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XZB2203039HG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
采购计划编号:440201-2022-00514
项目编号:HXZB2203039HG
项目名称:广东省无线电监测网(韶关市xx公羊移动监测测向站)
升级改造项目
甲 方:韶关市无线电监测站
电 话: 0751-8888060 地 址:xxxxxxxxxx 00 xxxx 00
x
x 方:成都点阵科技有限公司
电 话: 028-86656839 地 址: xxxxxxxxxx 00 x X x
00X/00X/00X
x x(xxx):xxx(xx)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电 话: 02368612497 地 址:xxxxxxxxxxxxxx 00 x项目名称:广东省无线电监测网(韶关市xx公羊移动监测测向站)升级改
造项目
采购编号:HXZB2203039HG
根据 2022 年 5 月 7 日广东省无线电监测网(韶关市xx公羊移动监测测向 站)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结果,中标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成都点阵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成员单位:新航达(重庆)智能汽车有限公司(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货物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备注 |
1 | 测向天线(含超短波测向天线阵、微波测向天线阵) | 规格:频率范围: 20MHz-18GHz (垂直极化) 40MHz-1.3GHz (水平极化);输入阻抗:50Ω连接头:N 型 型号:DZA-D3 | 点阵 | 成都 | 150,000.00 | 1 套 | 150,000.00 | 无 |
2 | 测向一体机(含三通道测向接收机、微波测向 接收机) | 规格:频率范围: 20MHz-18GHz 型号:DZSI-S200 | 点阵 | 成都 | 420,000.00 | 1 套 | 420,000.00 | 无 |
3 | 垂直极化监测天线组 | 规格:频率范围: 20MHz-26.5GHz 方向性:全向; | 点阵 | 成都 | 41,850.00 | 1 套 | 41,850.00 | 无 |
电压驻xx:≤3(典型值); 连接头:N; 型号:DZA-M-2026500 | |||||||||
4 | 数字宽带监测接收机 | 规格:频率覆盖范围: 20MHz~ 26.5GHz型号:DZS-400 | 点阵 | 成都 | 880,000.00 | 1 套 | 880,000.00 | 无 | |
5 | 机动监测模块 | 手持便携式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 (20MHz-8 GHz) | 规格:频率范围: 20MHz~ 8GHz 型号:DZH-300 | 点阵 | 成都 | 245,000.00 | 1 套 | 245,000.00 | 含点阵便携式无线电监测测向应用软件 V2.0 |
频率扩展选件 (8GHz-26 .5GHz 含天线) | DZH-300.6A | 点阵 | 成都 | 120,000.00 | 1 套 | 120,000.00 | |||
GNSS 专项 应用选件 | / | 点阵 | 成都 | 60,700.00 | 1 套 | 60,700.00 | |||
6 | 数字对讲模块 | DZ-SJ | 点阵 | 成都 | 45,000.00 | 1 套 | 45,000.00 | 无 | |
7 | 车载底盘 | 2022 探险者新款 | xx | 重庆 | 399,800.00 | 1 套 | 399,800.00 | 无 | |
8 | 天线安装适配 器 | 定制 | 点阵 | 成都 | 20,000.00 | 1 套 | 20,000.00 | 无 | |
9 | 点阵 DZT-101 无线电监测测向软件 | V1.0 | 点阵 | 成都 | 200,000.00 | 1 套 | 200,000.00 | 无 | |
10 | 车辆改装及系 统安装调试 | 定制 | 新航 x | 重庆 | 166,000.00 | 1 套 | 166,000.00 | 无 | |
11 | 设备机柜 | 定制 | 点阵 | 成都 | 8,000.00 | 1 套 | 8,000.00 | 无 | |
12 | 操作终端 | 灵越 5510 | xx | 中国 | 7,500.00 | 2 套 | 15,000.00 | 无 | |
13 | 网络交换机 | TP-LINK 8 口 | 普联 | 深圳 | 650.00 | 1 套 | 650.00 | 无 | |
14 | 网络调制解调 器 | 4G/5G | 宏电 | 深圳 | 5,000.00 | 1 套 | 5,000.00 | 无 | |
15 | 供电单元 | 定制 | 点阵 | 成都 | 38,000.00 | 1 套 | 38,000.00 | 无 | |
16 | 技术服务、培训 及配套设备 | / | 点阵 | 成都 | 30,000.00 | 1 套 | 30,000.00 | 无 | |
17 | 系统测试验证 | / | / | / | 150,000.00 | 1 套 | 150,000.00 | 无 | |
合计总额:¥2,995,000.00 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玖万伍仟元整 |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税金、验收和履约过程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为(大写):贰xxxxxxxx(¥2,995,000.00 元)人民币。
2、乙、丙方应在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在乙、丙方符合付款条件时,且收到发票后办理付款请款手续。如因乙、丙方未按时提供发票或甲方办理付款请款手续导致的延迟付款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3、甲方将款项全额支付至乙、丙方指定收款账号后,即表明甲方已履行完毕付款义务,该账户的一切法律风险由乙、丙方承担。
三、商务要求
(一)人员要求
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乙方对本项目需建立一个完善和稳定的项目组,对项目进行组织和统筹安排。
项目组核心人员中需包括一名专职负责的高级项目经理、一名资深硬件开发人员和一名软件开发人员。
除核心人员外,项目组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 3 人。提供人员相关证明资料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该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投标截止之日前 3 个月内任一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二)进度实施要求
三方合同签订之日起 9 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要求,随后开始整个系统试运
行。系统试运行 1 个月后进行项目验收工作。
(三)验收要求
验收分为三个阶段:出厂验收、交货验收和最终验收
出厂验收:出厂验收在标准场地测试,测试方法根据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颁发的《VHF/UHF 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开场测试参数和测试方法》进行,包括设备与文档资料齐套性、系统功能的完备性、系统指标的正确性。验收过程商定的相关事宜以备忘录记载并作为出厂验收依据的组成部分,测试原始记录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签字后也将作为验收文件之一。
交货验收: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乙、丙方和甲方按照招标文件和合
同的要求,共同开箱进行清点、验收。清点过程中如果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仪器外观或内部的损坏,乙、丙方应负责更换;若发现错发/漏发情况,乙、丙方负责补/换。
最终验收:交货验收合格后,进行为期 1 个月的试运行。甲方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全部内容包括系统功能、系统技术指标、操作使用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最终验收,召开正式验收会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出具《最终验收报告》。
