文件(以下简称“文档”)的财产所有权和著作权。这些文件可以调整,仅在Xxxxxxx明确指出的情况下才具有约束力。第三方只是在Xxxxxxx事先许可的情形下才获准使用文档,若未与Xxxxxxx缔结合同,且在其要求下应毫不迟延地返还给Xxxxxxx。未经Xxxxxxx同意,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利用这些文档。
1.4 出于对Lumberg和客户自身的合法利益的考量,只要认定对客户而言是合理的,部分交付也是允许的。
二、交付的最后期限;违约
2.1 Lumberg提出的交付最后期限和日期都只是大约计算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明确承诺或约定一个固定的最后期限或日期。
2.2 Lumberg在最后期限前交付的前提是及时收悉所有文档,获得必要审批以及豁免,特别是客户提供的计划表以及客户遵守约定的付款条件或履行其它义务。如果上述前提条件未被及时履行,交付期限将自动延长,Xxx- xxxx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Lumberg原因延迟,则本项规定将不予适用。Xxxxxxx保留反对不履行合同的权利。
2.3 若非因Lumberg的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或由于Lumberg原因(也即,不是由于他的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比如无法实现服务)而导致具有约束力的最后交付期限未能被遵守,则Lumberg应毫不延迟地告知客户,同时通知可预见的新交付期限,该期限由客户作为合理宽限期予以授予。如果服务在前述宽限期内仍无法提供,则Lumberg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对于客户方面已履行的任何部分应予以补偿。本条款意义下的无法实现服务应理解为,特别是,Xxxxxxx其自身的供应商未及时交付;如果 Lumberg进行全等对冲交易时,Xxxxxxx及其自身的供应商均无过错或在个案中Lumberg无义务采购。Lumberg所享有的法定解除和终止权以及在阻止义务履行的情况下(比如,履行及/或后续履行已不可能或不合理)终止合同的强制性规定应不受影响。
2.4 如果电话订单没有就特定的交付日期达成协议,Xxxxxxx有权要求在确认订单后的三个月内强制定义此类日期。如果客户未能在三个星期内遵守此类要求,Xxxxxxx有权要求强制实施两个星期的截止日期并可以在期限经过后退出合同或拒绝交货以及要求赔偿。
2.5 Xxxxxxx仅对因其故意不当行为和重大过失造成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在此种情况下,客户可以要求定额偿还其违约损失。违约情况下,每违约一周的固定损害赔偿为货物净价(供货价格)的0.5%,但是总的数额最高额
为净价的5%。如果客户根本没有造成任何损害或实质损害低于上述固定损害赔偿的数额,则应相应降低固定损害赔偿。客户根据格式商业条款第六条
(全部责任)所享有的权利以及Lumberg的法定权利不受影响,特别是在履行义务被排除的情况下(比如,由于履行和/或后续履行不可能或不合理)。
2.6 如果客户未验收货物(未予验收),在分派或交付后,在客户的要求下已经准备好运输,但客户未验收货物,不配合或Xxxxxxx因其它归咎于客户的原因而延迟交付,则Lumberg有权要求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额外费用(比如仓储费用)。Lumberg应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固定的损害赔偿费用,自交付截止期限时起每迟延一天应按未接收货物净价(供货价格)的 0.5%计算 - 如果无交付截止期限,则相应地自发出货物待运通知之日起算。此外,Xxxxxxx的证明更高损害赔偿额的权利以及法定请求权(特别是报销额外费用,合理赔偿,解除)应不受影响;固定损害赔偿费用可用于抵扣其他的货币性债权。
2.7 如果由于Lumberg的故意不当行为和重大过失而使交付不可能,客户应该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数额限于交付不能部分交付价值的10%。这并不构成对客户不利的举证责任的修正。客户退出合同的权利不受影响。
三、风险移转和包装退
3.1 只要在订单确认书上未另作其他xx,货物均是按照Incoterms 2010规则在Lumberg位于中国上海的工厂交货。如果运送所订购货物系必须的且/或此是客户所要求的(符合Lumberg的事先同意),则运费应由客户承担(附带货运的销售)。在此情况下,Lumberg有权自行确定运输类型(特别是运输公司,运送路径,包装)。
3.2 在已付运费的交付中,一旦客户掌控货物或当客户未能验收时(如适用)则意外毁损以及货物恶化的风险即转移至客户。在附带货运的销售中,意外毁损以及货物恶化的风险以及延误的风险应自货物交付承运人,货物运输代理或其他承担货运的个人或机构时,即转移至客户。
