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AP-276R2-TR-2024-02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局
管 理 程 序
文 号:民航规 〔2024〕43号
编 号:AP-276R2-TR-2024-02
下发日期:2024年7月30日
公共航空危险品运输
地面服务代理人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地面服务代理人公共航空危险品运输相关活动9明确地面服务代理人公共航空危险品运输备案管理要求9保证危险品公共航空运输安全9根据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9与承运人签订地面服务代理协议9在中国境内机场代表承运人从事各项公共航空运输地面服务的地面服务代理人。
第三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地面服务代理人的备案
管理工作9依据职责对辖区内备案的地面服务代理人从事的与公共航空危险品运输相关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备案主体
第四条 地面服务代理人无论是否向承运人提供公共航空危险品货物、邮件运输地面服务9在首次开展航空运输地面服务代理活动前9均应当向提供航空运输地面服务的机场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 (以下简称 “机场所在地区管理局”)办理备案。
第五条 地面服务代理人在不同地区管理局所辖的机场提供航空运输地面服务的9应当分别向不同机场所在地区管理局办理备案。
第六条 提供航空运输地面服务的承运人、机场或其他企业的下属单位9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9应当以其法人公司名义向机
场所在地区管理局办理备案;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9在取得其法人公司书面授权后9向机场所在地区管理局办理备案。
第七条 承运人仅为自身提供航空运输地面服务的9无需办理备案。
第八条 地面服务代理人将地面服务代理协议中的部分服务
项目委托给分包商的9分包商提供的服务视为地面服务代理人提供服务的一部分9分包商无需办理备案9但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对分包商提供的服务和分包商人员的危险品从业资格有效性负责。
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通过协议对分包商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协调、管理9定期进行监督检查9强化分包商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章 备案程序
第九条 地面服务代理人办理备案前9应当填写 《地面服务代理人备案信息表》(以下简称 “《备案表》”)。《备案表》可以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网 (htp: /www.c xxxxx.xx)下载。
第十条 提供公共航空危险品货物、邮件运输的地面服务代理人备案时9应当向机场所在地区管理局提交以下备案材料9并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一)《备案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公司的书面授权;
(三) 货物处理代理业务 (含协议签订、分子公司、股权关
联)说明;
(四)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
(五)危险品培训大纲;
(六)危险品管理机构及专职人员的信息;
(七) 按照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及备案材料开展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9及确保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和危险品培训大纲持续更新的声明。
第十一条 不提供公共航空危险品货物、邮件运输的地面服务代理人备案时9应当向机场所在地区管理局提交以下备案材料9并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一)《备案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公司的书面授权;
(三) 货物处理代理业务 (含协议签订、分子公司、股权关联)说明;
(四)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
(五)危险品培训大纲;
(六)危险品管理机构及专职或兼职人员的信息;
(七) 按照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及备案材料开展隐含危险品防范及地面应急处置工作9及确保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和危险品培训大纲持续更新的声明。
第十二条 机场所在地区管理局应当自地面服务代理人提交
的备案材料齐全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备案手续9记录地面服务代
理人备案信息、保存备案材料并将地面服务代理人相关信息对外公布。
第四章 备案管理
第十三条 经备案的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按照备案材料要求开展公共航空危险品运输相关业务。
第十四条 《备案表》中与危险品运输相关的地面服务代理业务范围 (服务项目、货运地面服务备案类型、客运地面服务备案类型)发生变动的9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在开展相关新业务活动前备案。其他备案材料内容发生变化的9应当在二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备案材料报机场所在地区管理局变更备案。
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9机场所在地区管理局应当按照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相应条款处理。
机场所在地区管理局应当自地面服务代理人提交的变更备案材料齐全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备案变更手续并对外公布。