(四)售后和培训要求
4.1 售后服务
x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为 2 年,时间自项目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维护期内承诺:
(1)甲方享受本项目的升级(软件)和设备质保服务;提供功能适应性和完善性修改升级(软件),使设备更符合业务要求和更适应使用者的操作;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要求提供 7×24 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接到
用户问题在 2 小时之内进行回复,系统出故障时 24 小时随时响应,如需现场处理的,技术人员在 24 小时内赶赴现场,48 小时内解决软件一般故障问题,并恢复系统运行;如果设备故障在规定时间内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随后 24 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甲方代替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3)质保期内如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更新《超短波监测管理一体化平台技术规范》版本,本项目建设内容必须作相应修改以符合新规范。
乙方应对上述售后服务要求做出明确的承诺,并详细说明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服务机构、服务体系、服务项目、服务程度和方式、响应时间和到场时间等。
4.2 培训要求
(1)乙方应分析用户的整体培训需求,制定培训方案;
(2)现场培训对象包括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 4 人,时间不少
于 2 天);
(3)培训内容包括系统介绍、使用培训以及系统维护管理培训;
(4)培训方式为三方约定;
(5)在项目实施及质保期内,实施单位须按用户要求提供充分的各类现场
培训,培训内容、方式和地点须根据用户要求进行定制;
(6)乙方提供培训所需的资料,讲师的食宿差旅。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与拟支付金额等额正规税务发票 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首期款支付手续,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即支付乙方人民币:大写: 壹佰柒拾玖万柒仟元整元整(¥1797000.00)
(2)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与拟支付金额等额正规税务发票 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二期款支付手续,甲方向乙方和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5%,即支付乙方人民币伍拾捌万零贰佰伍拾元整(¥580250.00),支付丙方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捌仟元整,(¥ 468000.00))。注:根据国家改革与发展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机动车辆的相关管理规定,在设备车载平台完成改装后,由丙方负责提供机动车销售发票)。
(3)验收合格运行 1 个月后,如没有出现甲方不可接受的问题,甲方收到
乙方提交的与拟支付金额等额正规税务发票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尾款支付手续,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即人民币壹拾肆万玖仟柒佰伍拾元整
(¥149750.00)。
(4)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乙、丙方不得追究甲方任何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5)甲方拨付款项至指定收款账户:乙方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成都点阵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帐号: 4402248009000160735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跳伞塔支行丙方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新航达(重庆)智能汽车有限公司银行帐号: 91500107MA60KBWK49
开 户 行:平安银行重庆xx支行
甲方将款项支付至乙、丙方指定收款账号后,即表明甲方已履行完毕付款义务,该账户的一切法律风险由乙、丙方承担。
(六)其他
(1)乙、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成本披露,并作为项目验收文件备查。
(2)乙、丙方须配合甲方开展本项目相关的审计、验收、绩效评价工作,不受服务期限限制。政府有关审计检查时 乙、丙方应无条件配合。
(3)除保密法规另有规定情形以外,合同订立的相关保密条款应不干涉甲方资金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一)乙、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和国家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二)乙、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丙方偿付违约金。若出现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情形,不视为甲方违反该条约定,甲方无须按照该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丙方对自身员工的安全负责。若因乙、丙方服务期间导致乙方员工或任意第三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则由乙、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五)因乙、丙方违约导致甲方为维权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担保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均由乙、丙方承担。
(六)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五、争议的解决
六、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七、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丙方负担。
八、其它
(一)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为甲、乙、丙三方唯一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需由一方发给对方的任何通知应以书面方式发出。该通知可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或挂号方式送达的方式发出。所有的通知应送达本合同项下对方当事人的地址或该方事先通知的其他地址或传真号码。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九、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7 份。甲方 2 份,乙方 2 份,丙方 1 份、代理、监理机构
1 份。
附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以下无正文,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韶关市无线电监测站 乙方(盖章):成都点阵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成都/韶关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联合体):新航达(重庆)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