3.3 交付的包装不能被Lumberg收;这些应该成为客户的财产;除非Lum- berg已预付将其运。
四、价格和支付条款
4.1 价格是工厂交货价(不含包装),再加上相应的法定增值税很其他适用税务。任何折扣需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4.2 如果销售涉及送货(参见第2条第1款),则客户应当承担出厂后的运费,以及任何客户要求的运输保险的费用。客户还应当承担关税,费用,税赋和其它公共收费。
4.3 如果商定的交货期超过四(4)个月,Lumberg应有权在该时间到期时通过调整价格或重新计算的方式考虑此期间发生的成本因素的变化(特别是由于材料价格的变化或由于集体协议)。
4.4 采购价款应当在开票日或货物交付后的三十日内到期及予以支付,以在先者为准。一旦超过了上述的支付期限,客户即为拖欠付款。在拖欠付款的期限内,采购价款中应增加相应的法定的迟延利息。Xxxxxxx也立即提出所有的索赔(包括根据草案提出的索赔),并以立即付款作为进一步交付的条件。这也适用于可以出现的对买方信誉疑虑的情况,此外,Xxxxxxx保留要求增加额外的违约损害赔偿的权利。
4.5 只有是无争议的或通过最终生效的司法裁判所确定的债权方可被客户用作债权抵消。在供货有瑕疵的情形下,依照本格式商业条款第五条第4款第4句,客户反索赔的权利应不受影响。
4.6 如果在合同签订后,Xxxxxxx的付款请求权因客户缺乏履行能力或付款不能(比如,客户经济状况的显著恶化)而明显存在风险时,Xxxxxxx则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拒绝履行合同 -在设定合理履行期限后(如适用则) – 而后解除合同。对于制造无可替代的产品(客户订制品)的合同,Lumberg可以宣告立即解除合同。
五、质量瑕疵
就质量瑕疵,Xxxxxxx应承担以下责任:
5.1 客户的瑕疵赔偿请求权要求客户适当的遵守其瑕疵检查和瑕疵通知义务。若以下条款未另作其他规定,客户享有法律就质量瑕疵所规定之权利。
5.2 交付瑕疵,不当交付瑕疵,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交付瑕疵以及不迟延的最晚在收到交付货物10天内明显可见的瑕疵必须以书面通知。在隐秘性瑕疵被确定的情况下,必须在发现后三( 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Lumberg有权在双方在场的情在此类检查(如适用)或Xxxxxxx的后续履行之前,客户无权使用被声称有瑕疵的交付货物并且不能以任何方式处置他们,除非采取了适当措施以防止所交付货物的质量进一步恶化或者增加了Lumberg方损失的情况下对交付进行检查。
5.3 不同于Lumberg定义的交付货物质量和/或质量协议的必须在最近签订合同时书面约定。对于可导致严格责任的属性或耐用性之保证仅适用于Lum- berg以书面明确保证属性或耐用性之细节。
5.4 如果在与交付相关的风险转移给客户之前以及在此之后的十二(12)个月内,由于Lumberg之故意不当行为和重大过失而使质量瑕疵存在。Xxx- xxxx应首先获得继续履行合同的机会。Xxxxxxx可选择是否通过消除故障
(修复)或交付无瑕疵货物(更换)以继续履行合同。Lumberg有权依照客户是否如约支付购买价款而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在质量问题投诉后,在与发生质量瑕疵的一定合理关系范围内,客户可以暂停付款。质量问题投诉如果是毫无根据和理由的,则Lumberg有权要求客户赔偿由此产生
的费用。
5.5 Xxxxxxx依照法定先决条件而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在此不受影响。
5.6 如果合同无法被继续履行,则客户有权解除合同或降低价格,但不得损害本文第八条所规定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5.7 若仅是与约定的质量有细小差别、功效上仅有小损害、正常损耗或者在风险转移后因不当或过失操作所造成的损害、过度使用、使用不当的设备、使用有缺陷的工艺,或其它在合同和无法复制的瑕疵软件中无法预计的特殊外部影响(比如化学,电化学,电力)所造成的损害,则因质量瑕疵所引起的索赔应不成立。如果客户和第三方采取不当的改进和修理,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和结果应不适用于因质量瑕疵而引起的索赔。
5.8 只要因质量瑕疵而产生的索赔权成立,则Xxxxxxx应承担因检验以及继续履行而产生的必要支出,主要是运输,差旅,人力和原材料成本(不包括拆卸和安装成本)。如果因交付不符合合同而增加支出,客户就继续履行而产生的必要支出(主要是运输,差旅,人力和原材料成本)而主张的赔偿请求权应予排除,但除非该转运符合预期使用目的。
5.9 客户对于Lumberg的法定索赔权只有在客户与其最后客户没有就超出规制瑕疵的法定权利的范围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才存在。
