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用工地点:
用工岗位:
乙 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用工单位)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传 真:
联系电话:联系人:
乙 方: (派遣单位)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 真:
联系人:
鉴于乙方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甲方希望乙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故甲、乙双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劳动者可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本协议。
1、 派遣的岗位为 驾驶员、文员 。派遣劳动者人数见《派遣劳动者花名
册》,在服务期间派遣劳动者人数根据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增减,以《派遣劳动者增减明细表》、《花名册》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2、 劳动者工作的地点 。
3、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派遣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可变更工作岗位,并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二条 合同定义: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名词的含义应依据如下解释:
1、员工:系指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并被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人员。
2、 工资。包括:
(1 )乙方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数额由甲、乙双方及员工协商确定或由甲方与员工确定后通知乙方);
(2)甲方委托乙方支付员工的加班费、奖金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3、派遣期:甲方确定的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的期限。
4、月费用:系指由甲方每月按所派遣的乙方员工人数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1) 服务费(√)
(2) 乙方支付给派遣到甲方工作人员的工资(√)
(3) 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 5、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 )执行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自 至 ,每周工作
小时,自周一至周五。
(2)其它特殊约定 / 。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三条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 有权确定派遣人员人选。要求派遣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1) 身体健康,年龄 18 周岁以上。
(2) 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负责,具备与岗位相应的文化程度。
2、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决定员工的派遣期。
3、有权针对乙方首次派遣至甲方的员工确定试工期,试工期包含在派遣期内。员工的试工期将由其派遣期决定:
(1) 派遣期在 3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试工期不得超过 1 个月;
(2) 派遣期在 1 年以上不满 3 年的,试工期不得超过 2 个月;
(3) 派遣期在 3 年以上或为无固定期的,试工期不得超过 6 个月。
4、有权通知乙方提出与员工解除派遣关系,并由乙方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将员工退回乙方,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1) 试工期内不符合甲方或乙方的录用条件;
(2) 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兵团监狱管理局规章制度;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或者被“行政机关拘留、逮捕或限制人身自由”等
(5) 同时与甲、乙双方之外的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 有权在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具体医疗期时间按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情况下将其退回乙方。
7、有权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调换工作岗位或进行培训,并有权将经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退回乙方。
8、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将员工退回乙方。
9、有权在员工派遣合同期限满时终止该员工派遣。
10、员工在甲方工作时间,可根据甲方经当地政府部门批准的工作时间执
行。
11、对符合 6、7、8、9 条款退回的派遣员工须由乙方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12、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协助乙方对其
进行救治。乙方按有关规定办理工伤认定及社保赔付事宜。按《工伤保险条例》属用人单位应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每月 15 日前将双方确认的月费用付至乙方。
2、为保护员工的合法权利,甲方保证:
(1) 为员工提供符合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
(2) 按国家规定保证员工的休息、休假。
(3) 按国家规定保证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应待遇。
(4) 员工在疾病、非因工负伤期间以及因工负伤、患(疑似)职业病的情况下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
(5) 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并及时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增加的加班费、奖金及各项福利。
3、甲方接到员工辞职通知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在合同期内,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本合同由承 继甲方权利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5、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被派遣员工,不得将被派遣员工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6、 被派遣劳动者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由双方共同处理,乙方负责善后工作、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和家属安抚工作。
7、发生工伤时,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并同时通知乙方,xx在接到通知后 及时赶到现场并负责全面处理。
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相关部门申报。第三章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收取甲方应支付的月费用。
2、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和侵害员工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第六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为甲方决定派遣的人选办理派遣手续,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及时、足额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应福利,并办理相应的人事手续。
3、根据甲、乙双方约定及甲方每月提供的报酬清单,及时、足额地支付员工工资、奖金、加班费和各项福利。
4、 督促派遣员工遵守税收法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派遣员工收入达到法律规定的纳税范围,应由乙方直接从派遣工资中扣除并代缴。
5、听取甲方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6、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自乙方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甲方与该员工的派遣关系终止。
7、负责组织员工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公共礼仪、安全教育等),使其具备相应的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和基本安全常识等上岗的基本条件。
第四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七条 每月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月费用,其中服务费缴纳社保的每人 60 元/月,未缴纳社保的每人 40 元/月。如员工被派遣至甲方的期限不满一个月,
则该员工的 费用按当月该员工实际被派遣的天数计算,计算公式:月服务费/实际工作日×实际被派遣天数(含法定节假日)。
第八条甲方以月为周期向乙方支付月费用。具体支付标准以双方确认的结算单为依据。甲方收到结算单及符合甲方需求的发票后,须及时按照结算单上确定的费用标准付至乙方。
第九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中有关社会保险费付费标准,应按照当地政府颁布的缴纳标准做相应的调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据此调整费用的数额。 劳务人员工资报酬 (不包括加班工资、考核工资、其
他补贴),基本工 资不得低于当地本年度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详见工资表。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月费用,延迟支付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向乙方支付月费用超过 15 日,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甲方在 15 日内仍未执行支付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除第十一条约定乙方可解除情形外,乙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劳务派遣合同,亦不得在派遣合同有效期内撤回被派遣员工。
第十三条 在派遣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员工派遣至任何第三方。第十四条 因乙方原因造成社会保险等各类费用缴纳延误或停缴,由此引起
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因乙方原因未及时、足额地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x乙方与派遣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前通知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有关规定,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及约定人员配备的,采购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造成采购方经济损失的,采购方有权扣留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 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收费的,对擅自收费部分,采购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造成采购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采购方全部经济赔偿。
第十九条 乙方在承担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方解除合同的除外)。采购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采购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依据本合同,由于乙方派遣的车队驾驶人员及文员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乙方负责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保密信息,均负有保密的义务。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 报价、合同文本、员工的基本信息、以及双方标有保密字样的往来文件。除甲、乙双方 中有约定外,保密义务是指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前,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任何与其 执行本合同有关的情况,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双方均有义务尽其一切努力 防止任何第三方窃取保密信息。由于任何一方违反以上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 方对受损方负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x合同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真实有效的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 讯地址发生变化,须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能及时通知而造成 的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由通知义务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x合同中的未尽事宜,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地方政府有相应规定的,则按相应规定执行,也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十五条 x合同在履行中,如国家和当地政府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地方政府规定与本合同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政府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x合同履行期间,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 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正本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第二十八条 x协议附件应包括:
1、《劳务派遣通知书》
甲方: (xx) 乙方: (xx)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