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杭州市南郊监狱教育点播系统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JJY20190703001)的采购结果和采购文件的要求, 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本 合同条款、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更正公告、成交供应商采购响应文件等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均真实有效。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接受各自相应 的权利和义务,并忠
教育点播系统服务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杭州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项目名称:教育点播系统服务
甲方(需方):杭州市南郊监狱
乙方(供方):杭州xx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根据2019年杭州市南郊监狱教育点播系统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JJY20190703001)的采购结果和采购文件的要求, 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本合同条款、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更正公告、成交供应商采购响应文件等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均真实有效。双方xx,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接受各自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忠
实地履行本合同。
一、 合作目的
为完善教育点播功能,提高用户服务的水平,规范频道落地管理,甲乙双方将共同开展教育点播系统(含有线电视数字化)业务的合作,使电视接收全面数字
化,使数字电视成为信息化的主要载体之一。
二、 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壹拾陆万肆仟柒佰伍拾xx零贰角(¥164755.2元)人民币附《采购项目清单内容》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成交单价(元) | 成交总价(元) | 功能要求及说明 |
1 | 平台维护 | 1 | 项 | 120000 | 120000 | 视频点播平台维护。 |
2 | 终端服务 | 111 | 个 | 33.6元/月 | 44755.2 | 互动终端使用服务,可 实现点播、直播等。 |
三、 服务内容
1.乙方提供111台高清版机顶盒(含点播功能),需开通数字电视互动增值业务、数字电视基本直播业务,包括不少于80余套中央、省、市、本地开路频道内容以及付费频道和互动点播。
2.乙方提供:1.视频点播平台服务。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每年提供不少于12次的自有频道内容更新服务。
四、 合同期限
本合同运维服务周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合同运维服务期满,双方无异议将自动延续后期运维服
务。
五、 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六、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涉及相关知识产权争议由xxxx全部责任。
七、 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 0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八、 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九、 服务质量保证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
1. 服务履行时间和质量保证期:甲方系统使用期间由乙方履行服务并负责服务质量保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2. 服务质量保证金: 0 元。
十、 合同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 履行方式:点播系统平台维护、技术培训、7*24小时设备保修和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
2. 履行地点:项目实施地址为杭州市南郊监狱(xxxxxx0x)及其指定地址。
十一、 款项支付
1.付款方式:根据合同总额按月支付,服务期间每月支付壹万叁仟柒佰贰拾玖元零陆角(¥13729.6元)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情况可对合同的服务情况进行检查或验收,乙方按财政结算要求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十二、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 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应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在杭州市区设有投标设备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对故障能即时响应,在1小时内到现场,2小时内解决问题,若不能当场修复的,则免费更换备品、备件或备
机,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
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逾期未作出相应,承担由于故障所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
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四、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的,或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款总额项万分之 五 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 六 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
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服务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承诺保证的,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5.如发现乙方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根据约定和《杭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合同履行和售后服务考核暂行办法》,对乙方进行处罚,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6.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以及履行本合同后对本合同涉及的所有内容信息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另一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纸质资料、电子资料、口头表述等所有资料,以及在产品调试部署及维护过程中形成的所有资料均属于保密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拥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负有永久保守甲方保密信息的义务,若相关合同因故终止,乙方及其相关的工作人员仍负有保守甲方保密信息的义务。对因乙方人员违反上述规定造成
失、泄密事故的,依法追究乙方及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甲方实施项目期间需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乙方的工作人员需具备完成工作所必须的安全上岗培训,并自行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工作人员的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五、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达成书面协议,如协商不成,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六、 合同生效
1.乙方持中标通知书作为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凭证。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需、供双方各执贰份。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
的效力。
十七、 其它
1.A、B网线路乙方已铺设好,原机顶盒押金0元/台;其他设备押金0 元。若涉及甲方建设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进行免费的线缆迁移或改造,以满足甲方数字电视等点播需要。
2.机顶盒如有遗失或损坏,需不高于按照市场公开价格进行赔偿;
3.任何一方按照上述联系方式发送函件或其他文件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且在该方发送后第二天即视为对方已收到。如因一方约定联系方式变更后未及时通知另一方,导致另一方发出的通知无法按时送达,或者在收件地址未变更的情况下,书面通知被以任何原因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相应责任由未及时通知约定联系方式变更的责任方承担。该送达方
式同样适用于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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