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资金结算。 通过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达成的私募债券转让,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证券交易所发送的转让成交结果办理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TGS)。RT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