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 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质量保证. 10.1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用一流的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前附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2 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0.3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方或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检查。
6.2 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应迅速查处并答复。
6.3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二十八(28)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质量保证. 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
2、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如货物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乙方保证相关软件均为正版软件。
3、 乙方保证交货时一并提供货物的质量合格凭证或文件。
质量保证. 9.1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 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 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9.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补救措施或索赔。
9.3 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 权利不受影响。
9.4 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 元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具的保函。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质量保证金应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支付,有效期为验收合格后 个月。质量保证金期满后 15 天内,买方应一次性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退的,买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质量保证. 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方或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检查。
质量保证. 10.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0.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0.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2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2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0.5 除“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 个月。
质量保证. 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检查。
6.2 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应迅速查处并答复。
6.3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二十八(28)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