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项支付 样本条款

款项支付. 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
款项支付. 委托人退出申请确认后,退出款项将在 T+2 日由管理人划出,客户可在 T+4 日查询退出款项到账情况。在发生延期退出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相关条款处理。
款项支付. 资产委托人 T+5 日退出申请被确认成功后,资产管理人将在 T+15 日(包括当日)内将退出款项划出至代理销售机构,代理销售机构收到退出款项后于 2 个工作日内划往资产委托人银行账户。T 日至委托人退出资金划到委托人指定账户之间为清算期,清算期不计息。在发生巨额退出时,退出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款项支付.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申请确认后,赎回款项将在 T+1 日从基金托管专户中划出,通过各销售代理人划往基金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在发生延期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款项支付. 7.1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汇票、支票、信用卡等方式支付租金、押金及各项费用。
款项支付. 1、支付时间:2022年12月31日
款项支付. 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开具的税务发票后的 30 天内按照发票金额向甲方支付运营收益分成。 但因第三方原因导致被授权方未能取得合作应用相关运营数据或者销售收入的,则对账、结算及支付时间相应顺延。
款项支付.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的50%;目标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的50%。
款项支付. 协议签署完毕且审计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总额的 50%。乙方按协议约定时间完成搬迁且租赁关系解除事宜已处理完毕,将房屋完整移交给甲方,不得拆除房屋中已实施补偿的不可搬迁设备和建筑材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余额。 房屋交付及其他约定: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日,应当按照补偿总金额的 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法规政策调整、规划变化等特殊情况导致延迟的除外。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尽快落实搬迁事宜,并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将无权利负担或限制的房屋交给甲方;乙方逾期交房(所交付房屋存在权利负担或限制,视为逾期交房),每逾期一日,应按补偿总金额的 0.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由甲方在结算时扣除,因不可抗力、法规政策调整、规划变化等特殊情况导致延迟的除外。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应妥善解决租赁关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此同意,如乙方未按照协议规定期限交房且未解决租赁关系的,由甲方直接与承租人商谈搬迁事宜,承租人的搬迁补偿费
款项支付. 鉴于本项目一期已完成竣工验收,丙方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并经监理、代建、甲方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审核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丙方 工程费用; 竣工结算经审核完成(含核实报告)后60日内,甲方支付至竣工结算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2年,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缺陷后60日内无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