第十五条 地面服务代理人办理备案时提交的备案材料不真
实、不准确9或者不符合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和
《技术细则》规定9 一经发现9 机场所在地区管理局应当按照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相应条款处理。
第十六条 机场所在地区管理局发现地面服务代理人未按照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技术细则》和备案材料要求开展航空运输地面服务业务的9应当按照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相应条款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中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9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6年7月25日发布的 《地面服务代理人危险品航空运输备案管理办法》(AC-276-TR-2016-04)同时废止。
附录
地面服务代理人备案信息表
(注:由从事地面服务操作的主体备案)
企业名称 |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联系人 | 电话 | ||
提供航空运输地面服务地点 | 机场(仅限填写一个机场) | ||
备案类型 | □初始备案 □变更备案 | ||
服务项目 | □货物操作服务 □邮件操作服务 □快件操作服务 □行李操作服务 □旅客服务 | ||
货运地面服务备案类型 | 处理货物类型 | □非危险品货物 □危险品货物 | |
处理业务类型 | □货站业务 □机坪业务 | ||
货站类型 | □1.货站经营人为航空公司或航空公司主要控股 □2.货站经营人为机场管理机构/机场地面服务单位/机场 (含分公司)/机场集团(含子公司)或主要控股 □3.货站经营人为第三方货站 □4.寄递企业转运中心 注:只选一 | ||
客运地面服务备案类型 | □行李服务 □旅客服务 | ||
一、货站库区情况 | |||
货库数量 | 国际 个国内 个 | ||
库区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合计 平方米 其中国际 平方米,国内 平方米 | ||
规划年保障能力(万吨/年) |
冷链库区面积 (平方米) | ||
冷链货物规划年保障能力 (万吨/年) | ||
集装货物装载机(平台车) 配备情况 | 高平台车 辆,低平台车 辆 | |
二、快件(空侧)转运中心情况 | ||
转运处理中心数量 | 国际快件(含跨境电商)监管中心 个国内库 个 |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国际快件(含跨境电商)监管中心 平方米国内库 平方米 | |
年保障能力 (万吨/年) | ||
三、危险品操作情况 | ||
合计 个,占地面积 平方米 | ||
危险品库区 | 危险品存放专用库 个,占地面积 平方米 | |
数量及面积 | 危险品存放专用区 个,占地面积 平方米 | |
指定暂存区(含露天指定暂存区、其它指定暂存区) 个,占地面积 平方米 | ||
危险品库区年保障能力 (万吨/年) | ||
第1类 爆炸品 | (进港□出港□) | |
第2类 气体 第3类 易燃液体 | (进港□出港□) (进港□出港□) | |
第4类 易燃固体 | (进港□出港□) | |
提供危险品 | 易于自燃的物质 | (进港□出港□) |
货物航空运输 |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 (进港□出港□) |
地面服务种类 | 第5类 氧化性物质 | (进港□出港□) |
有机过氧化物 | (进港□出港□) | |
第6类 毒性物质 感染性物质 | (进港□出港□) (进港□出港□) | |
第7类 放射性物质 | (进港□出港□) |
— 7 —
第8类 腐蚀性物质 (进港□出港□)第9类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的物质 锂电池* (进港□出港□) 磁性物质 (进港□出港□) 其他** (进港□出港□) (备注:* 可以详细说明运输的锂电池类型;** 可以列出运输的其他第9类危险品。) | ||
提交的材料清单 | 打“√”或注明“不适用” | |
1.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公司的书面授权 | ||
2.货物处理代理业务(含协议签订、分子公司、股权关联)说明 | ||
3.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 | ||
4.危险品培训大纲 | ||
5.危险品管理机构和专、兼职人员的信息 | ||
6.按照《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及备案材 料开展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及确保危险品航空运输手册和危险品培训大纲持续更新的声明。 | ||
本企业作如下承诺: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民用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配套规范性文件。 二、本表所载信息和提交的备案材料完整、真实、合法。 三、提交备案的材料符合《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技术细则》《公共航空危险品运输地面服务代理人备案管理办法》要求。 四、按照《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技术细则》要求、备案内容和地面服务代理协议开展地面服务代理业务。 五、已按照经机场所在地区管理局备案的危险品培训大纲开展人员培训,保证人员危险品培训合格。 六、本表中与危险品运输相关的地面服务代理业务范围(服务项目、货运地面服务备案类型、客运地面服务备案类型)发生变动的,在开展相关新业务活动前备案。其它备案材料内容发生变化的,20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
填写说明: 1)在适用项目的□内打“√”,可多选。 2)“提供航空运输地面服务地点”一栏填写机场全称。 3)变更备案的,在备注栏中说明变更内容,如:提供危险品货物公共航空运输地面服务种类变化、危险品培训大纲变更等。 | ||
备注: |
备案企业盖章年 月 日
民航局综合司 2024年8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