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控集團及北京控股各自為本公司之主要股東,因此根據上市規則各自均屬本公司之關聯人士。由於北控集團及北京控股各自持有北控集團財務不少於30%實益權益,故北控集團 財務是北控集團及北京控股各自的聯繫人,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存款服務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有關存款服務主協議的持續關連交易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與北控集團財務訂立存款服務主協議,據此,本集團可於其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不時按一般商務條款於北控集團財務存放及存置存款。
北控集團及北京控股各自為本公司之主要股東,因此根據上市規則各自均屬本公司之關聯人士。由於北控集團及北京控股各自持有北控集團財務不少於30%實益權益,故北控集團財務是北控集團及北京控股各自的聯繫人,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存款服務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有關存款服務的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不包括盈利比率)超過0.1%但低於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存款服務須遵守公佈、呈報及年度審核的規定,惟獲豁免遵守有關通函(包括獨立財務意見)及獨立股東批准之規定。
存款服務主協議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與北控集團財務訂立存款服務主協議,據此,本集團可於其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不時按一般商務條款於北控集團財務存放及存置存款。
北控集團及北京控股各自為本公司之主要股東,因此根據上市規則各自均屬本公司之關聯人士。由於北控集團及北京控股各自持有北控集團財務不少於30%實益權益,故北控集團財務是北控集團及北京控股各自的聯繫人,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存款服務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期限
存款服務主協議的期限將於存款服務主協議訂立日期開始及將持續至2017年12月31止(包括該日)。按上市規則及/或待有關初步期限屆滿後,存款服務主協議可由本公司與北控集團財務透過書面協議續期、修改或變更。
存款利息
根據存款服務主協議,本集團於北控集團財務的任何存款的利率將不得低於以下各項:
(a) 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同期同類存款的最低利率;
(b) 香港及中國境內商業銀行向本集團提供的同期同類存款利率;及
(c) 北控集團財務向北控集團其他成員公司提供的同類存款利率。
年度上限
於存款服務主協議有效期內,本集團於北控集團財務的每日累計存款餘額(包括其任何應計利息)不得超過以下上限:
港元(百萬)
由存款服務主協議訂立日期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 90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 90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 900
於釐定上述上限時,董事已考慮包括本集團的庫務政策及業務需求,以及北控集團財務的交易對手限額在內的因素。
進行持續關連交易的理由及裨益
作為庫務活動的一部分及為滿足其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的需求,本集團須不時在香港及中國的金融機構存置存款及其他銀行結餘。
存款服務將按正常商務條款進行,北控集團財務向本集團提供的存款利率將相等於或更佳於香港及中國的商業銀行就同期同類存款向本集團所提供者。因此,預期存款服務主協議不只為本集團帶來新融資方法,亦通過較高利息收入及較低融資成本提高運用資金的效益。由於北控集團財務沒有被視為面臨任何重大資本風險,因此,本集團預期可以更佳地管理其資金安全。
為釋疑慮,訂立存款服務主協議不排除本集團使用其他金融機構的服務。本集團仍有自由在其認為適當的情況下為其本身利益選擇香港及中國任何主要獨立商業銀行為其提供金融財務服務。
惟董事會副主席及本公司執行董事xx先生和本公司執行董事xxxxx均為北控集團財務之董事,因此,xx先生及xxxxx就本公司有關批准存款服務主協議的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除上述提及外,概無董事於存款服務主協議中擁有重大權益及就本公司有關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惟不包括上述已放棄就本公司有關批准存款服務主協議的董事會決議案投票的xx先生和xxxxx)認為,存款服務主協議於本集團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按正常商務條款訂立,且存款服務主協議的條款(以及有關的年度上限)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有關本公司及北控集團財務的資料
x公司
x公司為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在聯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為一間投資公司並為本集團之控股公司。本集團主要從事建造污水及再生水處理以及海水化淡廠,以及在中國、馬來西亞及新加坡共和國提供綜合治理項目的建造服務;在中國及葡萄牙共和國提供污水及再生水處理服務;在中國及葡萄牙共和國提供分銷及銷售自來水;在中國提供有關污水處理及綜合治理項目建造技術及諮詢服務;以及在中國授權使用有關污水處理之技術知識。
北控集團財務
北控集團財務為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北控集團及北京控股各自持有北控集團財務不少於30%實益權益,故北控集團財務是北控集團及北京控股各自的聯繫人。北控集團財務為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成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北控集團財務通過吸納存款、發放貸款、受托經營等金融産品成為北控集團成員單位之間互相融通的平台。
上市規則的含義
北控集團及北京控股各自為本公司之主要股東,因此根據上市規則各自均屬本公司之關聯人士。由於北控集團及北京控股各自持有北控集團財務不少於30%實益權益,故北控集團財務是北控集團及北京控股各自的聯繫人,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存款服務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有關存款服務的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不包括盈利比率)超過0.1%但低於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存款服務須遵守公佈、呈報及年度審核的規定,惟獲豁免遵守有關通函(包括獨立財務意見)及獨立股東批准之規定。
釋義
在本公佈中,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已界定詞語具有以下涵義:
「聯繫人」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
「北控集團」 | 指 | 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為本公司之主要股東 |
「北京控股」 | 指 | 北京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392),其為本公司之主要股東 |
「北控集團財務」 | 指 | 北京控股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為北控集團及北京控股各自的聯繫人 |
「董事會」 | 指 | 董事會 |
「本公司」 | 指 | 北控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一間於百慕達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371) |
「關連人士」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
「存款服務」 | 指 | 北控集團財務根據存款服務主協議向本集團提供的存款服務 |
「存款服務主協議」 | 指 | x公司與北控集團財務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簽訂的存款服務主協議 |
「董事」 | 指 | x公司之董事 |
「本集團」 | 指 | x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
「港元」 | 指 | 法定貨幣港元 |
「香港」 | 指 |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上市規則」 | 指 |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
「中國」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公布而言,不包括香港、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
「股東」 | 指 | x公司股東 |
「聯交所」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附屬公司」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
「主要股東」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
「%」 | 指 | 百分比 |
承董事會命
北控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xxx
xx,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於本公佈日期,本公司董事會由十一名執行董事包括xxxxx(主席)、xx先生(副主席)、xxxxx、xxxxx(行政總裁)、xx先生、xxxxx、xxx先生、xxx女士、xx先生、xxxxx及xx先生,以及六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包括xxxxx、xxxxx、xx先生、xxx女士、xxx先生及于寧先生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