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11NMB05931762022202
幼儿园玩教具设备项目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1NMB05931762022202
购货单位(甲方):长子县示范幼儿园
供货单位(乙方):山西超童越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2 年 11 月 21 日
签订地点:长子县示范幼儿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采购货物及相关审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所购项目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所购材料的具体情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原木玩具柜 | 120*30*75cm | 18 | 个 | 1020 | 18360 | |
2 | 原木玩具柜 | 120*30*75cm | 18 | 个 | 1220 | 21960 | |
3 | 原木玩具柜 | 120*30*75cm | 18 | 个 | 1230 | 22140 | |
4 | 原木移动美术柜 | 100*50*75cm | 9 | 个 | 2110 | 18990 | |
5 | 组合玩具柜 H | 180*30*150cm | 2 | 套 | 2800 | 5600 | |
6 | 组合玩具柜 K | 100*30*75cm | 2 | 套 | 1420 | 2840 | |
7 | 组合玩具柜 J | 100*30*75cm | 1 | 套 | 1250 | 1250 | |
8 | 组合玩具柜 E | 100*30*85CM | 2 | 套 | 1500 | 3000 | |
9 | 组合玩具柜 B | 420*30*135cm | 4 | 套 | 6280 | 25120 | |
10 | 组合玩具柜 A | 330*130*150cm | 5 | 套 | 7870 | 39350 | |
11 | 雕刻印刷 | 3.0 定制 | 1 | 套 | 22600 | 22600 | |
12 | 动感皮影 | 3.0 定制 | 1 | 套 | 9400 | 9400 | |
13 | 编织绣 | 3.0 定制 | 1 | 套 | 20870 | 20870 | |
14 | 彩虹衣舎 | 3.0 定制 | 1 | 套 | 21400 | 21400 | |
15 | 科学发现室 | 3.0 定制 | 1 | 套 | 61600 | 61600 | |
16 | 磁力片 | 188 件 | 5 | 箱 | 840 | 4200 |
17 | 黑板 | 120*75cm | 6 | 块 | 500 | 3000 | |
18 | 哈哈镜 | 65*20*162cm | 4 | 个 | 1880 | 7520 | |
合计 | 309200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叁拾万零玖仟贰佰元整 |
合同总价款(大写):叁拾万零玖仟贰佰元整
(小写):309200 元
注:本次招标的货物的中标价格应包含合格货物到达用户指定交货地点以及售后服务的一切费用,即已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出厂价、装车费、外埠及市内运费、仓储费、保险费、卸货费(货物运抵工地现场的卸货费由卖方承担)、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2. 质量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3. 材料发运、包装及运输
3.1 乙方在交货前将合同号、材料名称、数量、损、丢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2 乙方承担货物由发货地至交货地的所有装运费及卸车费。
4. 供货期
按需方要求供货。
5. 验收
5.1 中标货物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本行业规范标准以及中标货物随机附带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5.2 甲乙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货物才视作接受。
5.3 乙方应出厂前 5 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检验。
6. 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全新优质货物。
6.2 质量保证期 1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7.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双方自行约定。 8、专利问题
乙方应对本文件规定的产品和制造工艺方面的一切专利费和执行费承担责任,并负责甲方不受损害。
9. 违约责任
9.1 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供货到现场。若乙方发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还要按合同价的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 5‰。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9.2 如果上述补救手段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预见的实际损失。
9.3 如果有关有缺陷的合同设备的索赔证书是在保证期满 30 天提出的,并且上述缺陷是在保证期内发现的,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9.4 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要求后 14 天内未作出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10.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0.1 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0.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力机构出具的证明。
10.3 不可抗力延续 3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履行事宜。
11. 仲裁
11.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仲裁委员会调解和仲裁。
11.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2. 违约终止合同
12.1 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2.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
12.1.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10 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
12.2 在甲方根据上述第 12.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3.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4. 转让和分包
14.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4.2 对报价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报价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5. 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6. 通知
x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7.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8. 适用法律
x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9.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19.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
19.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注: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中标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 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点击“政采智贷”, 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智贷”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 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 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山西超童越梦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xxx
xx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xxxxxxxxxxxxxxxx 00 xxxxxxxx
x 00-00 x(入驻北控晋马)-1512 室 01 号
电 话: 电 话:15364715863
开 户 行: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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