5.10 客户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权,或者基于质量瑕疵或与之相关的费用报销请求权,仅在符合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下方成立,其它情形应予排除。
六、全部责任
6.1 如果格式商业条款中(包括如下条款)未作其他明确规定,Xxxxxxx在违反合同义务或非合同义务时应依照相关法规承担责任。
6.2 无论依照何种法律,Xxxxxxx只是在有恶意和重大过失情形下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且其损害赔偿责任限于可预见损失。若只存在一般过失,Xxxxxxx仅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责任:
(a) 对死亡,人身或健康伤害的赔偿
(b) 对违反实质性合同义务的赔偿(比如某种义务,其妥善履行方使得合同依法签署并正式开始,且合同相对方依赖此义务的履行或按照惯例
可依赖此义务的遵从);在此情形下,Xxxxxxx的责任以补偿可预见的,通常发生的损害为限。上述规范不构成对买方不利的举证责任的修正。
6.3 本合同第六条第2款中的有限责任不适用于客户根据中国产品责任法享有之索赔权。
6.4 如果Lumberg对所交付货物或其部分的质量或耐用性提供了保证,则Xxx- xxxx也应对此保证承担责任。 然而,Xxxxxxx不仅只负责享有保证之属性或耐用性缺失之损害,而且还负责与所述交付不直接相关的损害,从属性或耐用性的保证中可清楚地理解这种损害的风险。
6.5 在不考虑所称索赔的法律性质的情况下,应排除Lumberg方面的进一步责任。这尤其适用于侵权索赔或主张直接损失赔偿以替代履行。
6.6 只要存在排除对Xxxxxxx的损害赔偿责任或其受到限制之情形,此同样亦适用于Xxxxxxx的授薪雇员,员工,其它员工,Xxxxxxx代表和其代理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七、所有权保留
7.1 在业务关系中所产生的对客户享有的全部权利主张实现之前,交付对象的所有权应属于Lumberg所有(“所有权保留货物”)。当为Xxxxxxx设定的可实现的全部担保物权价值超过被担保的Xxxxxxx对客户的所有债权总额(且金额上超出10%),依照客户要求,Xxxxxxx应自行决定释放相应部分的担保物权。
7.2 在所有权保留的期间,客户不得处置,抵押或用担保方式转移所有权保留货物。客户仅允许按正常商业目的根据与其最后客户就所有权保留平等约定的条款转售所有权保留货物,并且前提是客户未逾期付款。
7.3 如果客户根据本条第2款转售所有权保留货物,客户应将基于转售产生的对其客户的应收账款以及所有附属权利 - 包括任何未付的差额债权 – 以全额担保的方式转让给Lumberg。Xxxxxxx接受这种转让。如果所有权保留的货物随同其他物体一起出售,其中未对所有权保留货物单独定价,则客户应向Lumberg转让总价款中对应Lumberg就所有权保留货物已开票金额的那部分债权,且其应优先其他债权。
(a) 除非权利被撤销,客户有权为Lumberg或代表Lumberg收取被转让的基于转售产生的应收账款。Xxxxxxx亲自去收取应收账款的权利保持不变。Xxxxxxx同意,不撤销客户的收款权限,且在下述情形下不会亲自主张应收账款:(1)客户未逾期付款;(2)客户未停止付款;或( 3)客户未就其资产申请开启破产程序。如果发生上述情形,Xxxxxxx可要求客户告知其应转让的应收账款和债务人,并提供所有必要的收款信息,递交相关文档并通知债务人(第三方)有关转让的事宜。客户转售所有权保留货物的权利取决于向Lumberg单独转让索赔权利的有效性。
7.4 客户被允许加工,改进所有权保留货物,或将其与其他物体组合在一起。加工,改进以及组合应当以Xxxxxxx的名义进行。客户应以Xxxxxxx的名义并按照正常商人之谨慎持有新货物。该项规定同样适用于被加工、改进及组合的所有权保留货物。
(a) 用不属于Lumberg所有的物品进行加工、改进及组合时,Lumberg应按份共有新货物的所有权,其所有权比例为在进行加工,改进以及组合时,被加工,改进及组合的所有权保留货物价值(含增值税的最终发票金额)占现有的被加工完的货物价值之比。只要是客户对新货物拥有唯一所有权,则Lumberg和客户同意,由客户授予Lumberg对新货物的按份共有之所有权,其所有权例为在进行加工,改进以及组合时,被加工,改进以及组合的所有权保留货物价值(含增值税的最终发票金额)占现有被加工完的货物价值之比。
(b) 在事先取得Lumberg同意销售新货物的情形下,无须额外作出单独声明,客户应将基于转售产生的对其客户的债权以及所有附属权利以全额担保的方式转让给Xxxxxxx。该转让仅适用于Lumberg就被加工,
改进以及组合的所有权保留货物已开票金额(含增值税的最终发票金额)所对应的价值范围。应收账款中被转让给Xxxxxxx的债权部分应优先偿付。关于收款权以及撤销的先决条件,第七条第3.b款应予以适用。
