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珠海市斗门区司法局(珠海市)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361862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珠海市斗门区司法局(珠海市)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361862
甲方:珠海市斗门区司法局(珠海市)乙方: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60000.00
人民币大写:xxx整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
服务内容:(一)为村(社区)做好自治管理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1.起草、审核、修订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及其他规章制度。 2.对村
(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重点项目、股份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3.对社会管理、经济、民生等方面的决策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4.审查、修改、起草民事经济合同,以书面形式完成。 5.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及诉讼活动(参与诉讼活动需另行收取费用的,乙方应酌情减免)。 6.协助处理村(社区)群众上访特别是涉法涉诉上访,对上访群众进行法律说明和讲解。 7.协助处理村(社 区)内发生的或涉及村(社区)的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事件)。 8.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为乡村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实施乡村“明白人”培养工程。 9.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10.开展村(社区)“法治体检”活动。 (二)为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解答民事、刑事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2.审查民事经济合同。 3.接受委托参与非诉讼及诉讼活动(参与诉讼活动需另行收取费用的,乙方应酌情减免)。 4.协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村(社区)内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5.为村(社区)内村(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等特殊人群提供法律帮助。 (三)为村(社区)提供法 治宣传服务 1.每季度在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法治专题宣传讲座,协助司法所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与村(社区)群众生密切关联的案例或近期的热点、重点案例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2.协助村(社区)制作普法宣传品,推动村(社区)的法治文化建设。 (四)为村(社区)提供人民调解服务 1.协助村(社区)调委会调解辖区矛盾纠纷,引导群众通过合法 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为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
品目名称 | 需求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 | 其它服务内容 | 金额(元) |
C23019900 其他法律服务 | 为斗门区村(社区)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 | 6 | 个 | 10,000 | 服务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1日人员要求 : 3 | ¥60,000 |
合计 | ¥60,000 大写(人民币): xxx整 |
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合同款项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支付。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2024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
服务地点:井岸镇美湾社区、乾务镇马山村、莲洲镇xx村、大胜村、东滘村、新益村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
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
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保密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 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
十一、其它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4 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珠海市斗门区司法局(珠海市)甲方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6-01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05-31
乙方(xx):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银行账号:399050100100059078
乙方联系人: xxx、x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13697709868、15919193596
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