(c) 客户还应向Xxxxxxx转让基于所有权保留货物同第三方不动产组合而产生的应收账款的债权,以确保Lumberg对客户的应收账款。
7.5 在第三方扣留、扣押、以其他方式处置或干扰的情况下,客户应及时通知 Xxxxxxx,指明Lumberg之所有权,提供所有必要的协助为Lumburg的主张辩护。
7.6 如果客户违约,特别是逾期付款,Lumberg可以禁止任何对所有权保留货物的转售以及组合,并收取本协议项下转让获得的一切权利,也可以在设定合理最后期限以要求客户纠正违约行为后,有权解除合同并收所有权保留货物,也包括对仍然可用的所有权保留货物的部分撤;客户有义务返还这些货物。客户还应承担返还货物的运费和所有其他有关费用。当 Lumberg收所有权保留货物,就应构成Lumberg单方解除合同。如果
Lumberg扣留所有权保留货物,合同也应被视为解除。被Lumberg取的
所有权保留货物可被变卖以实现价值。在扣除Lumberg的合理变卖费用后,变卖货物的收益应抵偿客户拖欠Lumberg的款项。
7.7 客户应承诺妥善保管所有权保留货物。客户尤其有权自费以原始价值购买足额保险,以防火灾、水灾和盗窃所造成的损失。在需要维护和检查的情况下,客户应在适当时间自费履行这项工作。
八、知识产权和著作权;所有权瑕疵
8.1 如果无其他明确规定,Xxxxxxx仅有义务在供货没有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和著作权(以下简称“知识产权”)的国家进行交付。
8.2 如果存在知识产权或所有权瑕疵,Lumberg应,(1)根据其自行选择并自担费用获得应交付物的使用权,或以某种方式改进应交付物以使第三方的权利不受侵害,或以不侵害第三方权利的货物替换该应交付物;(2) Lumberg之代表支付赔偿的义务受第六条规制;(3)如在合理条件下 Lumberg无法实现,客户有权依照法定权利解除合同或降低价格。
Xxxxxxx的上述义务仅在客户立即以书面通知Xxxxxxx第三方的索赔诉求,不承认存在侵权以及保留给Xxxxxxx所有预防措施和和解谈判时才有效。
8.3 如果客户为了减轻损害或基于其他重要原因而停止使用货物,其有义务告知第三方此停止使用并不意味着承认侵犯知识产权。
8.4 如果客户须为侵犯知识产权或第三方权利而负责,则客户对Lumberg的赔偿请求权应予排除。
8.5 此外,如果客户明确的技术规格侵犯了知识产权,或Lumberg无法预见的运用,或者客户以某种改进方式使用货物,或同其他非Lumberg提供的产品一起使用,则客户对Lumberg的赔偿请求权同样应予排除。
8.6 第三方权利若受侵害,特别是侵犯知识产权,本文第五条之规定应予适用。
8.7 客户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权,或者基于所有权瑕疵或与之相关的费用报销请求权,仅在符合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下方成立,其它情形应予排除。
九、不可抗力
9.1 若合同一方在超出合同一方在控制的情形导致其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义务,则其无需就该未履行合同义务而承担责任,特别是基于以下原因: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征收、贸易和/或出口限制,原材料普遍短缺,能源消耗限制,劳动纠纷,或者Xxxxxxx违约系基于上述原因。本规定同意亦适用于所有合同义务,包括支付损害赔偿金。合同应根据遵守的诚实信用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9.2 如果合同因第十条第1款所述原因而无法履行超过6个月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
十、管辖和适用法律
10.1 所有因格式商业条款以及Lumberg和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合同关系所引起的争议应提交至Lumberg注册地的法院管辖。但Xxxxxxx亦有权在客户注册地的法院提起对客户的诉讼。
10.2 格式商业条款以及Lumberg和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合同关系仅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但不受《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调整。
10.3 只要在订单确认书中未另作其他明确规定,Xxxxxxx注册地即为合同履行地。
十一、合同的约束力
当合同个别条款无效时,本合同其余条款仍具有约束力。如果遵守合同将给任何一方造成不合理之困难,则该项规定不应予以适用。如果一条款在经济上最接近双方实际约定之条款,则推定此为双方商定的有效条款,以替代无效条款。这同样适用于遗漏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